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16日訊】(新唐人記者博文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商務部就《沐浴業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3年11月11日。據悉,該辦法中明確要求,沐浴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標誌。該規定公布后招致社會公眾的反感。專家認為該規定有些過了。消息在網路迅速傳開,網民在譴責當局無知之餘,也掀起反對歧視艾滋病人的浪潮。
據大陸媒體報道,中共國務院法制辦前不久開始就商務部起草的《沐浴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臨床治療研究中心主任吳昊表示,從艾滋病的傳播途徑來看,這條規定完全沒有必要。
他說:「艾滋病的傳染並不像一般人想象得那麼容易。」艾滋病病毒寄生於人的血液中,離開了人體很容易死亡,56℃30分鐘就能殺滅它。根據艾滋病病毒的生物學特性和生存情況,通過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膚的接觸是不會傳播的。完整無破損的皮膚就是最好的防禦屏障。「這樣來看,禁止艾滋病人進入浴室似乎是有些過了。」
關注艾滋病人、提倡平等的公益人士們對這一規定反應最為強烈。他們認為:「禁止艾滋患者進入沐浴場所的規定,除了加劇艾滋誤解、歧視和恐懼之外,不可能會減少和控制艾滋傳播。」
相關從業人員表示,該規定沒有可操作性,這種事情只能靠自覺,工作人員沒有權利過問個人隱私。
官方媒體新浪網上關於該項規定徵求意見的網頁上顯示,截止發稿前,贊成這一規定的為44票,而持反對意見的為187票,是贊成票的4倍。
很多網友發表呼籲反對歧視艾滋病人的同時,也抨擊當局的無知和愚昧。
一位網名為「CC籌」的重慶網友表示:「商務部完全就是顯示出他的無知與愚昧,公然歧視艾滋病患者,艾滋病不存在在浴室的噁心傳播,因為沒有傳播途徑,除非這裏的浴室,並非洗澡的浴室,而是一些性場所。」
江蘇網友「斷翼之鵠」說:「不是說艾滋就三個途徑嗎?這個出台顯示政府工作人員的無知。」
河南網友「二木06」連續發貼說道:「艾滋病的傳播途徑就三種,這是世界公認的,為什麼要歧視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性病患者完全應該禁入,但艾滋病怎麼了,在一起洗澡會傳播嗎?幹嘛這麼歧視艾滋病人,況且在河南,艾滋病的傳播還是政府的責任,怎麼不追究當年給河南造成傷害的責任人的責任,而把這些災難都轉嫁到艾滋病人的身上?這難道不是在河南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傷口上撒鹽嗎?」
「呆-惜時-自己」認為:「國務院有沒有基本的醫療常識?制定法規的人有沒有腦子?可以完全禁止性病患者進入,但不用禁止艾滋病患者進入,艾滋病在空氣和日常接觸中是不傳染的!」
「鳥瞰蒼穹」在微博上貼出了一張戴墨鏡的豬的圖片,並表示,「如果HIV陽性者不能去公共沐浴場所,難道商務部及其下屬單位要為他們專設浴室嗎? 制定該《辦法》的起草者如此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