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1月24日訊】近幾年越來越多的華人來美國搶購房子,特別是加州,不過,有許多人卻不完全了解美國房產交易相關政策和報稅細節,例如跟非美國公民或居民買房時需要督促賣方上交預繳稅等,請看詳細報導。
註冊會計師Jonathan Lin:「我最近遇到一些買家跟外國人買房子,在成交後沒多久收到稅局的催稅通知,他們很緊張,想說買了房子為甚麼還會有國稅局跟他們催稅呢?」
美國在1980創立了一項法規「外國人投資房產稅法」簡稱FIRPTA,即外國人在美國賣房時需要預繳稅金。
註冊會計師Jonathan Lin:「扣款大概是賣價的10%,所以對賣方來講是個蠻大筆的數字,因為你賣房子有可能沒賺錢,但是馬上要被稅局扣除10%,如果在加州還有一個3又1/3的預繳稅。」
但這是有方法可以避免的:如果您的房屋沒有賺錢或者沒有賺很多錢便可事先申請扣繳憑單來減免稅款。
「外國人」的基本定義是非美國人,非綠卡持有者,非稅務居民。「稅務居民」則有一個183天定義,即當年天數,加去年天數的三分之一,再加前年天數的1/6大於等於183天就算稅務居民,但學生簽證不包含在計算天數內。
註冊會計師白中珂:「但是現在的簽證比較松,所以大家常常拿到簽證是六個月或一年,所以很可能在一年中居住超過6個月,所以大家在這方面要特別小心。」
雖然外國人可以在美國自由買賣房屋,但要注意每年兩次的地產稅。
註冊會計師白中珂:「我有個客人在比弗利山莊買了一棟房子,他買的時候對價錢十分滿意,因為他的資金沒有問題,但等收到地產稅的時候嚇了一跳,因為這是國內沒有的。」
另外,把房子賣掉的增值稅跟房屋出租的收入也要申報。
再次,外國人在買房前也要考慮遺產稅的問題。
註冊會計師白中珂:「今年美國的居民跟公民有500萬免稅額,資產超過500萬才需要繳稅,但外國人沒有這項優惠,只有六萬塊的免稅額。」
跟外國人買房子也要注意通過中介服務商或房產經濟督促賣方在交易完成20天內或者在遞交申請扣繳稅單被駁回後的20天內上繳稅金,否則有可能會被罰款。房產價格在30萬美金以內無需上繳稅金。
新唐人記者李瑾萱、楊陽洛杉磯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