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7日訊】一般來說,美國沒有強制性的退休規定(個別職業對體能有特別要求的除外),所以一個人只要身體健康、有工作意願,想工作到哪一年退休就可以到哪一年退休。在各行各業中,七、八十歲還在工作的人不計其數,連九十、上百歲的老人還在工作的也不稀罕。
以聯邦法官為例,在目前擔任各級聯邦法官的人中,超過八十歲的不計其數,而且很多人根本沒有退休的打算。在紐約州的聯邦法官中,約有半數沒有在85歲以前退休的打算。為此,聯邦政府曾提出計劃,希望聯邦法官超過85歲后必須退休,但這個想法遭到普遍反對。83歲的曼哈頓聯邦法官約翰·基南(John F. Keenan)說:「我們不談論任何人的辭職或退休,……我們曾經有過的某些最優秀的法官,他們一直工作到去世。」
不過從全美國來說,希望永不退休的人並不佔多數,CNN和《金錢》(Money)雜誌聯合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美國只有10%的人表示要工作到做不動為止。大部分美國人還是希望能早點退休。其中45%的人希望在65歲以前退休;26%的人希望55歲后逐漸減少工作量,而後到65歲時完全退休;18%的人願意全職工作到65歲才退休。
既然美國沒有強制性退休規定,那麼為什麼調查要以65歲而不是55歲或75歲為限呢?這就牽涉到美國人退休后的收入來源了。美國人退休后的收入,主要有三大類,一是聯邦政府社會安全署發放的退休金,另外一個是原工作機構發放的退休金,還有就是每個人在工作期間存在退休賬戶中的錢。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社會安全署發放的退休金是退休後主要的收入來源,而以前的規定是儘管62歲就可以領取退休金,但只有到了65歲時才可以領取全額退休金,而且還可以享受老年醫療保險(Medicare),所以,人們往往就將65歲作為基本的退休年齡看待。
不過由於社會安全署的退休基金面臨資金壓力,現在已經將領取全額退休金的年齡,從65歲逐步提高至67歲。具體的規定是:對於1937年或1937年以前出生者來說,還是65歲;1938年到1942年出生者,每遲出生一年,在65歲之上就要增加兩個月;1943年到1954年出生者則為66歲;1955年到1959年出生者,每遲出生一年,在66歲之上就要增加兩個月;而1960年以後出生者則為67歲。
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估計,二戰後出生的「嬰兒潮」一代已經開始進入退休期,每天約有一萬人退休,這個趨勢一直會持續近二十年,所以今後十年內將有三千多萬人退出工作崗位。這對於年輕人來說,倒是個好消息,找工作會比較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