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爆:廣州非法拘禁二百多黑人 最長已關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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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陳漢采訪報導)近日,剛剛獲釋的廣州維權律師劉仕輝,在越秀被拘期間,了解到越秀區、天河區及番禺區等拘留所長年非法拘禁幾百名黑人。被拘禁時間最長的黑人達七年之久。劉律師認為這是嚴重違反國際人權事件。

2014年1月8日,維權律師劉士輝因關注異議人士張聖雨、馬勝芬、肖青山等人。被廣州公安局以〝擾亂單位秩序〞莫須有的罪名關押在廣州越秀拘留所7天。

跟劉律師關押同一間監倉的有3名奈及利亞人和1名剛果人,另外還有3名中國人。

劉律師對《新唐人》記者表示,他們用生硬的一半華語、一半英語互相交流。在交流過程中得知,在越秀區無限期拘留的黑人約有70名左右,天河區拘留所有約150名,他們共同的問題都是簽證期滿后沒有離境,一直非法滯留在中國做生意,有的已非法滯留5年。

劉律師說:「按照中國的法律,偷越國(邊)境是犯罪行為,但是超期滯留不是犯罪,充其量屬於行政違法。行政違法的最高處罰是勞教和行政拘留。而勞教已決定廢除。」

劉士輝律師認為,他們的處罰措施應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長就是15天,數個違法行為並罰最高才20天,而他們的違法行為都是單一的非法滯留。但是不管針對中國人還是外國人,該所對於非洲人的拘留期限已經大大超越了中國法律規定的上限。

劉律師稱:「這是非常嚴重非常惡劣的侵犯人權,這是一種人權方面的犯罪,它針對的是群體,針對的是外國人,如果他們涉嫌違法按著中國法律去制裁,行政拘留或者罰款,不應該限制人身自由,長期關押顯然是不合法的,明顯侵犯外國人人權,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應該馬上對這個事件介入,進行干預和啟動國際人權組織,這么多人關在裏面應當引起關注。」

在拘留所里,劉律師還聽到一個非常惡劣的情況,公安向黑人要錢,說交一萬圓錢就關14天。據那黑人說,他有個朋友交了1萬圓錢,14天后也沒讓他走。這期間還發生了一個非洲人砸門、吵鬧說他不想活了、要死啦,就是1月8日發生的事情。

據悉,他們老闆在北京大使館辦中國簽證,簽證拿來以後通知家人匯款買機票就可以回國了,但是說簽證很難辦,不知道這裏面是個什麼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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