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31日訊】陝西省地質礦產局西安探礦機械廠系陝西省的省直隸屬國有企業,它的土地所有權歸屬國家所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附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西安探礦機械廠廠長崔高漢揚言:「我(崔高漢)把西安探礦機械廠廠地賣了四個億!」
今天,為了維護國有資產的完整和不受非法侵害,公民康素萍依法行駛其公民權利:
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申請信息公開,公開內容是:西安市雁塔區吉祥路30號地段土地招、拍、掛的批複。
工作人員說:「沒有文件批號我們無法予以公開您所需的信息。」
我回答:「若我有,就不用申請您們給公開了。」
最終還是受理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變賣國有資產,西安市雁塔區吉祥路30號地段是西安探礦機械廠的廠地。
陝西康素萍聯繫電話:13161821852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