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04日訊】昨天(3日)發生的台東8歲女童遭「蘋果火箭」沖天炮射中喉嚨死亡案。女童姨丈今天下午坦承,沖天炮是他放的,點燃後酒瓶忽然向前倒,姪女不幸被射中。
據中央社報導,8歲楊姓女童昨天晚上和兄妹放煙火,遭「蘋果火箭」(沖天炮)射中喉嚨,送醫不治。警方今天上午現場調查並逐一詢問事發過程。
一名16歲少年向警方表示,沖天炮是他放的,因為酒瓶倒了,火箭才射向正前方,剛好表妹跑出來,射到喉嚨。
警方下午進一步調查時,又有女童姨丈出面說沖天炮是他放的,並告訴警方,他將沖天炮放在瓶中,點燃後瓶子忽然向前倒,沖天炮貼著地面飛出去,剛好姪女衝過馬路,被射中脖子。
警方表示,目前整個案件還在調查,已通知檢察官相驗,釐清真正事發原因。
業者:清楚標示 「不可朝向人體發射」
台東縣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立即前往小朋友購買的商店追查貨源;不過,商家否認販售煙火給未成年人,且店內也沒有販售非法煙火。
業者表示,「火箭」清楚的標示,禁止對人、對動物發射,點燃後必須立即遠離10公尺以上,最後面還特別以紅色警告「不可朝向人體發射」。
消防局隨即從網路上追查源頭,發現有大盤商,也有「個體戶」自己進貨販售,業者均表示,「蘋果火箭」有認可標示,一切合法。
不過「蘋果火箭」本體上僅有標示使用規定,沒有商標和出處。
煙火管理條例 漏洞多
警消調查,雖然有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但在管理上有諸多漏洞,無法預防事件發生。
台東縣消防局也在第一時間找到販售商家,但商家否認賣煙火,消防人員無公權力進行偵查動作。
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縣市政府雖然管理爆竹煙火的製造許可、撤銷及廢止,但無法管理販售店家,煙火爆竹大部分是經過地方商家、雜貨店販售,過去「警消」未分家時,警察可積極主動查緝,制止非法爆竹煙火,但目前消防局只能被動追查。
以今天發生的個案為例,消防局人員雖然在第一時間找到販售雜貨店,但雜貨店內陳列櫃已找不到煙火,店家甚至說「我們沒賣煙火」。
另外,管理條例「只管製造、販售,不管施放」;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雖然明訂,「一般爆竹煙火不得販售予兒童」,以及「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由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
但這條規定,在鄉下雜貨店根本毫無約束力,通常買煙火的是孩童,放煙火的也是孩童;父母親鮮少買煙火和陪同小朋友放煙火。
另一方面,爆竹、煙火來源也無法準確控管。以這次肇事的「蘋果火箭」來說,上網搜尋,有合法的業者,也有自己架設網站販售;甚至有台灣製和大陸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