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7日訊】中國大陸浙江省近年有達40噸病死甲魚骨已流入安徽、江西和海南等多地的中藥材市場。這些病死甲魚骨可能染有病菌,危害中藥安全。但監管部門卻直言無法可管。
據中央社報導,已被逮捕的嫌犯供認,他們有分別負責收集、中轉、運輸、盜賣病死甲魚骨的組織成員,從事上述交易已6、7年,盜賣的病死甲魚骨達40噸。
從病死甲魚(鱉)處置到病死鱉甲收購、販賣、入藥,涉及漁業、工商、藥監等多個部門。許多監管部門直言無法可管。
杭州龜鱉研究所所長趙春光建議,可效仿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辦法,對按規定處置病死甲魚的養殖戶,給予現金補助,提高養殖戶無害處置病死甲魚的積極性,切斷病死鱉甲供應源頭。
大陸國家藥典規定,甲魚骨作為中藥材必須現殺取用,病死甲魚骨不僅藥效打折,而且還可能因染有病菌危害中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