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30日訊】臺北市以後買東西跟丟垃圾更方便了,現在超商賣的塑膠袋因為不是專用垃圾袋,不能拿來倒垃圾。環保局推出功能2合1的專用「環保二次袋」,明年全面上路,預估每年可以減少使用一千萬個塑膠袋。
賣場員工:「購物袋要不要?
民眾:「要。」
賣場員工:「那一個一塊哦。」
民眾:「好。」
出門購物臨時需要購物袋,東西買回家,塑膠袋卻積了一大堆、用不到,而且臺北市2000年開始實施專用垃圾袋,自己買的塑膠袋不能拿來裝垃圾,怎麼辦?
臺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要去購物的時候要買購物袋,那臺北市丟垃圾,要買垃圾專用袋,其實是花了兩次的錢啦,那我們臺北市環保局,推出所謂的二次袋,你在購物的時候,可以買這個二次袋的話,回去可以當專用袋。」
環保局推出「環保二次袋」,明年一月底開始在北市九大超商、1641家門市全面供應,預估每年少用1000萬個購物用塑膠袋,民眾省荷包超過1500萬。
臺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譬如說3公升的,就可以省下1塊錢,買5公升的就可以省下2塊錢,那這是個人荷包的省啦。」
民眾:「又可以購物又可以,當垃圾袋很好用,不然的話特別要去買啊。」
民眾:「等於說是二合一的話,那至少這個袋子,在你未來在當垃圾袋使用的時候,你就已經有為環保,盡到一點心力。」
臺北市每年用掉5000多萬個專用垃圾袋,環保局表示,要從源頭減少浪費資源,最好還是自己準備環保購物袋。
新唐人亞太電視盧天常、吳柏萱台灣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