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9日訊】一名到墨爾本訪問的中共代表團成員因3個月前強姦為他所在代表團提供導遊服務的大學生而在墨爾本法庭受到指控。 據時代報報導,現年43歲的宋勁松(音譯Jingsong )是中國一城市規劃研究所所長。他因涉嫌於3個月前強姦一名為他的訪問團擔任導遊的女大學生而在紐省被捕。之後,他被引渡至墨爾本並在墨爾本地方法庭受到指控。宋被控多項罪名,其中包括兩項強姦罪。 他於8月份在嚴格條件下獲保釋,法庭要求他必須上繳護照、每天向墨爾本地方警局報到,並不得離開維省或澳洲。
本週四(11月7日),宋向墨爾本地方法院提出更改保釋條件的申請,他要求能允許他返回中國,保證每天向廣州當地的警方報到,並每個月返回維省一次。
法官巴考斯(Donna Bakos)獲悉,宋準備了50萬澳元的保證金,另有他的2個朋友願當他的擔保人,並各為他提供15萬元的保釋金。
但高級警官瓦林(Ross Waring)基於中澳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反對該項申請。他說, 一旦宋違反保釋條件,澳洲警方就無法將他引渡回澳洲。
宋的妻子和一名同事亦飛抵墨爾本,向巴考斯法官提供證詞。她告訴法官,她將要進行一場手術,需要丈夫回家陪在她身邊。而他們的5歲女兒也有健康問題。她稱自己知道如果宋違反保釋條件的話,他們將失去那50萬元的保證金,而這是他們一生的積蓄。
為了支持宋的申請,他的辯護律師古維奇(Daniel Gurvich)稱,考慮到案發之時他的當事人和那名女子都喝得很醉,加之兩人之間的對話內容,因此這項起訴案不應被視為是嚴重的。
但巴考斯法官認為,根據簡單掌握的證據,原告當時「已經喝得爛醉,幾乎不可能同意」。
檢控官漢納(Michael Hannan)則表示,宋目前是在嚴格的保釋條件下,而宋向法庭提出的是「 一個根本無法實施的保釋條件」,這正是這份保釋申請的「致命傷」。
宋的法庭聆訊會將延至下週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