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8日訊】曾經備受社會關注的 「臨武城管秤砣致瓜農死亡案」,近日由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涉案城管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被法律界普遍認為量刑過輕,引發了輿論的強烈譴責。
據大陸官媒微博消息,12月27號下午,湖南永興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城管致死瓜農案」中,涉案城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其餘三名城管分別判處6年、4年和3年6個月。
死亡瓜農鄧正加的兒子對媒體表示,判決非常不公平。
廣州律師隋牧青:「這個肯定是太輕了,因為他們實際是『故意傷害致死』,應該是一種直接毆打致死。應該臨武當局它在這個問題上,在情節上做了一個手腳,情節不同啊,這個量刑是完全不同的。」
官方消息說,法院以四名被告有自首情節為由,對主犯廖衛昌予以了「從輕處罰」,對其餘三人予以「減輕處罰」。四人的大幅度減刑,激起了公眾憤怒,數百萬網友齊聲質問當局:為甚麼夏俊峰自衛打死城管就要判死刑,城管打死人卻要從輕?
隋牧青「中國現在法律的適用,我覺得很有問題,民眾當然有自衛權,但是現實當中,這個法律實際上是沒有保護這種自衛權,像夏俊峰這種案件,一般公認都是一種正當防衛,但是最後還是判死刑,就算防衛過當也不會判處死刑,這就是民和官的這種地位不同造成的。」
評論指出,當局包庇的做法,無疑使得官民矛盾進一步加劇,雖然保住了幾人的性命,卻失去了更多民心。
新唐人記者朱智善、金同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