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17日訊】韓國水原地方法院今天(17日)對在野黨統合進步黨籍國會議員李石基(Lee Seok-Ki)策動內亂案進行宣判,判處李石基有期徒刑12年,剝奪議員資格10年。法院判處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4-7年,剝奪議員資格4-7年。
據中央社引述韓國「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52歲的李石基涉嫌於2013年5月與地下激進團體「革命組織」(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名為「RO」成員聚會並發表「親朝鮮」言論,同時高唱朝鮮革命歌曲「赤旗歌」,他還被指企圖破壞武器庫、通信設備和儲油設備等國家基礎設施。
韓國檢方以策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罪行,起訴李石基等人。
法院在2月3日對李石基等人進行最後一次法庭審理時,檢方要求判李石基20年有期徒刑,停止資格10年。李石基與6名同屬左翼統合進步黨的成員一起受審,其他人獲判4年至12年不等徒刑。
韓國自1980年代從軍方支持的專制制度轉變為民主制以來,李石基是第一個面臨叛國罪指控的國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