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30日訊】近日,題為《領導需要她的腎》的文章在微博上被廣傳,講述的是在文革期間18歲的女中學生黎蓮對林彪懷疑,被男朋友出賣,從而被中共當局活摘器官進行移植的事件。
文章來自金石開所著的《歷史的代價——文革死亡檔案》一書。據記錄,黎蓮是一個眉灣目秀的姑娘。「文革」爆發時,年僅16歲的她,憑著一股闖勁當上了中學紅衛兵司令部的司令。然而自 1970年起,便對林彪有了懷疑,對「無產階經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有了抨擊。她把自己的看法陸續寫在信里,寄給了在部隊服役的男朋友。
在一次提幹的前夕,此人將這些信交給了領導,部隊緊接著轉到了地方,黎蓮以「惡攻」的「現行反革命罪」被逮捕。在監獄中她飽嘗了毒打與凌辱。1970年她被判處死刑。
文章描述,那是一個黑雲低垂、大雨滂沱的日子。為了避免劫場的可能性,黎蓮被秘密拖去另一個城市執行。囚車快到這個城市時,一輛救護車蹬了上來,剛接近,兩輛車都停了, 兩名穿白大褂的人跳下救護車,匆匆爬上了囚車。囚車裡,四個人高馬大的武裝警察一下將黎蓮扳轉身,臉和身子緊貼車壁上。衣背往上一擼,來不及使用麻醉藥,一把鋒光閃閃的手術刀就在她的右腰處劃開了一個巴掌大的口子。動作準確、利索……沒幾下,一個滴著殷紅鮮血的腎,潑刺刺地落在潔白的瓷盤上。
醫院的一間手術室急等著這個腎,它將要馬上移植到一位領導幹部身上。為了腎臟的質量和保證移植的成功,醫院早在幾天前就向有關部門提出,希望在刑前能得到死囚腎臟。黎蓮當即昏死了過去。
在這之前忽然而至的幾秒、十幾秒間,她承受了不亞於撕肝裂膽的痛苦。
有網民稱,其慘其惡讓人不忍聞睹!不忍轉發!惡人!惡人!還有網民稱,不打麻藥就取腎,當年法西斯德國也沒發生如此沒人性的事件吧?如今這種驚天罪惡,中共和它手下的軍隊、醫院所主導的活體摘除器官的事,還在中國大陸上演。
中共不打麻藥取器官由來已久
中共建政後的幾十年中,從活人和半死的人身上盜取人體器官由來已久。特別是為特權階層做移植,為了「領導們」的健康,提供最新鮮的活人身上的器官更是「上級的要求」。
一位曾參與過摘取死刑犯器官的人士透露出為什麼一定要活摘器官的內情:「槍斃的時候,子彈打的要避開後腦的生命中樞,此時,犯人只是不會動了而已。」「為了提高移植成功率,提高器官的再生能力,做移植的器官一定是活摘,讓被摘取器官的人的身體和器官都感受到強烈的痛苦,這樣可以促進激素分泌,器官容易成活。各個不同科的醫生們按已經安排好的順序輪番上陣,在一個意識清醒卻動彈不得的人身上各取所需。」
文章《鍾海源剖腎受難日:一個「劊子手」的自白》這樣描述,死刑犯遭槍擊後,摘取器官一定要在人活著的時候完成,為了這個目標中共的醫生還有一整套的操作規範,比如對死刑犯,在行刑後十五秒鐘內必須開始手術。
槍響後,鍾海源身體還沒有落地,就撲上來三、四個軍醫。「他們解下鍾海源胸前的大牌子,就往車蓬裡送。……車蓬架子上弔著一個簡易手術台,邊上已經有醫生,護士了。雖人影幢幢,卻紊而不亂,動作迅捷,配合默契,……血水愈加密集了,不但溢滿了車底板,還滴滴嗒嗒地濺落在地上。我聽見一位主刀的軍醫,透過口罩,含含混混地講了一句:『快點,快點,人死了……一位五、六十歲的老軍醫,拿起一個拖把去揩底板上的血水,揩幾下,又嘩嘩地擠進一個紅色的塑料棉裡。約盛半桶,他跳下車,拎起它走到池塘邊,將血水倒進了塘裡,不一會兒,整口塘全染紅了,……」
此外還有被定為反革命的江西李九蓮被活殺取腎;被判死刑的政治犯《出身論》的作者遇羅克的眼角膜,據其妹妹遇羅錦的回憶,被移植給了一位北京的勞動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