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桑:王功權何罪?聚眾鬧事?言論出軌?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10月22日訊】昨日中午11:08,騰訊新聞發出一則消息:知名投資人王功權被批准逮捕。內容摘選如下:兩年前因為「私奔風波」而紅極一時的鼎輝投資創始人王功權,在沉默許久後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9月13日,王功權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北京警方以傳喚名義帶走。

——當晚,北京警方向王功權出示的傳喚證在網上被公開。記者在傳喚證上看到:「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茲傳喚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功權,於2013年09月13日接受訊問。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的可依法拘傳。」據知情人透露,北京市公安局二十餘名員警來到王功權所在的北京某寓所,王功權和他的一部電腦一同被警方帶走。

13分鐘後即11:22:32,《新浪財經》也亦發出同一內容消息,不過內容要簡短的多,全文只有51字:王功權被批准逮捕 接北京市檢察機關電話告知,王功權昨日巳批准逮捕。家屬尚未收到通知,檢察院告今天會送達。

37分後即11:45,搜狐新聞又就此內容發出了資訊,文字要稍多一些,標題為:律師曝知名投資人王功權被正式批捕。並注明消息來源是《南方都市報》。內容摘選如下:

——10月21日,據王功權的代理律師@陳有西:傾接北京市檢察機關電話告知,王功權昨日已批准逮捕。家屬尚未收到通知,檢察院告今天會送達。9月13日,王功權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北京警方傳喚,當晚,王功權家人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簽發的刑事拘留通知書。

——律師陳有西:王功權在看守所狀態良好自述無罪據陳有西透露,王功權對律師表示,公安機關對其指控不成立,王功權表示自己沒有犯罪目的、沒有任何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更沒有造成相應的犯罪後果,「目前,公安機關調查的只有王功權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這一項罪名,王功權也向公安機關實事求是地介紹了情況,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辯解」。

——陳有西稱,根據對案件的初步瞭解,律師認為王功權案件不涉及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不存在言論失實問題,「王功權本人此前主要在教育平權、財產公示等社會問題上,對他人觀點表示支持,他的一些行為可能會引起了官方的警惕,在公安機關看來,可能是言論不當問題」,「但在我看來,王功權的行為沒有超出中國法律的範圍,屬於正常言論,應該是無罪的」。

之後,搜狐新聞又刊登了王功權簡歷:鼎暉創業投資基金合夥人及創始人之一。1984年畢業於吉林工業大學管理工程系管理工程專業,獲工學學士學位,之後任職於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企業宣傳處。1988年辭去公職赴海南,先後任海南省開發建設總公司老城出口加工區開發公司辦公室主任、海南省海口市秀港工業公司經理;1990年任南德集團天津投資公司副總經理;1991年任海南農高投聯合開發總公司(萬通實業集團前身)副董事長兼總經理;1993年任萬通實業集團董事局副主席、總裁兼美國萬通公司董事長。2012年1月1日將從鼎暉創投辭職,黃炎繼任。

——2011年5月16日晚,5月16日深夜,知名投資人王功權在微博上發表了原創歌詞《私奔之歌》,隨後宣稱「各位親友,各位同事,我放棄一切,和王琴私奔了。感謝大家多年的關懷和幫助,祝大家幸福!沒法面對大家的期盼和信任,也沒法和大家解釋,也不好意思,故不告而別。叩請寬恕!功權鞠躬」。憑藉此微薄,王功權亦被稱作是「私奔帝」。此後,王功權的「私奔體」在網路被廣而傳之。

老夫開評:查百度資料,對王功權有以下記錄……

——藍色襯衫,棒球帽,碩大的電腦包,眼神專注而友好,鼎暉投資的高級合夥人王功權這樣評價自己:一個商人加半個文人。作為文人,他對古詩詞到了「癡迷」的程度;作為商人,他曾經是潘石屹、馮倫的領導,被周鴻禕尊為老師,在IDG主導投資了易趣、3721、金融界、萬網、框架傳媒、中華學習網等,在鼎暉主導投資了奇虎網、華道資料和一起發網路廣告聯盟……王功權身上有著太多的商業神話和傳奇色彩。

——王功權酷愛古典詩詞,業餘從事詩詞創作,王功權先生詩風詞韻,奔放揮灑,耐人尋味。有個人詩詞專集《庶之詞集》出版。2007年夏,他個人斥資在英屬維京群島成立中華詩詞研究院,並任該院資助委員會成員。該院共延聘十三位著名學者、詩人擔任學術委員,主持日常事務。2008年端午,由中華詩詞研究院主辦,在北京召開了2008北京中華詩詞(青年)峰會。

——王功權於9月13日因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秩序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刑事拘留。目前被拘於北京市第三看守所,網上曝光的傳喚證和相關內容均由與王家有聯繫的郭玉閃發佈,郭稱有王家人授權,並透露「(13日)雖為傳喚,實則自9點半開始抄家兩小時,收走一部電腦、兩個鏡框和若干公民徽章」。

哦!這麼一個自稱「一個商人加半個文人」的投資名流、網路名家,公安部門在一個月前就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秩序罪」,將其收了監,並「抄家兩小時,收走一部電腦、兩個鏡框和若干公民徽章」(或許那兩個鏡框夾層裏有境外敵對勢力的委任狀)。昨天,又將其正式批捕,看來,王功權「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秩序」的罪名,確實不小!

只不過,王功權辯護律師那句「王功權本人此前主要在教育平權、財產公示等社會問題上,對他人觀點表示支持」,又隱含著什麼意思?還有王功權本人口中「自己沒有犯罪目的、沒有任何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更沒有造成相應的犯罪後果」的陳述——會是真實的嗎?若不是,在關了王功權一個月後,昨天又正式批捕了,為何官方就不能透露這個王功權究竟又是如何「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呢?就算此時王功權和他的律師講得都是謊話和謠言,那為何官方又為何不可以出來加以——闢謠呢?為何不可以多一點——自信呢?

也許,相關部門認為這也是國家高度機密,不必公佈也無需公佈。抓了就抓了,你又能怎樣?你們又能怎樣?莫非你們還敢——反了不成?!

我擔心的是:如這樣抓下去,那中國的監獄——夠嗎?

2013年10月22日 9時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