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水污染事件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關注。檢測顯示,該市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出廠水及自流溝水樣中苯含量嚴重超標。4月10日17時出廠水苯含量高達118微克/升,22時自流溝(自來水一分廠與二分廠之間中間段)苯含量為170微克/升,11日淩晨2時檢測值為200微克/升,均遠超出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
苯含量嚴重超標固然可怕,但比這更可怕的是,4月10日17時,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在第二水廠出水口發現嚴重苯超標,同時,在第二水廠多個監測點及4號自流溝向第二水廠的入水口均發現苯超標,卻沒在第一時間拉下緊急控制閥門,直到1日11時才切斷污染水來源,這中間長達18個小時。也就是說,在這18小時裏,水廠明明知道水被苯污染了,卻依然放任被污染的水流出廠,流進了千家萬戶市民家中的自來水管道。
水污染事關全體市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這一點想必水廠也不是不知道,但為何在長達18個小時的時間裏,卻遲遲沒關停苯含量超標的自來水?廠方回答說「我們(威立雅集團)沒有停水的權力……只能向主管部門彙報,由市政府決定。」這就是說,不是水廠不想停水,而是停水的權力不歸他們掌握,在市政府,市政府沒有授意他們立即停水。
說真的,這樣的回答聽後不冒火還真不容易。顯而易見,這裏至少存在兩個問題:第一,水廠是自來水的生產者和供應者,停水的權力不歸他們掌握,卻捏在政府手中,這是何道理?這種體制合理嗎?有利於及時處理類似水污染這樣的公共安全事件?不用說,答案顯然是否定著的。不怪乎許多人都在追問:水廠為什麼沒有緊急停水的權力?事關生命的停水權怎可等「領導決定」?到底是人民生命健康關天,還是權力邏輯關天?
第二,撇開上面這個問題不談,從發現苯超標到停水,這中間之所以拖了長達18小時,無非是兩個原因,要麼是因為水廠沒有及時向政府反映情況,要麼是政府得知情況後久拖不決,但不管哪種情形,都可見當事者對市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漠視到了何等令人吃驚的程度!
其實,蘭州的水污染並不是什麼「新故事」。 據媒體報導,早在 3月6日,當地自來水就出現了大範圍異味,已經到了沒法喝的地步,但問題發生後水廠和政府的第一反應不是及時與市民溝通資訊,迅速解決問題,而是捂蓋子、打板子,不讓市民說話,也不讓他們有正常的訴求。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當時拍著胸脯稱水質沒問題,當地政府不但打保票說沒問題,還專門為此闢謠,甚至動用警力抓捕、搜尋所謂「傳謠者」。可見這次事件之前,當地水廠和政府就沒把幾百萬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當回事。而這次水污染事件,也是消息在網上傳了差不多18個小時之後政府才公開的。人們完全有理由質問——政府是不是又在捂蓋子?如果網路不傳,這回是不是又會像三月份那次一樣最後以「闢謠」、追究「傳謠者」的責任了事?
苯污染當然可怕,但政府和企業失德是不是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