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韓梅綜合報導)自湖南長沙警方10月18日跨省抓捕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州後,事件奇峰迭起,波瀾不斷。黨媒央視26日長達9分鐘的陳永州「認罪」短片中,最引人注意的是陳頸上明顯的一道紅印,外界質疑陳永州遭刑訊逼供。28日,黨媒人民日報再為長沙警方背書,通過官方微博評陳永州事件,稱「有職業操守才有媒體公信」,但絕大部分網友對該貼的反映是:「人民日報談堅持真理,笑得肚裏都疼了」
這篇署名為「陸俠」的文章中說:「媒體人本著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的操守,堅持真理,實在非常重要。」過千網友對此發表評論,大部分建議人民日報先為自己的歷次造假道歉:「人民日報幾十年不間斷在更替自己說過的謊言,不知道有沒有羞愧感?哪怕向社會做過一次道歉,也算對得起人民兩個字。」「『早稻畝產三萬六千九百多斤…』——這是哪家報社發出的報道?這報社可曾有過絲毫懺悔?它為什麼始終堅持不道歉、不認錯?」
另外,此案未經法院判決,官媒僅依據陳永洲單方供述就跳出來力撐長沙警方的行為也引發質疑:「央視憑什麼在非法證據排除之前確信,陳永洲的供述就是犯罪事實?」
知名律師劉曉原曾提到,央視的「陳永州認罪」節目本身就是違法,因為按照《刑事訴訟法》以及《公安機關辦理程序規定》、《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到看守所后,只有辦案人員、律師及經過批准的家屬可以會見,其他的人員不允許進入採訪,「公安機關要批准媒體記者進去的話,是沒有依據的。作為公權機關,法律沒有規定的,你就不能行使這個權力。」
網友@薔薇之戀2006對官媒的行為作出如下解讀:「我對央視、人民日報表示理解,因為主子有命,奴才那敢不從啊!不過請您告訴你們的主子,中國人民從來不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