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19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漢采訪報導)去北京替母伸冤的原北京人民大學的女大學生李寧,〝兩會〞期間,被煙臺山東龍口公安局拘留10天。3月19日早8.30分,被已經守候在拘留所門前10天的親朋接回家。
李寧因〝兩會〞期間欲尋代表反映母親被迫害虐待致死而兇手被放縱的冤情,在根本沒有接近會場,無任何違法行為的情況下,遭北京警察扣押,被山東龍口市公安局以「擾亂北京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
19日,李寧電話中對《新唐人》記者表示:「我認為沒有犯法,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把我抓起來打。我媽媽被害幾年了,這個事情都沒有人管,為什麼我為我媽媽申冤,為我媽媽討公道,我卻被抓,被打壓。我不懂。我會用司法的程序,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李寧還表示,她這次維權經歷了生平三個第一次:「被當地的14名幹警直接抓回我們當地龍口,沒有任何證件,抬我的胳膊和腿,把我扔進警車裡。不允許我問,在車裡裏面把我手、腳、腿綁起來,還打我,只要我反抗就一直打我。不允許我喝水吃飯上廁所,膀胱都要憋破了,一直十多個小時被綁回來了。我平生第一次帶了手銬,第一次住進牢房裡面,第一次被審訊。」
最叫李寧感動的是,她被拘留10天,她的10多個親朋好友,在拘留所外面守候了10天。
李寧的小姨李淑芬稱:「我們擔心別像她媽媽一樣,活著進去,死了出來。好可憐,真的很可憐的孩子,她是個很要面子的人,她是個女孩啊!」
李寧最後表示,接下來她還是要依法,用司法的程序為她自己申冤,為她媽媽申冤。
山東省煙台(龍口)市民李寧,原是中國人民大學學生,2012年3月5日北京召開〝兩會〞期間,為因上訪而非正常死亡的母親李淑蓮,裸跪天安門廣場,向蒼天呼號,對世人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