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8日訊】 (美国之音)中國湖南省地方法庭12月27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四名城管人員有期徒刑。其中最高獲刑11年。網民普遍對法院給涉事城管的定罪和量刑表示不滿。關注「瓜農死」的律師表示,如果不是網民和輿論對「瓜農死」的關注力度大,司法根本不會介入此事件。
*涉事城管犯「故意傷害罪」*
中國官方新華社對外部官方微博「中國獨家報導」消息,27日下午,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佈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今年7月17日上午,湖南臨武縣當地村民鄧正加夫婦在縣城擺攤賣自家產的西瓜時,跟執法的城管發生爭執和衝突。鄧正加在衝突中死亡。官方公布的法醫驗屍結論稱,鄧正加是在外力作用下誘發小腦與腦幹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
鄧正加死後在當地民眾和網民中引起廣泛民憤,也引致媒體的關注。有目擊者對《京華時報》說,五六名城管圍著鄧正加拳打腳踢,個子1米87的鄧「十幾分鐘,就死了!」不止一名圍觀者對媒體證明,他們確實看見城管手拿秤砣擊中鄧正加的臉上部。
一位目擊者對該報記者說,拿秤砣的是一個微胖的城管,經對照照片是城管隊長廖衛昌。鄧正加被擊中左側頭部,隨後以手捂臉直挺挺倒地,口中流出鮮血。
另據媒體報導,17日晚上湖南臨武縣警方多次試圖搶屍,被圍觀群眾用石頭、礦泉水、西瓜打退。當局在事發後第三天,驗屍報告還沒有結果的情況下,便要求死者家屬將鄧的屍體火化。
*隋牧青:定罪性質意在保護罪犯*
一直關注鄧正加死亡事件的維權律師隋牧青12月27日對美國之音表示,湖南地方當局急於處理鄧正加的屍體,很明顯就是要保護犯罪嫌疑人。他說,如果不是關注力度夠大,涉案城管基本不會被定罪。他說:「從他們哪種草草毀屍滅跡等等,非常明顯他們就是要給這些罪犯做掩護。就是官官相護吧,如果不是這個案件關注力度大,社會關注非常強,我相信他們十有八九都不會被定罪。」
隋牧青律師指出,從當初他們從有關方面了解的情況看,城管很有可能是故意殺害鄧正加。他說,用秤砣砸死人是要判死刑的,而當局現在用故意傷害罪,給四名城管量刑,可以達到輕判的目的。隨律師認為,當局一開始就在定罪上做了手腳。
有不少網友將瀋陽小販夏俊峰刺死城管,被判死刑和城管打死鄧正加被輕判做比較。隋牧青律師說,根據他們了解的情況,夏俊峰很明顯是正當防衛案子,但夏被判死刑﹔而打死鄧正加的城管反被輕判。這其實是典型的「官威不可冒犯」。
夏俊峰今年9月25日被執行死刑。此前律師在給他的辯護詞中寫道,2009年5月16日,遼寧小販夏俊峰被城管暴力執法後,帶到城管辦公處暴打,被迫拔刀自衛,刺死城管隊員申凱和張旭東,並刺傷另一名城管人員。夏俊峰被一審和二審判處死刑的消息,都在中國社會激起了強烈反響。
隋牧青律師近年經常代理城管暴力執法的案子。他指出,城管這個群體是非常難以撼動的,在有的地方,他們的地位甚至高過警察。
*秀才江湖:輕判四城管當局攪稀泥*
不少網民在湖南城管以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之後,表達不滿。浙江網民「秀才江湖」說,這個判決屬於典型的「又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秀才江湖」同一天對美國之音說:「又不想得罪自己人,就像我說的既想裝婊子,又想樹牌坊。他(當局)也很矛盾的。按官方說法,城管是文明執法,甚麼突然倒地死亡。既然如此,你為甚麼判(他們)刑呢?按照他們心裡的想法是不想判的,就是因為網上輿論壓力大,他們不得已。又不能太重,太重的話誰給他賣命啊。他們的狗腿子不能判的太重。但又要收買人心。」
秀才江湖認為,官方既想包庇自己人,又迫於輿論壓力,因此宣判四名城管是攪稀泥。中國各地城管在執法過程中跟攤販發生肢體衝突的事件時有發生。儘管這個群體沒有使用武力的授權,但是城管人員在執行公務中野蠻執法,被認為是引發社會緊張、降低政府公信力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