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23日訊】中共第五代領導層習李班子上臺後,在政治上施行了一系列與自由派期許大相徑庭的「左傾」路線,如:對毛澤東的再度肯定,不准講憲政、普世價值和公民社會等西方政治理念,打壓「新公民運動」人士和微博大V(網路紅人),堅持中國現行發展模式及其馬列毛意識形態等,並對執政黨自身進行運動式的肅貪整風,被體制內的一些學者譽為是中共繼鄧小平之後的又一輪為中國未來政治發展所作出的政治「頂層設計」。這個設計以中共的「兩個一百年計畫」為標誌,被視為是中共在(李世默所稱的)「後民主時代」(這裏的後民主概念並非與英國政治學家科林•克勞奇Colin Crouch所定義的「後民主」一詞同義)發展一個不同於西方國家「選舉民主」和具有「非黨際競爭」特色的中國政治模式的一種嘗試。
習李中央的這一政治發展規劃,是否反映或切合中國現實政治發展的實際狀況,是否有利於中國社會的平穩和順利發展,以及是否有益於各種社會矛盾與問題的解決?筆者將試圖從政治學的一些理論和視角,即從政治文化、結構主義和(個人、群體或精英)決策理論出發,對中共決策意志的來源、決策產生的方式、決策與現實發展的關係以及其所帶來的各種矛盾與問題的分析來回答這些問題。筆者對本文論題的一個基本觀點(命題)或預設是:習李新政「頂層設計」在其來源和產生過程中有著明顯的政治心理、文化與結構的固化特徵,在內容和方向上與中國現實政治及社會發展存在著諸多相抵觸和不適應之處,等等。
習李中央「頂層設計」的基礎
中共18大後,習李新班子上臺,在政治上開啟了一條先是忽右忽左、爾後是主要偏左的道路,讓社會和外界一時間摸不著頭腦,不知道中共第五代領導層到底要走什麼樣的政治路線。習近平上臺之前和初期,曾向外界透露出一些列「開明和右傾」的改革資訊,如與中共體制內改革派領軍人物胡德平商討政治改革等問題,提「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等。然而,在習李主政後,中共高層卻忽然急刹車(以「南周事件」為分水嶺),從改革的軌道上「退下來」,迅速向左的方向掉頭,推出一系列反憲政、反民主改革的倒退措施,如:提「中共兩個30年互不能否定」,發起倒憲攻勢,搞所謂的「七不講」,打擊網路「謠言」(杜絕民眾對政府公權力的監督等),重提所謂的「輿論鬥爭」(「奪取互聯網的麥克風」)等。一時間,中國政壇一片肅殺之氣,到處彌漫著文革式的語言與火藥味。
習近平中央企圖和正在走的是什麼樣的一條政治道路?其「頂層設計」是不是一時即興的產物?它是在什麼樣的背景和條件下產生的?其(主要理由或)背景原因是什麼?要回答這些問題,在筆者看來,就得在中國現實的政治文化、社會政治結構等環境因素和執政黨決策途徑等方面做一個分析。
中共高層現階段在政治上的設計方案,大致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一、實現「兩個一百年計畫」(或「中國夢」),二、堅持所謂「三個自信」的原則,三、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即相對於華盛頓模式的中國模式)。習李這一「頂層設計」的核心價值是:反對接納西方民主理念與政治模式,繼續堅持中國式的一黨專制即「新黨國體制」。北京提出的「兩個一百年計畫」,即是要讓中共的一黨執政至少或起碼能維持到中共建黨一百周年的2021年和中共建國一百周年的2049年。「中國夢」計畫,是兩個一百年計畫的延伸,即要達到在本世紀末(即第三個百年)實現中共治下的所謂「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的目標。而所謂的「三個自信」(即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則是為實現「兩個一百年計畫」和「中國夢」所需要的精神支撐和行動原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或謂「中國式發展道路」,即是中共讓其一黨專制制度百年不變和拒絕民主憲政改革的統治路徑。綜觀中共這些頂層設計方案,不難得出的一個結論:中共基本不打算在本世紀(至少在本世紀上半葉)之內進行任何真正意義上的政治制度改革,或漸行民主憲政,而是企圖在西方憲政民主制度之外發展出一個所謂的「第三條道路」,即間於西方民主和東方專制之間的一種「准專制」(有民主制度的框架而無實質上的民主)或「半民主」、「半自由」的制度(關於其界定尚有待學界的進一步討論,目前在西方學界中學者們對這種提法有爭議)。
習李中央在政治上炮製這些左傾保守頂層設計的深層原因,首先可以從中共高層領導人的政治觀點、政治價值追求和政治感情及態度(即從政治文化的角度)上去探究。因為,政治人物作出什麼樣的政治決定(或制定出什麼樣的政治決策)是與其政治認知、價值追求和態度等密切相關的。這就是政治社會學上所謂的「觀念決定行為」以及人的「社會化決定其觀念」的一般論式。中共現階段決策層的主要人物或人群,是現任政治局及其常委成員和已退位的各屆政治局及常委成員。此外,對這些決策人物有直接影響的人群,則是中共地方各級黨政軍要員、各屆知識精英(或稱智囊團)和大型企業及財團的高管等。而對中共頂層設計起關鍵作用的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王岐山等新政治局常委多為太子黨系,其人格和思想的形成均囿於中共長期的正統教育和灌輸,他們在思維和行為方式上很難擺脫其「毛式」社會化的桎梏。即使是那些不屬於太子黨的常委成員(如所謂的團派系等),其成長過程和所處的政治社會環境也與其太子黨系的同僚們有相近之處,他們的價值觀和政治感情亦受其體制內思想的鑄就和所處的政治地位的制約,很難在中共正統的思維框架外自由地作出政治評判和選擇。而且,同樣對中共頂層設計扮演重要角色的已退位的中共大腦們,更是在政治認知和態度上傾向保守和毛式正統(即中共的道統、學統與政統)。另外,從利益和權力持守的層面來看,中共決策層人物或人群均屬於現存制度(新黨國體制)的最大受益者和利益集團,要他們輕易或自動地放棄保障其利益和權力的一黨執政體制,是難以想像的。況且,前蘇聯的崩潰,亦讓中共高層引以為戒,並從中汲取了教訓,中共絕不會通過像前蘇聯那樣的改革而讓自己「人亡政息」。正如習近平去年年底在其「新南巡講話」中警告的那樣,中共萬不可重蹈前蘇共的覆轍。
其次,還可以從中國政治及社會制度和政治權力產生的機制上(即從結構主義的角度)來探究習近平中央「頂層設計」的社會政治基礎。政治學和社會學中「結構主義」的一個基本出發點是,社會和政治結構或其他的環境因素決定人們的意志和選擇(與認為人的決策是影響環境的因素的「理性主義」相反,結構主義則強調環境決定人的選擇)。自鄧小平之後,中共高層權力和決策層產生的方式或機制,從傳統的毛式指定轉變為高層「集體決定」(即權力核心層內部共同推舉和選拔),執政黨中央和政府的重大決策需獲得其核心層的集體共識(即「中常委新老雙層制」和「高層集體領導制」下的「黨權非個人化」)
,那種個人(如毛鄧)拍板的決策模式(即「一人領導制」)已經被弱化。因此,從這個角度出發,習近平和李克強等新常委即使有政治改革的心願,也很難力排眾議而背離中共集體維護其正統(道、法、政三統)的政治路線。現實中共高層的決策均是各派系博鑾與協商的產物,是一種利益平衡與理念較量的結果,不單純是黨的主席或某一兩個政治局常委的意志和個人的選擇。在這一制度架構中,任何與中共正統思想和基本價值相悖的極端(不管是左的還右的)思想或方案都難以在其決策層內找到足夠的生存空間。也就是說,領導人個人的選擇服從或受制於中央的集體(包括在位和已退位的領導人團體)意志。如果某個人破壞了這個規則,就會受到「集體中央」的制裁或排擠(如薄熙來等案列)。但是,中共傳統的權力結構即中央集權式的組織架構,並未由於其新的集體領導制的形成而被削弱。這個傳統的集權體制不允許在中共內部存在任何一個「第二中央」或地方割據等分權現象,各級官員及其權力均受到至上而下的全面或全能控制,他們很難在中央權力之外另闢蹊徑或另立山頭(即使有其可能但最終也會被消除),一個像蔡鍔或安祿山式的人物是很難在中共權力體系中產生和成長起來的。從這個視角來看,目前在中共高層則幾乎不可能出現一個像戈巴契夫或蔣經國式的、與中共正統路線和思想相抗衡的「改革人物」。
另外,國際政治與經濟發展等環境(即結構)因素,也應對中共的政治頂層設計有著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首先,近年來,西方發達和老牌民主國家在政治和經濟等方面的式微,使中國不打算走西方式發展道路的思想得到強化。美國2003年以「偽證據」(即薩達姆擁有大規模殺傷武器)為由對伊拉克發動戰爭,讓布希政府在國際上失去信譽和信任。2008年在美國和歐洲各發達國家爆發的金融危機以及由此而引發的世界經濟的衰退與蕭條,使西方國家在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國家面前失去其制度上優越感。前不久出現的斯諾頓暴露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及西方國家(如英法等)「非法」監控本國和世界網路的事件,又暴露了西方民主國家濫用公權力和侵犯本國公民權益的制度弱點。其次,發展中國家民主進程的受阻和不盡如人意(政體轉型中出現的「多向性」,即非單一地向民主制轉化),如:阿塞拜疆和白俄羅斯在90年代世界民主潮之後走向明顯的威權政治,俄羅斯和烏克蘭則推行「不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或「選舉威權主義」(electoral authoritarianism)等(參見史蒂文•列維茨基Steven Levitsky/盧肯•A•威Lucan A.Way:《沒有民主的選舉:競爭性威權主義的興起》),「阿拉伯之春」後在埃及和利比亞等國出現的政治動亂,以及在印度和南美等新興國家凸顯的民主發展等問題。西方老牌民主國家的這些「失誤」和世界民主化進程的坎坷與複雜性,給中共體制內的保守勢力和民族主義者在道德和「制度優越性」上提供了反憲政民主發展模式的理由和支援(至少從中共體制內的視角來看是這樣的)。
在這一發展趨勢下,中國乃至西方國家的一些反西方現行制度的思潮和理論便應運而生或死灰復燃,如在東西方流行的「民主終結」論、中國的「後民主時代」論和「新制度模式」論等(其中也包括一些提法如「增量民主」、「增量改革」和「儒家社會主義」等)。今年8月,李世默在美國《外交》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題為《中共的生命力:後民主時代在中國開啟》(The Life of the Party: The Post-Democratic Future Begins in China)的文章,對中共體制的「合理之處」和西方「民主的困境」作了分析。他的一個基本觀點是:在目前西方民主處於困境(其自我修正能力喪失,選舉勝利不是為了良政善治,而只是為了獲取權力而已,等等)的「後民主時代」,中共(至少在未來十年或更長的時間內)不會改革其政治制度,而將繼續完善其一黨執政的政治模式,中共的執政歷史將挑戰西方多黨選舉式的傳統政治理念,云云。而《民主終結論》的核心觀點則是(參見:英國《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題為 《國家資本主義的崛起——新興世界的新模式》The Rise of State Capitalism – The Emerging World’s New Model的報導,以及2012年達沃斯論壇有關「國家資本主義」的討論):西方民主主義正在「下跌」(以西方發達國家的政治不穩定與經濟不景氣為標誌),與此同時,國家資本主義正在「上升」,如中國、俄羅斯、阿拉伯等國家和地區正在發揮其「體制優勢」,實現高速增長,提升對世界經濟的影響力與話語權,等等。這一理論,還提出了「國家資本主義是否會替代西方民主主義且成為世界政治經濟發展主流模式甚至價值觀」的問題,這即是所謂後民主時代「新制度選擇論」討論的課題之一。為此,著名的加拿大政治學者貝淡甯(Daniel A. Bell)也聲稱,「民主不是最好的道路」,並主張「離開西方民主框架,選擇中國賢能政治」。在他看來,西方民主體制是有缺陷的,而這可以由中國的「賢能政治」來彌補,且認為,中共在過去的30多年裏「正變得越來越崇尚賢能」。也就是說,在貝淡寧眼裏,中共的「一黨賢能政治」可被看作是完善或替代西方民主政體的一種選擇。這些中、西方的觀念和理論,為中共高層堅持其現行的「新黨國體制」(即「增量民主」下的「一黨限任制」)提供了思想和理論的支撐。
中國政治發展中的問題
從戰略決策的角度來看,一個國家在政治上的「頂層設計」,應該切合或順應該國政治與社會等發展的實際狀況,具有整體性、全局性和長遠性,並聚焦於解決存在的各種問題,為國家治理提供一個較為長期的、考慮到各種利益要求的全方位規劃,等等。「頂層設計」(一個由系統工程學衍生到管理學甚至政治學上的概念),從字面含義上來講,是指一種由最高決策層訂定的總體或戰略構想,它包括目標、措施與施行等內涵。其要義是,完成從全局出發的系統謀劃,避免以偏概全、缺乏前瞻性的「摸著石頭過河」等短期性或近利性的治理模式。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對中共現階段「政治頂層設計」的評判的一個重要參數應是,該設計是否與中國現實的政治和社會等發展情況相契合,即:它是否真正有利於解決長期存在的各種政治和社會問題,是否反映或考慮到了不同社會階層或族群的利益和訴求,是否被全社會大多數族群接受或認可,等等。
因此,在對中共第五代領導層政治「頂層設計」做評價(見下一節)之前,首先得對中國政治及社會的發展現實做一個概略的描述。綜合各種分析和資料,中國目前的發展狀況基本可以歸納為如下幾點:
一、從政治上來看,人們的利益和訴求呈日益現分化和多元的狀態(利益結構分化加劇),政治意識形態中出現相互差異和對立的左、中、右派別(從毛左、漸進主義到憲政自由派),思想理論呈多樣化與分裂狀(如左、右兩派的勢不兩立);黨大於法(即人治當道)、公權力尋租和官員腐敗(已發展到「不能治理的地步」)、政府「授權作惡」(孫立平觀點)等問題已達到其「臨界點」;權力高度集中,黨政嚴重不分,權貴集團獨掌設計權,決策缺乏黨外(即民間)各階層的參與和監督,等等。
二、在社會層面上,財富分配出現嚴重的兩極分化,各階層(即貧困者和權貴者或獲益者和失益者)之間的裂痕加深,社會走向分裂性失控,各利益族群處於「零和博鑾」或「負和博鑾」的對決狀態(社會潰敗或分裂);道德淪喪,官民衝突日深,政府公信力或誠信度劇降(即中共已深陷所謂的「塔西陀困境」)。
三、在政治與經濟的關係上,政府控制市場,市場淪為政府的工具,市場經濟遭到壓制,缺乏自由競爭機制,形成國家壟斷經濟的局面,為權力尋租和官商掠奪整個社會資源和財富提供了結構基礎。
上述這些問題,皆與中國政治體制發展中所謂的「民主的缺失」或「民主滯後」的有關(這是國內學術圈中的一個基本共識)。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滯後或停擺,為其社會的動盪、潰敗和分裂提供了支持。中共決策和執政在政治制度改革上的停滯或倒退(重新祭出毛式桎梏和堅持並強化一黨專制體制等),使社會各階層的利益表達和政治參與難以實現,公權力得不到社會(體制外)的有效監督和制衡,社會內部的緊張無法釋放,各種矛盾、問題和危險(如腐敗、官民衝突和社會不公等)無從化解和消除,這就為社會的潰敗和分裂增加了機率和可能。儘管,在最近傳出的中共18屆三中全會的改革方案中包含有一些在政治層面上的改革,如:建立以地方法院獨立出地方政府、監察局和反貪局從行政序列中獨立出來、加強人大代表豁免權的新型的反腐機制,轉變地方政府職能和減少政府對經濟和社會事務干預的權力,鼓勵社區組織、行業同業組織和社會服務組織的發展等;但是,這些改革方案均未觸及中共現存的一黨專制政體的病根,沒有傳遞出任何政治民主轉型的信號,而只是一個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穩固現行政權所施行的一種加強中央集權機制的「善治」(俞可平提法)和純粹技術性的「創新」而已。
中共政治頂層設計在民主和憲政改革上的滯後,也表現在對社會多元發展、各種改革理論和模式的無視與規避上。在經濟市場和自由化的環境下,人們對民主的要求與日俱增,「黨內民主」、「基層民主」、「網路民主」等政治形式或模式不僅成為政治理念,而且也被要求付諸實踐。而這些基本和低級的民主形式已不能滿足社會對政治及其制度所提出的要求,於是「社會民主」、「高層民主」或「選舉民主」等政治形式則(在學術與輿論界)被提上了中國政治的議事日程,各種對民主的理論、主張和流派便應運而生,紛紛對「中國需要什麼樣的民主模式或理念」的問題提出各自的見解和看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張有如下這些:增強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權和限制公權力的「憲政民主」,促進政府預算公開透明的「預算民主」,主張勞動者參與生產決策並分享經濟成果的「經濟民主」,發揮公民的社會作用以推動民主的「社團民主」,通過法治先行來推進民主的「法治民主」,借助公民在網路中的政治參與來增強民主機制的「網路民主」,以增加行政過程中的民主因素來推動民主的「行政民主」,以及「資訊公開民主」、「權力專業化民主」(賀衛方)和「縱向民主」等(見胡偉:《中國的民主政治發展應有頂層設計》)。這些民主政治的主張,涉及民主政治的各個方面,內容上有各自的側重,即從直接民主到代議民主,從民主的方式和路徑到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以及民主化的影響與後果。
這些民主發展模式和主張儘管在理論與操作上尚不完善和成熟,甚至不切實際或有些不著邊際,但卻標明中國民主思潮的泛起和洶湧,豐富了政治民主化的多元討論,並為政治頂層設計提供了各種思想和理論建構的參考和選項可能,有益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推進。然而,在執政黨決策層中,這些模式和主張卻不占主導地位,並受到代表執政黨意志的主流觀點的質疑和排斥。在中共主流思想看來,上述關於民主化的多元討論,使中國的民主理論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混亂」,「給決策者和民眾造成了困惑,甚至產生了誤導」,並認為,中國的民主發展「對公民參與的不適當的動員大大超出目前制度化水準的吸納能力」,其「理論上過高的民主定位與實際具體制度設計和制度安排嚴重滯後」不相適應,等等(胡偉:同上)。中共主流思想界所宣揚和追尋的「民主發展模式」即是一種「可控的民主」,一種所謂「以中國共產黨的黨內民主為突破口漸次實現」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民主模式,即「保持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不以黨際競爭為主」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或謂「一種非西方式黨際競爭的民主理論模式」。這裏,民主及民主建設僅僅被限制在其「黨內民主模式」之內,被解釋為所謂的「一黨多元主義」,如在一黨專制或領導下的「基層自治民主」、「社團民主」和「協商民主」等。換句話說,「民主制不一定要與多黨制畫等號」,「民主並不取決於某一種政黨制度」。總之,不管是在理論上還是在施政上,中共的政治治理都呈現出一種嚴重的「民主滯後」或「民主缺失」的病症,都與中國政治及社會的發展事實不相吻合。
「兩個一百年計畫」的誤區
上述的「兩個一百年計畫」是中共第五代領導人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上的一個長期戰略考量,正如外界分析所指出,其初衷和基本宗旨是:盡可能長久地確保中共作為執政黨的地位,以此維護執政黨自身及其所代表的精英族群的特權與利益。也就是說,中共現階段政治頂層設計的基本思路是:在政治上基本不改,亦即不搞憲政民主改革,不走西方式的邪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長期執政(改革不管怎麼搞都不能離開這個原則);在經濟上作適當的調整和修改,如由增加出口和投資的發展型向提高內需與市場自由化的模式轉變(上海自貿區的設立等),減少地方政府對市場干預的程度和杜絕地方企業壟斷地方行業的現象,以防止經濟出現硬著陸、低速發展和停滯等危險;在社會管控上,借鑒西方國家治理經驗,採用所謂「疏導」與威懾兼施的兩手治理策略(如施行在政府有效控制下的社區和行業等組織參與的所謂「官民共治」),有效而全能地對民眾實行控制。
中共試圖建立的「中國模式」,目前並未完善或最後完成,尚處於設計的初級階段,黨內對具體建設怎樣一個具體的「中國模式」還存在著爭論和不同的考量,但卻有一個占主流地位的思考方向。也就是,在西方以分離和制衡政府權力來實現其政治公正與社會公平的模式之外,建立一個以「一黨內部民主化」和所謂「賢能政治」(如貝淡寧Daniel A. Bell所稱的任人唯賢的政體,即一個以專業能力和道德標準而選拔治國人才的制度)為特徵的「清廉公正」和執政高效的政治模式。在中共目前的頂層設計中,有兩種模式同時成為其參照系:一種是毛式的原教旨模式,即:中共作為「工人階級先鋒隊」的領導階級的「精英政治」,群眾運動式的「大民主」,清教徒式的共產主義精神教化,等等;另一種是所謂「新威權主義」模式,即一種以一黨專權制度為體和西方政治經濟發展經驗為用的所謂「中體西用」模式,如類似新加坡的一種制度模式(一個集合整個社會精英力量的「人民行動黨」永遠在民選中獲得執政權的、介於西方民主和東方威權制之間的模式)。這兩種模式均不同程度地體現在當前中共高層的政治頂層設計方案中,它們既相互區別但又在一定程度上有共性,即都具備極權或精英「賢能政治」(以儒家倫理本位思想為基礎的德政或德治)的特性。這裏,與前一種模式比較起來,「新加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中共著重參考的一個中長期模式,即:一個以推崇精英「賢能政治」為其主要特徵的相對「高效而廉潔的政體」(也是一個對於目前的中共來說極富烏托邦色彩的模式)。
然而,中共這些政治「頂層設計」及其考量的實踐,卻面臨著深層次的矛盾與疑難。在不搞三權鼎立、不實行新聞和言論自由(即黨管媒體)等政治改革(而推行「七不講」等)和經濟不斷市場化的狀況下,對國家政治生活具有絕對主導權的執政黨,是不可能在缺乏政黨和社會監督的情況下自覺地尊重憲法權威和依法執政的,也不可能在沒有制度和媒體監督的保證下通過「群眾運動」式的整風來達到有效懲治和制止腐敗的目標,其政權的「純潔性」和所推崇的「賢能政治」(即持有善願和行德政的獨裁政治)則難以得到保證和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也無法以此而得到真正的建立和維護(因為在執政黨和民眾之間不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基礎)。
概括來講:中國式的「頂層設計」,不是推動政治和社會的民主轉型,而是以適當「改善執政方式」或執政能力(以提高其效力)的手段來保留中共原有的體制;習李中央的高層設計,沒有完全反映中國目前存在的各種社會和政治問題,與中國社會發展現狀不符;朝野上下在理論與利益要求上存在著嚴重的「左、右分裂」,社會訴求與利益的多元化未能在中共的「兩個百年計畫」中得到體現;其「打老虎捉蒼蠅」反腐機制的建立,只是權鬥工具和粉飾執政黨形象的「廣告」而已,一黨專制下的「清廉政治」不能從制度和根本上解決官員貪腐和社會不公等問題;「兩個百年計畫」難以遏制中國社會潰敗或分裂的進程,即貧富分化、公權力尋租、政府「授權作惡」、官民衝突和政府完全失去其公信力等現象難以在現存體制下得到真正的防治與克服。簡而言之,中共現階段的「頂層設計」,只是一個維護和保障精英和權貴集團利益的片面和小集團方案,而不是一個反映(或照顧到)中國政治和社會發展現實的、具有整體性的戰略設計;它蓄意無視執政黨內外(以知識精英和中產階級為代表)的「自由派」們對實行憲政民主改革的要求,以左為主,缺乏長遠和宏觀的視覺,不能被看作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或富於生命力的「頂層設計」。
從筆者上述(借助政治文化、精英決策和結構主義等理論進行)的分析來看,中共第五代領導人的政治「頂層設計」,不是一個一時衝動或即興的產物,而是一個由中共政治文化、權力及政策產生方式和結構、執政黨利益權衡(個人、小群體或精英決策的結果)、國際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等因素而催生的一個「必然」的戰略選擇和考量,亦即是一個歷史演進和積澱的邏輯結果。由於其在利益取捨上(狹隘)的自利性和在內容上的非現實性,中共的「兩個百年計畫」不利於中國社會的平穩和順利發展,無益於解決上述各種沉積的政治和社會矛盾與問題。
當然,這不等於說,習李中央的「頂層設計」就完全無助於中共政權的延續與穩固,從統治學(或大眾控制論)的角度上來看(即統治者將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來掌控和愚民化被統治者),它甚至為中共政權的加固(至少是暫時地)提供了政策和方向上的基礎,如對媒體和輿論的嚴控與引導(反憲政和開展「輿論鬥爭」等)、對中央集權機制的強化(倒薄削藩,在黨內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運動,削減地方政府在司法和行政方面的許可權等)和對新公民運動與網路大V的打壓等,雖然逆社會對自由和民主的呼聲而行,但卻相對減少了政治異議力量的作用和地方分權的可能,使中共權力和中央之外的社會自治因素銳減,降低了民間和地方社會動員和組織的可能,等等。另外,習近平推行的反腐倡廉的整風運動,儘管從長遠來看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但對一些高官及其附庸的懲治則會在輿論和民意中為執政黨帶來一些「正面」的效應,為其執政的「合法性」增加一點積分。
在一個民間自治力量幾乎不存在和專制愚民文化長期盛行的國度,只要統治者能繼續有效地掌握社會輿論和意識形態的話語權(達到使民眾在心裏上的相對「誠服」或受到威懾而感到畏懼的效果)和控制所有的國家機器(員警、軍隊和官方及民間各種組織),有能力防止其權力內部不發生任何「顛覆性」的分裂和政治信念的喪失,一個掌握現代管治技能和最大社會資源的專制威權政體仍然有其延續和發展的可能。
正如傑夫瑞•赫布斯特(Jeffrey Herbst)和湯瑪斯•瑟斯(Thomas Carothers)的分析所顯示的那樣,一些發展中國家或新興國家的政治轉型,並非像許多研究所認為的那樣都單一地朝著「民主化」的方向發展,相反卻呈現出一種向「混合政體」(hybridregime)轉化的多向性趨勢,即:除了一些國家成功地向民主政體轉型外,一些或不少國家卻明顯地走向威權政治,或轉化為所謂「半民主」(semidemocracy)、「半威權主義」(semi-authoritarianism)或「偽民主」(pseudo democracy)的「混合制度」。這就是說,中國今後政治和社會的發展並不一定就會必然地朝著民主化的方向演進,它完全可能按照執政黨既定或預定的方案(即頂層設計)打造出一個與西方憲政體制相抗衡的所謂「國家資本主義」的「准專制」(如新加坡)模式來,或走向如史蒂文•列維茨基(Steven Levitsky)和盧肯•A•威(Lucan A.Way)所稱的那種「競爭性威權主義」政體(在這種政體中, 執政者頻繁地違反民主規則,致使民主制度最低的標準都難以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