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重就輕 中共稱擬禁止移植死囚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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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1月3日訊】(新唐人記者雷明綜合報導)2013年11月2日大陸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主任、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杭州舉行的一場會議上宣稱,自2014年中期,所有具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將被禁止使用死囚器官,只能使用自願捐獻,並通過新設的全國系統分配得來的器官。

這幾年中共在器官移植上動作頻頻。2007年出臺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宣佈禁止買賣人類器官;同年最高法院收回了下放長達27年之久的死刑復核權;2009年首次以官方形式公開承認中國器官來源是死刑犯(雖然過去反覆高調否認);2010年公佈具有人體器官移植資質醫院名單,同年1月在10省(區、市)啟動全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2012年中共聲稱將在兩年之內停止在器官移植手術中對死刑罪犯器官的依賴;2013年初宣佈將器官捐獻制度在全國推行。

但實際上,中國被公認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個仍在系統性地使用死囚器官作移植手術的國家。據世界反對死刑聯盟估計,去年有4000人被執以死刑。公開資料顯示,目前中國每年約有30萬器官移植等待者,有1萬人能夠獲得合適的器官供體,接受手術。因此外界質疑:就算4000個死刑犯都捐獻器官,那麼其餘的器官來自哪裡呢?

2006年7月6日,加拿大國際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和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指出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這六年間,有四萬一千五百宗移植手術的器官來源是無法解釋的,引起全球關注。

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通過深入收集大量、詳實的資料,嚴謹而精密的論證,對中國大陸大量器官移植所需的數量龐大的器官以及儲備供體群來源作出論斷: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是成立的:“……大面積的強迫掠奪一直存在著,並且今天還在繼續著。”

中共保持沉默三個多月後,於2006年11月14日,由中共衛生部副部長在中國廣州舉辦的人體器官移植會議上公開宣稱,中國用於移植的人體器官“除少量交通事故死亡者之外,大部份來自於死刑犯”。該消息立即通過中共“喉舌”英文版“中國日報”向全世界通告,意圖是掩蓋活摘人體器官更驚人的罪惡。

但時隔不到1年,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就又推翻了這一說法,稱(移植器官)主要來自民眾捐獻,極少來自死刑犯。但實際上中國目前的親屬活體捐獻率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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