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鍥而不捨 逮專偷早餐店女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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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4月06日訊】林姓女子用大量訂購早餐為手段,趁機下手行竊,2年來偷遍台灣南北,犯85案,得手百萬,警方鍥而不捨,逮捕林女,警方訊後將全案依竊盜罪嫌及通緝等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據中央社報導,八德地區在民國101及102年間發生多起早餐店竊盜案,歹徒為一身材矮胖女子,她利用早餐店清晨開店尚無客人時,入店佯稱公司辦活動要訂購大批餐點,讓老闆誤認大筆生意上門,隨後趁店內員工忙於準備餐點之際,下手行竊員工皮包後逃逸。

八德分局警員調閱案發早餐店附近路口監錄系統,根據歹徒騎乘機車的車號鎖定林女犯案,經清查林女前科紀錄,發現她以相同手法做案多起,97年起已為全台多個地檢署發布通緝中,林女為避免遭警方查獲,與家人幾乎斷絕聯繫,行蹤完全無法掌握。

警方專案人員隨後,經由行動電話通聯紀錄查出林女落腳處,並查訪林女的社區保全員想確認地址,但保全員卻通風報信,致林女逃逸無蹤、消聲匿跡。之後,林女於去年又出現在八德市犯案,且做案車輛為無車牌的電動車。

專案人員經過數個月抽絲剝繭分析通聯紀錄,終於在今年3月鎖定林女落腳在苗栗某出租公寓,並確認所騎乘的電動車停在公寓樓下,因有前車之鑑,警方埋伏一天一夜後,才逮捕身上背著15案,共7條通緝的林女,並在林女住處起出記帳本1本、訂購單、竊得身分證件4張、手機1支及平板電腦1台。

警方調查林女記帳本,發現林女自101年5月至103年1月止,登記做案85次,地點除離島、東台灣、基隆、屏東以外,幾乎遍布全台,得手金額新台幣100萬元,平均月入5萬多元,最高單月得手26萬元。

林女在偵訊時向警方坦承犯案,並表示竊盜比正常工作來得豐厚,才會不斷以偷竊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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