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生子或重病?可請假領五成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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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2月06日訊】加州是全美首創,在2002年率先推出帶薪家庭假,讓勞工可以陸續請假達六週,領取55%的薪資,以照顧新生嬰兒、領養孩童或家中生病的雙親或眷屬。而2013年加州州長傑布朗(Jerry Brown)又簽署SB770號法案,將範圍擴大到祖孫、姻親父母以及兄弟姊妹。

洛杉磯市唯一的一位女性市議員Nury Martinez於二月五日提案宣導這項自2004年開始實施的帶薪家庭假,並呼籲更多人支持國會目前要推動的類似提案家庭法案(Family Act)。

市議員Martinez:「許多加州州民或洛杉磯市民都不知道有此法案。」

她表示這是勞工應享的權力。

市議員Martinez:「你一直在支付這項保險,因為是直接從你的薪水裡扣。」

目前加州勞工每月薪水條上的SDI加州殘障保險計劃,不只是勞工本人需要時可以請領,家裏因為孩子、老人需要照顧時也可以用到。

洛杉磯市市長夫人Amy Wakeland今天是第一次到市議會發言,表示支持此項提案。

洛杉磯母乳餵養協會執行長Karen Peter,及南加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 資深律師Melissa Goodman等人也先後發言支持。

市議員Martinez:「產後六週是非常關鍵的時期,不止媽媽應該休息,爸爸也可以請假幫忙。」他先生就曾經請了一個月的帶薪假,對她的產後憂鬱症起到關鍵性的幫助。

前加州州參議員Sheila Kuehl是這項加州法案的起草人,她說調查指出僱主發現這個制度增加了員工滿意度。

前加州州參議員Sheila Kuehl :「兩年前法案滿十週年時有一項調查顯示,雖然有一千三百萬加州人符合資格,但只有一百萬人申請。」

她表示這項法案確實需要更多推廣,私人企業老闆每年都會收到相關法令通知,不能夠推說不知。呼籲有需要申請帶薪假的人直接向就業發展局EDD申請Edd.CA.gov。

新唐人記者黃文華、張文剛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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