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05日訊】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桃園地方法院今天(5日)傍晚分別裁定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上士范佐憲以新台幣50萬元、25萬元、40元萬交保,3人在家屬繳付保釋金後,於傍晚5時30分返家。
據中央社報導,桃園地方法院今天續審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全案經被告律師向審判長提出交保聲請,合議庭以3人均為軍人身分,無逃亡之虞,且審理告一段落,被告與證人交叉詰問完成,裁定准以交保。
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分別被裁定50萬元、25萬元、40萬元交保,家人也緊急籌款繳付保釋金,3被告在傍晚5時30分返家,免於重回桃園看守所。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繼續審理洪仲丘案,上午除了傳喚前269旅憲兵官郭毓龍到庭,再度釐清已故前542旅下士洪仲丘,在送禁閉的程序與審查過程是否有疏失。
家屬經過1個小時籌措交保金後,徐信正從法院大門離開,但范佐憲、何江忠則從另外偏門快速離開,記者無法拍到范佐憲的身影。
換上新衣的何江忠最後在妻子陪同離開,被記者捕捉到上車前的身影。對於記者問交保後的心情時,何江忠、徐信正兩人都低調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