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28日訊】Karen: 「觀眾朋友好,我們這一期移民直通車要討論的是遞解出境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 )。當然了 沒有人會想自己面臨這樣一種狀況,但是萬一接到了移民局的通知,該怎麼去面對呢?好,今天就請費文律師樓的 Donald Madeo 律師來解釋一下。」
Donald Madeo律師:「基本上這是美國政府為了想要驅逐遺返一位外籍人士所必須進行的ㄧ個程序。這些人包括偷渡入境,或是簽證過期的人士。也包括合法居民但是因某種原因,像是犯了刑事罪,而違反了在美國居住的條件。」
Karen:「好,那政府是怎麼開始這個遞解出境程序?」
Donald Madeo律師:「政府會向當事人發出「出庭聆訊通知」 (Notice To Appear) 我們簡稱NTA。這個通知可以由國土安全部下屬的機構發出。比方說,當事人如果是在非法入境過程被抓,那「出庭聆訊通知」就會由美國海關邊防總署發出。如果當事人犯了刑事罪,那移民海關總署可能會盯上你,對你發出通知。還有一個普遍的情況就是當事人申請調整身份,像是申請綠卡,但被拒絕了,那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會發出這個通知。」
Karen:「那當事人收到這個『出庭聆訊通知』後該怎麼辦?」
Donald Madeo律師:「第一,別慌張!移民局不會馬上把你送上飛機驅逐出境。你是有權利在移民法官面前為自己辯護的。第二,找一位有出席移民法庭經驗的律師。」
Karen:「遞解出境程序具體是怎麼樣呢?」
Donald Madeo律師:「基本上會有兩個聽證會。第一個是主排期聽證(Master Calendar Hearing)。主排期聽證是像一個大會議。法官,政府律師會跟當事人和他的移民律師討論案件。ㄧ般來說,法官會在主排期聽證安排很多案件,所以法庭可能會坐滿了人。一個當事人的聽證大約會是五到十分鐘,法官會判斷當事人是否符合被遞解的條件。法官會詢問您是否承認出庭聆訊通知中的各項指控。如果法官認為你是應該被遞解出境,那下一步將是看你符不附合申請免於遞解出境的資格,可能是通過政治庇護,或調整身份來取消遞解,你可能可以通過不同的豁免讓你留在美國。」
Karen:「好,那第二個聽證會是甚麼呢?」
Donald Madeo律師:「另一個聽證會就是個人的聽證會。如果當事人有符合申請免於遞解出境的資格,移民法官就會安排這個個人聽證會的時間。這個聽證會是一個像是審訊的過程,你的移民律師會問你問題,政府的律師會再盤問你。法官也可能問你問題,並且會審查你的律師為你遞交的證據。聽證結束後,法官就會做出他的判決,如果順利的話,你的免於被遞解的豁免申請會被通過,你就可以繼續待在美國。如過不順利的話,法官會拒絕你的豁免申請,之後就會對你發出遞解令。」
Karen:「那這個人會馬上被驅逐出境嗎?還是有其他迴旋的餘地?」
Donald Madeo律師:「幸好的是我們有一個上訴程序。第一級上訴是通過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是在弗吉尼亞州。如果第一次上訴沒有通過,那有些當事人還可以有第二次機會,到聯邦政府上訴。」
Karen:「好,非常感謝您為我們解釋這個遞解出境程序。我相信有ㄧ些觀眾可能鬆了一口氣,不必害怕會被馬上遞解出境。」
Donald Madeo律師:「謝謝你,凱倫。」
Karen:「觀眾朋友們,所以一旦接到了這個遞解出境程序通知並不代表你會馬上被驅逐出境。但是一定要謹慎的面對這件事情。費文律師樓可以為你們提供協助。」
費文律師樓
Youman,Madeo & Fasano,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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