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還原一九五七》(一百零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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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4日訊】【導讀】一九五七的「反右運動」是中華民族的一場巨大的悲劇。作為一名「老右派」,本書作者魏子丹教授以他親身的經歷,真誠地反思了那段歷史。他兼收各家之長,批評各家之短,「分類不同右派,釐清還原分野」,找出一九五七與其歷史由來的必然聯繫,論證一九五七與其歷史惡果的必然關係,真正做到了「既能深入其中,又能跳出其外」,從而使這部著作的真實性與歷史性達到「同一」的境界,為還原「反右運動」留下了一部思想和史實並豐的佳作。一直以來魏子丹教授矢志於「還原一九五七」,從他開始寫作此書的某些篇章,到最終出版,用了近十年的時間,真可謂「十年磨一劍」。

(接上期)

四 掙扎與覺醒

當潘光旦先生在死前說出四個S——SURRENDER(投降)?SUBMIT(屈服)?SURVIVE(活命)?SUCCUMB(滅亡)的時候,顯示了先生不甘於四個S、憤恨四個S 的製造者,只是無可奈何而已。你說說,當時誰是有可奈何?別說斷絕了你的錢源(工資),即便你有錢,沒有糧票足以餓死你,沒有布票足以凍死你,沒有戶口讓你死無葬身之地,沒有單位證明信使你旅無舟車,住無旅館;甚至親人劃清界限可以揭發你;群眾專政就可以隨時隨地追查你,扭送你;更別提星羅棋布的、各種名義的公安機關了。我勞教時,有位逃跑者想遠離人世,跑到寺院去當和尚,人家要他的證明信,這一下他沒轍了,后被抓回,他告訴了我走投無路的絕望。在這種極權下,除非你要第四個S,決定自取滅亡,或者說,當英雄、當烈士,否則,只有取前三個S,受活罪了。所以,當潘先生其言也哀地、總結自己一生是四個S 的時候,其實這時產生了第五個「S」,是SOBRIETY(清醒)的表現了。

「敗」也中共,「成」也中共。一向把別人當成「反面教員」的中共,現在自己起勁地當起了「反面教員」。知識分子被教育得大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反黨覺悟,錢理群教授說:「正是勞動教養將他從一個糊糊塗塗的右派,改造成了一個有自覺意識的真正右派,這大概是改造者未曾料及的。至於本書提及的勞教時成立的『列寧共產主義聯盟』的數十個參加者,更是『網』自身培育出來的『衝決網羅』的戰士;這是足以使『網』的製造者膽戰心驚的。」(《序》)現在的知識分子如果不反共產黨,只存在於如下兩種情況之一:出賣靈魂,或渾渾噩噩。

知識分子的覺悟,人民的覺悟,是「謊言起作用的一般規律」的反應;這條一般規律就是,「謊言不能欺騙大多數人于永遠。」這條一般規律具體到共產黨身上,又體現為一條特殊的規律:

是共產黨充當了盡職盡責的「反面教員」、「把壞事做絕」,才使大多數人識破了它的「把好話說盡」——這條鐵的規律已經為共產黨敲響了喪鐘、是致共產黨于死地的規律。所謂「鐵的」,意即不可抗拒之謂也。

作者每一個常識水平的覺醒,都是以鮮血為代價的。如:「終於從騙局中清醒,斗膽地說出過去連想都不敢想的話:『我不相信!』」(頁四十三,過去說「相信黨!」猶如老和尚張口閉口就是「阿彌陀佛」一樣。)「那時我太單純了,也把革命看得太聖潔了。」(頁六,曾為革命理想而大義滅親;曾為愛情理想,一對青年戀人同時加入革命洪流;最後,輕於鴻毛,被吞噬于革命的化身、領導者的血盆大口中。)「一九五八年秋……我悄悄地對他說:『我相信我們挨整的事是下面的人乾的,毛主席一定不知道?』而他卻用斬釘截鐵的口吻對我說:『就是他!』說這話時,我忽然發現他的眼眶裡竟閃著淚花。於是這怒吼般的三個字,這怨我麻木不仁的閃閃淚花,對當年幼稚天真的我,真是振聾發聵的劃時代的怒吼。使我銘記至今。」(頁二十三)經過這次啟蒙,作者提高了覺悟,在「叛國投敵」途中,看到了全國規模的慘景,就認透那些「假話、大話或騙人的鬼話、為了掩人耳目,把自己頭腦發熱、超英趕美、骨子裡想當地球球長而犯下的低級錯誤,推給了永遠保持沉默的大自然,說什麼是『自然災害』造成的、在連篇累牘的報紙宣傳中,輿論一律地在『自然災害』四個字的前面,加上『特大的、嚴重的、持續三年的、百年未有的』四個刺人耳目的定語,為無辜的大自然製造了一樁空前絕後的大冤案。」並且譴責這個「惡魔剝奪了我們幾千萬兄弟姊妹、至高無上的生存權。」(頁四十二-四十三)這一認識是很徹底地揭示了毛「骨子裡想當地球球長而犯下的低級錯誤」這一「骨子裡」的本質。這是官方和御用學者至今諱莫如深的。

勞改(包括勞教)隊里,更是把飢餓當成殘酷迫害的手段。加之於犯人們的,所以了解此情的人,一提到「勞改」,浮腫得如一尊佛爺、骨瘦得像一具骷髏,這樣兩極的形像,就會出現於你的腦際。在反映這一題材的作品里,都少不了要說到「飢餓」。本書專辟一章《難以忘懷的吃吃喝喝》,正經八百地談論這一課題,好像是以戰勝共產黨的姿態、數說自己的英雄業績、其內容之全面、系統、詳細、透徹,可以說是舉世無雙。而點睛之筆卻在於,它反映了本能的、求生的掙扎; 合法的、半合法的、非法的鬥爭;「生存是他不可被褫奪的最基本的權利」(頁二一八)的?社會意識的覺醒。

本書所反映出的覺醒,不僅有政治的、道德的譴責:「在回顧毀了我一生的那場運動時我要說,人的生命是那樣的短促,為什麼要用一些神聖的名義,讓不容易來到人世的人去承受肉體和精神的折磨?」(頁二十四)「我拾起腳邊的一塊瓦片,在泥地上寫下『慘絕人寰』四個大字給肖大哥看,他噙著淚水微微點頭。」(頁三十一)「改革開放后,我在一個刊物上讀到一首詩,依稀記得題目叫《陽光,誰也不能壟斷》,如果當年這位詩人知道世界上有個地方叫做黑監,他那首詩也許就不會用這樣一個題目。」(頁一零五)「我永生永世地詛咒將無數善良青年置於死地的魔鬼。」(頁一六七)

除憤怒聲討以外,還從法律上進行了追訴。本書對當局的無法無天,多有斥責。運動害人,無法無天;草菅人命,無法無天。即便有法,他也可以不執行,或任意執行。這裏還攪著一個政策的問題,「我被依法懲處了二十三年乃至到了『人之將死』的今天,我仍然為許多法律問題所困擾:比方說我依法判了刑,卻又靠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政策平了反,這就意味著政策能糾正法律所犯下的錯誤,顯然政策在法律之上,能約束法律。政策是黨的政策,聽黨的話就是執行了黨的政策,黨叫我幫助他整風,叫我大鳴大放,黨叫我暢所欲言說:『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那時我是個年輕的基層幹部,大政方針從上級布置后照辦,提點意見也不外乎雞毛蒜皮,什麼縣委書記作報告要避免讀錯別字之類的無關宏旨。然而膽大的法律又竟敢置言者無罪的政策不顧,說我向黨猖狂進攻,判處五年管制送勞動教養。從這一點看,似乎法律又在政策之上……」(頁四十五)其實這個問題,在鳴放時期已經有很多人提出?當年十二月十二日,《人民日報》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賈潛說:「政治是政治,法律是法律,我們是司法不是司政策。」他因此而被劃了右派,至今這類問題仍是一筆糊塗賬。因為這不是法律部門或法律學者所能夠解決的問題,比如說,共產黨里有個政法委,雖然從法律觀點說,他什麼玩意都不是,但他卻掌握著生殺予奪大權。至於在執行方面,「我國的許多政策法規,官員在制定它們時,或者簡要地說只要政策法規里裝配了某種神秘的儀器,因此,一旦這些政策法規妨礙它的制定者的行為時,或者簡要地說只要政策法規通過神秘儀器識別了來者是一名官員時,該法規便會朝有利於官員的方向自動『傾斜』(這是一個妙不可言的詞彙,近年來十分流行)。例如周老太的侄女是一位有頭銜的官員,死人不準運到外地的政策法規在她面前『傾斜』了一下,救護車載著大塊冰磚保護著的遺體,經數百公里之遙去到了朱老弟的戶口所在地。」(頁二九五)

中國的法律不僅殘缺、虛假、殘酷,而且荒唐。即以罪名而論,我敢肯定,就算是法學權威,他也難以知道,什麼叫「夢奸罪」。本書中,以「夢中犯下的罪行」為小標題,寫道:一七六 號(犯人代號)不過二十齣頭的年齡,甚至還有幾分孩子氣,他暗戀著家住對面的一位豆蔻年華的女郎,一天,他與女郎八、九歲的弟弟說:「昨天晚上我做了個夢,夢見和你姐姐抱在一起在床上睡覺。」往下他就再無其他作為。因為該地方風氣極端保守落後,弟弟當趣事告訴姐姐,姐姐竟做出過激反映,三天後自殺了。法院宣判:「一七六號以夢奸罪判刑三年。」(頁九十五)

任何法律也不能判瘋子死刑,在中國不僅能,而且在死前還要讓他受足活罪、捆綁吊打、用軍犬撕咬相恫嚇、冬天冷水淋頭、假槍斃把人嚇瘋。真槍斃又是如此這般:

押到主席台前進行審判的反改造分子五花大綁,每兩名士兵扭著一個現行犯快步進入會場,為首的一個背上插著死囚標牌的竟是杜瘋子,他漠然的表情,說明他不知道即將發生的事對他有多麼重大。他不哭不笑不吵不鬧,時不時還抬起頭來環視一下會場,然後嘴皮子蠕動幾下似乎嘀咕著什麼。擴音器吼叫著他的現行罪狀……最後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按慣例,這種大會的最後一個程序是全體犯人從已被槍斃者的屍體邊繞過,形式上倒和現今流行的對某些人物的遺體告別儀式大同小異。區別只是此間的目的與殺雞給猴看異曲同工,當然這也得納入苦口婆心的範疇。」

我從杜瘋子屍體邊走過時特意放慢了腳步,我看見他腦袋的右上方已變成一個巴掌大的窟窿,旁邊塗灑著紅色的血和白色的腦漿,還有一團團腦漿和鮮血混合的小塊…… 左腳上穿著一隻布鞋,右腳卻赤裸著,估計是推赴刑場時跑掉的,我知道勞改隊是不發布鞋的,莫非他穿的仍是那年他妻子為他送來的那雙鞋。」(頁一四七)

據我所知,作者寫到這裏再也禁不住大哭了好長時間。然而作者還將此比作「對某些人物的遺體告別儀式」,這個含意是多麼深刻,而又是多麼辛辣的幽默啊!這也是本書處處所包含的美學意味:以寫喜劇的手法來寫悲劇?使悲劇更悲,即如:「要想甜,放把鹽。」

看過此書的許多朋友,如著名詩人流沙河就說過:「此書如寫成小說,就是一部《日戈瓦醫生》,」作者二十齣頭就是青年作家,他當然是會寫小說的,但他考慮到小說是虛構,讀者不會確信這些超出人們想象力的慘絕人寰的事實,會在時鐘的具體滴答里、在具體的眾多的血肉之軀上發生。本書是歷史,絕對沒有絲毫的虛構,這也是我在一開始就肯定了的,它的史料價值。

另外,作者本想在國內出版此書,所以在書寫上分外自律,不僅言詞上磨鈍鋒芒,而且在追究罪惡的根源上也是淺嘗輒止,只保留最基本的史實,我舉一例,該書在寫過「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的一篇國情咨文中,他的一句話引起我的警覺,他說:『我們這個時代有許多名詞正被人濫用著,他們把警察統治稱之為解放……』。」在這話之後,特別又加了一句塗上保護色的話:「這話可能是對他當年的政治對手蘇聯(?)說的。」(頁五十三)從這句「此地無『中共』三百兩」的話里,即可窺見一斑:此書決不會有「直指中共的」特別是危及現政權的、過激的東西,至多是「同著和尚罵禿驢」。就這,為在國內出版此書,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甚至有社會影響力的名流相助,也無濟於事,所有出版社都以「上級通不過」而一一告吹。由此可證,某些人士散布的「國內言論尺度已經放寬」;只是自欺欺人之談而已。更甭說,前時發生的禁書風波了。

面對現實,加以展望,中國的法治道路,中國法學的學科建設,簡直讓人望而卻步:表現在海內外的民間方面,則是抱著幻想。企求中共建立與健全法治,而罔顧中共的命根子則是人治、黨治,所以表現在官方方面,儘是欺世之談,如俗話所說:「把孩子哄得不哭了算拉倒。」雅一點說,就是讓你永遠「望梅止渴」。

我們喜見右派作為一個群體,已經有了反黨的自覺。更喜見,如人們說的:「若按一九五七年的標準划右派,全國就都夠當右派了。」我不知,有沒有一個勇士站出來,拍拍胸脯:「我就不是!」

常言道:「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可共產黨卻在五十年間就把國人「樹」為右派。能說這不是大躍進嗎?不過,這個大躍進的後果,不是餓死四千六百萬人民,而是為共產黨自己「樹」了千百萬個掘墓人。

我們應該記取的歷史教訓是,右派鳴放中的言論,不管尖銳到何種程度,大多是旨在完善黨、完善社會主義,大多是補天而不是反天,結果證明,這就如同完善銬鐐、完善陷阱、完善癌細胞一模一樣。有了這個教訓,就要認識到,你向他要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就是緣木求魚和與虎謀皮。緣木求魚雖不得魚無後患;與虎謀皮則會果腹虎皮中。從中共那一方面說,他賞賜你民主,只是黃鼠狼給雞拜年。我剛進入勞教農場,就有一位右派告訴我:「原來毛主席說,民主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後來在報上發表時,改成民主只是手段了。就是說,讓我們鳴放只是耍手段。」所以,只要你聽到共產黨說要擴大民主,不管他說民主是個什麼東西;你就認定他『不是個東西!』是他在耍手段,他萬變不離其宗的主意是:「我們就是要人民民主專政,或曰人民民主獨裁!」那我們該怎麼辦呢?這個問題,說複雜是真複雜,但如果簡單些說,那就是,你想一想該怎樣對待銬鐐、陷阱、癌細胞;也就是對「該怎麼辦」?(去掉?)做出的回答總之是,與虎謀皮則會後患無窮;君不見維權民眾、維權律師、暴露實情的記者、上訪者、法輪功、家庭教會、異見人士……前仆後繼、紛紛葬身虎皮之中乎。

現在的覺悟,已經聚焦在這一點上:你是繼續與虎謀皮呢,還是把毛澤東的話反其道而用之,毛澤東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說:

「我們要學景陽岡上的武松,在武松看來,景陽岡上的老虎,刺激它也是那樣,不刺激它也是那樣,總之是要吃人的。或者把老虎打死,或者被老虎吃掉,二者必居其一。」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九日)

(待續)

文章來源:黃花崗雜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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