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去天堂 不再上假期「補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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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0月15日訊】2013年7月19日早晨6點30分左右我女兒(王雅君)在暑假補課途中被洪水沖走。導致溺水身亡。該日恰其我女兒十七歲生日。

    

人們說一夜白了頭,這不是傳說,我在一夜之間頭髮幾呼脫去一半,每天聽到的是妻子撕心裂肺的嚎啕之聲。看到的是妻子她那眼睛通紅,呆若木雞的表情,家人的寬慰,親友的勸說,這都無濟於事。一宿未睡,輾轉難眠,冷靜下來想想,這著實是一件令人悲憤的事,因為這不是天災是人禍。

   

事發地點在一條通往水神堂景區路上,這條路連接城南三鄉數幾十個村莊。其中有一段二,三十米長的低洼路段,緊靠路邊有個大深水坑連接一條彎曲的深水河道向東而去。遇雨時上流的洪水全部匯聚到此低洼路段,所以這段路也就成了排洪渠道。就是這條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奪去了我十七歲花季女兒的生命。

廣靈的政府官員,對這樣一條隨時存在安全隱患的大通道熟視無睹,如果他們有一絲為百姓的出行安全,疾苦著想之心。花上幾分幾毛,早應該在這段路上增加安全設施。造一座橋或兩邊加設防護欄,警示標誌等。這樣的悲劇完全可以避免,然而這些措施都沒有。相關領導們「人民的納稅錢都幹什麼了?」請問這條路的相關部門領導能推卸責任嗎?

    

暑假的7月8日,一中教師陶占峰,利用一中學校的課桌椅和教育局提供的場地(青少年活動中心),強行全班72名學生補課。(共補六門課程)19日早晨6點30分左右,女兒在去往補課途中發生溺水事件。教育部三令五申嚴禁假期補課加重學生負擔,而廣靈縣教育局與補課老師視國家之規定如兒戲,為其違規補課提供課桌椅和場地。請問教育部門的相關領導能推卸責任嗎?

    

事發后我與家人多次去找相關部門理論此事件,他們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時間、淡化事件,8月24日我再次帶著妻女和家人到縣政府找其做主,在妻女和親友的嚎啕大哭下迫於無奈,主管的劉寶貴縣長主持相關各方人員進行協調。

25日劉寶貴縣長委託教育局楊副局長給出調解意見:「這是天災,讓民政局表示一下同情買口棺材,讓違規補課老師表示一下同情」。對這樣的調解結果,我表示寒心和不能接受。劉縣長說:「只能這樣,你不服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這十多天來,我既沒有等到政府對此事件的過問,也沒聽到相關部門和肇事人的安慰,等來的卻是劉縣長的這樣答覆。看到一直無法入土為安女兒冰凍的屍體和家人的一片痛哭之聲,我再也無法控制了,於是我帶著妻子和家人打著要為女兒討來公道說法的條幅,拿著女兒生前的照片,在政府門前靜坐,可相關領導一直不與露面。

    

離事發已經過去半個多月了,家人終於在政府門前見到了李縣長(正縣長),李縣長於當天下午召集相關部門領導,在會上委託劉寶貴副縣長下個星期五解決此事。

    

事發二十多天後,8月9號下午,劉寶貴副縣長,召集教育局局長梁進軍,一中校長白貴德,青少年活動中心主任白立凱,住建局局長張有為等,一系列部門領導和家屬。做出了最終答覆:「涉及到的相關部門均無任何責任。」

   

對我們的父母官我徹底絕望了。走投無路的我和家人在飽受喪女之痛的煎熬下,強撐著身子在政府門外搭設靈堂,想要給孩子討個公道,當晚縣政府將政府門前這一段路燈全部關掉。在一片漆黑的午夜中,派出大量警力以暴力手段強行拆除。

    

之後我和家人於8月21日——22日(農曆7月15日——16日)舉行了喪葬離別儀式,將停放在清涼寺的女兒入土為安了。(我們這裡有一個 鄉俗是死去的人不能超過農曆7月16日入土,否者是對死者或家人不利的)無可奈何的我和家人最終沒有讓死去的女兒,聽到一句為她討來公道說法而入土了。她是入土而不安啊!天地自有公道,而這個小小的廣靈縣實在說明了本地那句俗話,「尿濕坑裡淹死人••••••」

    

如此人命關天大事,而我們縣的父母官直到現在,還是麻木不仁、不聞不問,肇事老師依然逍遙自在。相關部門對此事件好像從來沒發生過一樣。在這裏我大聲問一句:法理何在?政府行為何在?平民權益何在?社會何以和諧,百姓何以有安全感和幸福感。我無話可說。梗咽著寫下這些文字,我想我的女兒死不瞑目,我也只能在痛苦中度過自己的餘生了••••••?

          

呼籲人:王業青

   

住 址:山西省大同市廣靈縣壺泉鎮稻地村

   

電 話:13068090202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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