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4月14日訊】2014年3月29日,本人湖北尹旭安在丰台看守所內被當地劫訪人員強行押送回家中,因一直以來和外界資訊都是隔離的,以致於得知發生了建三江人權律師和曹順利大姐死亡等事,對此萬分不解。
特別記得第一次和曹順利大姐於2009年4月5日清明節到北京福田公墓給楊佳掃墓之事歷歷在目,如今和大姐卻陰陽二隔,給合自己二次事件也是在被監管過程中發生重病得不到治療。
人權高於一切,但在中國卻看不到尊重公民的基本權利,致被監管人員生命不顧是常態。
曹順利之事是一明顯的例子,同時在監管場所此類事件時有發生。本人在2009年被勞教之時,在高血壓達到三期極高危(最高達到240/140)多次在湖北省黃石市勞教所急救和暈倒的情況下,當局為了所謂的維穩,還是那本人進行勞教二年,延期三個月,超期羈押十七天,在勞教所中得不到足夠治療,如本人在勞教期間,同號勞教人員楊先旺一直沒有治療,卻因病離奇死亡。
2014年2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將在路上行走的本人強行帶到右安門派出所時,本人向訊問人員聲明高血壓三期、右心房因血壓過高左心房肥大,及還患有其它多種病,並向其出示病歷,但丰台分局法制部門還是對本人進行刑事拘留。
右安門派出所當天晚上八時半左右出發把本人帶到丰台看守所時,看守所內醫生見本人臉、腳浮腫,咳嗽不止,且用手按住一咳心臟就疼。一量血壓達到230/120,一開始不收,但民警和其耳語一陣后,醫生馬上開了一張檢查單讓民警把本人帶到解放軍總醫院301醫院讓其把血壓降到正常或稍高時帶到看守所。
九時半左右,派出所一位候姓警官帶隊把本人帶到301醫院,一直忙呼到第二天凌晨三時左右才回到看守羈押。
28日上午看守所一區八號責任民警吳管教得知病情嚴重后,特地到監室交待號長,不允許本人參加勞動和值班,且在睡覺之時,每隔半小時讓值班摸下我,看有沒有呼吸。
在被刑拘的三十天里,本人向丰台區檢察院駐所檢察官反映病情(至今沒有回復),而且多次發病(頭暈頭疼,太陽穴發脹),但每次醫生只是拿一些普通的葯給本人服,當本人見那些葯是以前服過的,沒有什麼效果,建議醫生換下以前本人在湖北省人民醫院住院十三天(其中在重症監護室三天)治療專家教授讓服的葯時,醫生稱看守所里沒有那些昂貴的葯,還說看守所里不是療養院。2014年3月10日深夜本人多次要求要麼換藥,要麼輸液,一晚上經三次之後,醫生拿一粒稱是緊急治療的葯,說是千里條條找回來的,一料要好幾元錢。
通過這次曹順利事件,希望國際人權組織督促作為人權理事國的中國政府對被監管人員(特別是異議人士、宗教信仰人員、維權人士)能得到足夠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