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8日讯】复制动物的技术并未在欧洲用于生产食品,也未上市销售,但欧洲联盟正计划修法,禁止在农场使用复制技术、禁止进口及销售复制动物做成的食品。欧盟执委会的提案虽禁止针对农场动物使用复制技术,但未限制复制技术用于研究、保存稀有或濒危品种、生产药物或医疗器具的动物身上。
据中央社报导,欧盟执行委员今天(18日)提出1项有关复制动物和新型食物的重要方案,包括两项指导方针草案,用于处理动物福利及使用复制技术的伦理疑虑。
其中1项指导方针将禁止在欧盟的农场动物上使用复制技术,并提议禁止从境外进口这种复制动物。
另1项指导方针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来自复制动物的食物,例如肉类或奶类。
主管健康事务的欧盟执委柏格(Tonio Borg)于记者会中说,这些措施是为因应动物福利及消费者对复制动物肉做成的食物的观感。
这些提案需经欧盟理事会及欧洲议会通过,最快也要2016年才生效。
此外,提案也未要求标示用复制动物的后代所制成的肉类。
欧洲议会曾于2011年要求标示,但欧盟成员国认为程序复杂又太昂贵,最多仅同意标示复制动物的第1代后代。
当时协商因此停滞,预期这次的提案也会在欧洲议会引起相同的热烈争论。
复制动物的技术并不改变动物的状态,不同于基因改造。目前在欧盟,复制动物技术并未用于生产食物,也没有欧盟或外国食品企业申请销售复制动物食品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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