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03日訊】大統長基食品廠因生產問題食用油被開罰18億5000萬元,繳納期限到,大統並未繳納罰鍰。彰縣府表示,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據中央社報導,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說,大統長基食品廠的罰鍰繳納期限到今年的12月1日止,但大統食品廠並未繳納新台幣18億5000萬元的罰鍰,於是依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
彰縣府法制處處長簡金晃則說,交由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後,大統如果再不繳納罰鍰,負責人高振利及大統名下的資產就會被扣押,用來繳納罰鍰。
簡金晃表示,在大統長基食品廠後續處理方面,根據大統公司提出的賠償計劃中,將優先處理員工資遣、退休及消費者賠償。
大統公司表示,會先向檢方解除扣押部分銀行帳戶和土地以進行賠償。
不過檢方曾透露,高振利在大統案開庭時曾說要拿名下土地變賣換現金進行賠償,他們擔心高振利會藉此進行脫產,希望高振利改處理公司名下土地以換取現金處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