【新唐人2014年4月21日訊】太陽花學運代表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 、魏揚、黃守達、黃郁芬、周馥儀等7人,今(21)日下午1時許在顧立雄律師陪同下,到台北地檢署,魏陽並發表聲明。警方擔心北檢民眾聚集過多民眾,已先加派警力在北檢門口。
主動向檢方說明
台北市警察局預計今天下午4時在台北巿保安大隊約談林飛帆等21人。不過,相關學運代表決定要主動向檢方說明。北檢指出,若林飛帆及陳為廷並非以自首或被告發被告身分到案,將無從處理。
中央社報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代發採訪通知表示,占據立院行動告一段落後,警方即刻雷厲風行地寄發約談通知書,為了捍衛台灣民主憲政而選擇不服從的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將在下午主動到台北地檢署進行說明,勇於承擔可能的法律風險。
魏揚宣讀聲明
學運學生代表一行來到北檢門口,由魏揚公開宣讀聲明,「我們是一組關心台灣未來的公民青年學生,面對台灣民主憲政空前危機,選擇廷身而出,願意參與運動,願意承擔歷史、社會、政治的責任。從佔領立院、佔領行政院、凱道50萬人集會到421記者會,這場運動的軸線都沒有改變,始於兩岸服貿協議與民主的傷害,對憲政的踐踏,這不僅顯示出馬政府的獨裁,還顯示政府的行政權獨大、立法權失靈,不斷與主流民意相對應,導致近年來諸多正義。
30秒通過服貿,成為公民抵抗的關鍵時刻,身為國家主人的一份子,被迫從體制外尋求救濟, 今天選擇主動到北檢說明,是要公開宣示坦蕩面對與勇敢承擔的決心,面對國家機器對憲政秩序的踐踏,為了更高位階的核心價值,我們依循公民不服從的法理,採取具體行動,挽救已陷險境的憲政民主,我們勇於承擔可能的法律風險,絕不逃避任何歷史、政治、社會與法律責任。」
至於為何不到警局應訊?陳為廷在臉書發文指出,「為何不到警局?因為警方根本就是這起事件的「當事人」,許多時候,甚至是加害者。居然要「當事人」接受「當事人」的訊問,本來就是很荒謬的事情。」所以「有什麼話,直接到地檢署說。」他並寫到,「我將告訴檢察官:我所做的一切,我願意承擔。但請你理解,真正有罪的,是這個政府。」
警方約談林飛帆等21人
台北地檢署表示,林飛帆及陳為廷如果是來自首,檢方依法受理偵辦,如果是以被告發被告身分,就有權自行到場,檢方會就他們遭民眾告發的妨害公務、恐嚇、妨害自由、違反集遊法等案件事實,進行訊問。
北檢指出,若林飛帆及陳為廷並非以自首或被告發被告身分到案,將無從處理。
中央社引述法界人士指出,林飛帆及陳為廷選擇主動向檢方說明,此時檢方手上沒有卷證資料,其實就只是聽學生單方面陳述,難以進行實質訊問。警方若屢傳學生不到,警方仍可在完備其他蒐證及調查後,將案件函送檢方,讓檢察官日後傳訊,若今天變成學生單方面向檢察官陳述,意義不大。
檢方指出,目前有3名處理群眾運動專責檢察官偵辦反服貿學運相關案件,一人偵辦立法院遭占據等相關犯罪,包括林飛帆及陳為廷遭告發案件,一人偵辦群眾闖入行政院等相關犯罪,另一人則是偵辦群眾包圍中正一警分局等相關犯罪。
檢方統計,林飛帆、陳為廷涉妨害公務、妨害自由、恐嚇、違反集遊法、瀆職等罪,分別遭民眾告發20件、18件,其中兩人各1件均為去年國慶日前夕占領凱達格蘭大道行動,遭警方函送,檢方已分案為偵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