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12日訊】【導讀】1997年,一本後來被稱爲是「改變世界對中國經濟改革評價」的書稿,在歷經一年多,輾轉中國九家出版社後,以《中國的陷阱》爲名在香港出版。次年在被刪去了數萬被認為是敏感的文字後,這本書以《現代化的陷阱》為名在中國大陸出版。此書一經出版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反響,上至官員下至工人爭相閱讀,使它成爲學術著作中罕見的暢銷書,並很快在中國大陸被列為禁書。何清漣女士在這部著作中對中國的經濟改革,以及改革後的社會狀況做了進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可以說這是一部中國的改革史,但與官方的歌頌版完全不同。2003年9月,《現代化的陷阱》的修訂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由美國博大出版社在海外出版,作者結合她到海外後所獲得的最新資料和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了全書近三分之一的內容。2005年何清漣女士為德國版再次對《中國現代化的陷阱》進行了修改。
1998年10月8日美國《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October 8, 1998)亦發表長篇評論China, The Great Leap Backward,推介了這本書。隨之美國《遠東經濟評論》、《新聞周刊》、《時代周刊》等二十余家報刊雜誌也予以報道。英國、法國、挪威、紐西蘭、瑞典、荷蘭等國的報刊雜誌電視台等也都採訪過本人,並對此書做過報道。該書當年被全國眾多報刊列為中國暢銷書榜首,亦被席殊書屋舉辦的一次由全國五十位著名學者擔任評委的民間學術評獎活動評為1998年度中國十大好書之一。該書在2000年中國的「長江《讀書》獎」讀者評選中被評選為最佳書而獲「讀者著作獎」。 2002年11月,《現代化的陷阱》日文版一書由日本草思社出版。
2003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即《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由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TaiwanNews 出版社於2004年1月以《中國的陷阱》為名出版修訂版。2006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德文版由德國漢堡研究所出版社(Hamburger Edition)出版。 這裡連載的是何清漣2005年為德國版出版而重新修訂的版本。
(接上期)第二章 20世紀90年代開始的「圈地運動」
五、房地產開發形成的財富黑洞
這樣畸形發展的「房地產業」,將為中國社會的發展做出何種「貢獻」?筆者認為,除了讓一批房地產商與政府官員成為富豪之外,還將導致兩個嚴重的社會惡果:一是政府財力弱化,從而導致公共服務質量劣化。因為政府手中最主要的資本「城市土地」已經通過「城市開發」轉移到了房地產商手裡,政府將無力提供公共產品的建設與服務;二是激化社會矛盾。由於中國公眾沒有表達利益訴求的正常管道和解決訴求的機構,強制性的城市拆遷與徵用農民土地,逼得許多平民走投無路,必將成為累積社會矛盾的火藥桶。中國政府再治國無術,大概也沒幼稚到指望受冤無告的老百姓只會選擇「自焚」這一方式傾瀉他們的不滿。
在任何國家,土地都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資源,更是國家積累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在有著天文數字般龐大人口的中國,土地資源的約束已經相當嚴峻。在人均耕地很少的情況下,中國大陸政府大量出讓土地有著雙重目標:一是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來積累建設資金,這對資金匱乏的中國來說,確實非常必要;二是希望通過此舉促進住房商品化,以改善中國人的住房條件。 但是由於權力的高度市場化和權力層的群體腐敗,使實際結果遠遠偏離了上述目標。
首先,由於」一級市場」上實行土地供給雙軌制(行政劃撥和有償出讓)模式,這就使大部份土地通過行政劃撥流入」二級市場」,這部份土地基本上沒有多少收益可言。而有償出讓的那一部份,由於缺乏地價評估、地價管理的行政法規和公開的地價標準,使許多地方的掌權者在有償出讓的過程中,為了從中取利,競相壓低地價,隨意處置土地資產,造成國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大量資料表明:中國」土地」二級市場」」上的價格並不低,1985年一般城市地價約為5~8萬元/畝,1988年上漲為15~20萬元/畝。90年代前期沿海地區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的地價猛漲,已超過100~200萬元/畝,有些黃金地段更高達700萬元/畝。(註26)這些價格往往是」一級市場」的數倍乃至10多倍,價差在中間環節大量流失。所以不少地方的土地雖然大量出讓,但地方政府卻未能形成大的積累,只使不少權勢者和參与炒地者成為巨富。有人曾算過一筆詳細的帳,政府出讓的大部份未經開發的生地或不完全具備「七通一平」條件的毛地,土地價格大多都很低。根據北京市黃金地段土地價格分析,未開發成熟的土地批租價格只佔開發成熟的土地價格的10%,即:一塊開發成熟的土地的價格,一般包含10%的土地出讓金、30%的基礎設施和基地處理投資,以及60%的土地增值費。 也就是說,在中國這段時期這樣一種土地供給方式下,政府出讓毛地或生地,僅僅只能拿到」二級市場」上土地價格的10%。(註27)至於中國房地產業的利潤,用行內人士的話來說是一個「秘密」,即一個永遠也無法測知其深淺的財富「黑洞」。每一個涉足房地產的人,由於土地的來源和拿到土地的時間不同,從而得到的利潤也很不相同。總之,通過這種「灰色渠道」形成的收入分配畸變,是當代中國社會發展過程中最具政治意義的方面,它誘發了社會道德的大滑坡,使社會秩序不可避免地陷入動蕩混亂,社會公眾對於不公平現象的怨恨情緒普遍增強。
其次,出讓土地雖多,卻並未使民眾的住房問題得到多少實質性的解決。由於」土地」二級市場」」價格過高,建造以中下等收入者為銷售對象的大眾化住宅根本無利可圖,開發商們紛紛建造豪華公寓和高級住宅,以港台人士和國內的「大款」為銷售對象,這就使中國的房地產市場陷入嚴重的供需脫節。據房地產業內人士對世界各大經濟中心城市的樓價進行對比,中國大陸中心城市的樓價已與英國、美國的中心城市不相上下,比加拿大、澳大利亞還要昂貴。據《中華工商時報》公布國家建設部的房地產市場數據,1995年中國大陸商品房空置達5,046萬平方米,2000年即達到8,000萬平方米。但其價格卻使缺房的工薪階層積畢生之力都無法購買。直到房地產價格連續跌了兩年以後的1996年,在內地大城市如上海、北京,以及沿海的廣州、深圳等地,一般規格的商品房每平方米價格尚需4,000~6,000元,一般省會級城市如武漢、長沙則需3,000元左右。根據中國大陸的收入水平,每平方米超過2,000元的商品房價格,與工薪階層的購買力相去甚遠。(註28)商品房積壓到1996年,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中國華興河北實業發展公司對10幢建成幾年沒能售出的高級別墅實行爆破撤除,將其夷為平地,準備另建公寓樓,當地百姓為之嘩然。(註29)
從世界經驗來看,房地產發育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人均房地產比重和城市化水平,二是社會資本積累速度。就第一個條件而言,中國大陸人均房地產水平不僅遠遠低於發達國家,也低於一些發展中國家。城市化水平也比較低,這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有利條件。就第二個條件而言,這些年中國大陸社會資本積累的速度相當快,但是分佈卻極不均衡,主要集中在7%的富裕及富豪型家庭手中。這些家庭一般已擁有令普通民眾望塵莫及的住宅,其中有些家庭還擁有多套。而有購房需要的工薪階層面對如此昂貴的房價,卻並沒有有足夠的購買力。也就是說,中國目前這個房地產市場之所以「人氣」不旺,購買者不多,是因為這個市場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炒」上去的,而不是建立在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之上的。這方面情況可以從兩方面得到論證:一是1995年中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狀態。據統計,這一年房地產企業有40%處於停業狀態;處於經營狀態中的企業有13.64%,但卻處於虧損狀態;處於其他狀態的佔46.36%。二是房地產市場狀況低迷,這一年,商品房空置率增長了53.46 %,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負債率達72.36%,除上海、廣東、浙江和貴州之外,其它25個省市出現行業性虧損,開發企業的虧損面達52%。(註30)世界銀行對許多國家進行調查后發現,住宅價格應保持在家庭年收入的3至6倍為宜,超過6倍則很難有市場。以中國家庭年收入排列在第1、2名的北京、上海兩地計算,1995年上海一個雙職工家庭年收入為18,000元左右,按照中國大陸目前的商品房價格,一個家庭要購買一套中等水平、面積為70平方米的商品房,約需30餘萬元,為家庭年收入的16倍左右。(註31)到2001年為止,即使是家庭年均收入遠遠高於全國普通大中城市的北京,購買一套80平方米的中檔住房,也需要付出38萬元人民幣,是家庭年均收入3.4萬元的11倍。(註32)而目前在中國大陸,除了就業政策之外,再也沒有任何公共政策比住房政策對民眾影響更大。截至2000年年底,中國大陸官方公布的最新統計數據表明,大陸民眾人均住房面積僅為10.25平方米,(註33)距離官方許諾的「小康水準」人均25平方米住房的差距還相當大。這方面的挫折和失望越多,民眾對改革的滿意程度就越低。
六、泡沫化的房地產市場無法長久支持中國經濟增長
從1996年上半年開始到2001年,中國政府通過8次降低銀行存款利息,希望以此啟動房地產市場需求,但迄今為止,已經可以很明顯地看出這一政策目標難以達到。看來在產品相對過剩的今天,與有效需求不足作「鬥爭」,是今後比較長一段時間內中國必須應對的經濟難題。選擇房地產業作為新一輪經濟發展的啟動點,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高層決策人士和部份官廳經濟學家矚目的經濟政策。在這段時間內,建設部、國家計委、國務院有關部委負責人都相繼表示要理順政策,調整商品房價格,發展住房金融,通過降價處理和租賃的方式來盤活現有存量的房地產市場,以住宅建設作為新一輪經濟增長的啟動點,帶動其餘50多個相關行業的發展。但在房價高漲、公眾缺乏購買力的情況下,可以想象,要達到目的有相當大的難度。
目前住宅產業難以啟動的一個根本原因就是一次性支付的高房價與國民相對較低的工資收入的矛盾。這一點從發達國家購房支出與家庭年收入之比可以看出:
國 別 | 每套住宅售價與家庭年收入之比 |
---|---|
美 國 | 2.8:1 |
加拿大 | 4.8:1 |
英 國 | 3.7:1 |
巴 西 | 5.7:1 |
澳大利亞 | 4:1 |
瑞 典 | 1.8:1 |
中 國 | 12~14:1 |
據了解,不少中等發達國家居民收入水平大大高於中國大陸,而住宅價格卻低於中國大陸。這些國家每套住宅的總價格,均在家庭年收入的6倍以內,加上有銀行提供的按揭,這些國家的居民均可輕鬆地買房、租房。中國大陸人均收入排列世界200多個國家的170位左右,而房租房價卻大大超過中等發達國家,甚至比發達國家還高,顯然不合中國國情,是極不正常的經濟現象。目前中國大陸商品房售價與工資收入之比普遍在12:1左右,有的地方如北京、上海、深圳與廣州還明顯高於這一比例,顯然高於國際標準許多。
從1996年-2001年這一期間,中國政府先後制訂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支持個人置業,以啟動房地產市場。問題是房地產市場需求和供給之間那巨大的缺口如何才能彌縫?解決市場商品房滯銷的關鍵,是將降低商品房的價格和提高居民的購買力二者結合起來,在房價降下來的前提下,讓居民通過15~20年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一套住房,這樣才有可能啟動市場。但關鍵在於:要降多少,老百姓才能買得起?根據上述價格分析,中國大多數人民距離價格昂貴的商品房還有很遠的距離。
從市場供需狀況來看,已經造成嚴重滯銷的房地產市場並不會因中國政府的各種「改革措施」一出台,就會拉動需求快速增長。而且中國國情特殊之處還在於:房地產公司絕大部份是國有企業,而投入房地產開發的貸款又多來自於國有銀行。在開發項目的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可以通過購買地皮、發包工程等各個環節貪污受賄,在利益驅動下,他們也就不管企業能否獲得利潤,以及銀行貸款能否及時歸還。因為只有繼續「開發」,他們個人才可以撈好處。這就是中國房地產開發商明知商品房嚴重過剩,還要不斷進行「開發」的真正原因。北京的商品房空置率在全國算是偏高的,但房地產開發熱卻一直沒有降溫,直到2001年為止,北京市房地產企業還有4,000餘家,其中70%以上沒有開發實力,並不從事房地產開發,而是想各種辦法從政府那裡拿到土地開發權,然後靠合作開發或者轉讓土地開發權牟利。(註34)所以中國房地產市場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1995-2000年,城鄉居民在銀行的存款從35,457.9億元增至58,000億元,而過剩商品房卻從5,046萬平方米一直上升到2000年的8,000多萬平方米。在這背後其實就是大量的土地違法案件,參与者主要是政府官員及與他們有權錢交易關係的房地產開發商。1998年全國共查處了土地違法案件287,000多起,涉及土地面積115.6萬畝,其中耕地38.7萬畝。(註35)2001年6月10日,大陸國土資源部執法監督局局長孟憲來對外公布:2000年大陸土地違法案件共170,000件,造成大陸每年國有土地流失超過100億元人民幣。而這些土地違法案件雖然大量發生,但查清的卻很少,查到位的更少。(註36)這種完全脫離市場需求狀況的「房地產開發」,只為大陸市場製造出更多過剩的商品房。2002年1月到11月,中國房地產投資為6228億人民幣,同時空置面積達1.25億平方米,空置率為19%,北京的房屋空置率則達26.7%,超過10%~15%的國際警戒線。(註37)因為一般百姓的存款多是養老或子女教育所需,在所謂「教育產業化」政策的推動下,中國高校的學費較10年前上漲了100倍,中國公眾子女教育支出大幅度上漲,這些存款更難在「政策刺激」下轉換成對房屋的消費需求。所以,從2003年開始的新一輪房地產熱,完全是炒作而引起的房地產泡沫。以中國房地產業的龍頭老大上海而言,其房地產需求很大部分來自於外國基金的炒作。
但是,這些外資並非打算長期持有上海房產,美國洛克菲勒集團旗下的高緯物業公司亞太區高管的評估:「上海樓市中的外資有95%都是投機性的」。(註38)參与炒房的海外基金多以離岸投資公司的身份出現,並無一家海外基金直接以房地產基金的名義在中國註冊,這意味著如果投資受挫,流入的資金會迅速撤出。無人知曉到底有多少外資在投機中國地產,國家統計局數字只能提供大概情況:2004年外商直接投資(FDI)進入中國房地產業的資金規模大致為:合同利用金額為134.9億美元,實際使用金額為59.5億美元。前者增長48.08%,後者增長13.55%。但這統計數據據說並非完全統計,有所遺漏。(註39)
七、「圈地運動」在中國當代原始積累史上的地位
在「圈地熱」後面,隱藏的是巨額利潤。這一時期,涉足房地產的人士經歷了「以無博有」、「以小博大」這兩個階段。在「房地產熱」初起階段,港澳和國內一些人手裡只要有幾十萬資金就可以搞房地產開發,一方面他們找到掌實權的政府官員,採取賄賂等手段批出紅線圖;另一方面用同樣的手段籠絡金融界人士,批出貸款,在短短時間內靠玩「空手道」成為巨富,這是在「圈地熱」初起時的普遍現象,被行內人士稱為「以無博有」。經歷了一段時間后,一些人用幾百萬、上千萬的資金搞開發,經歷了90年代初兩次小小的高潮后,成了中國地產業的大亨,這在房地產業內被稱為「以小博大」。據建設部部長侯捷在報上公開介紹,在中國投資房地產業利潤率大大高過國際水平,也高於發達國家。國際上房地產的平均利潤率基本上是6~8%,但中國國內房地產業的平均利潤率不低於30%,即使近年市場很不景氣,也在20~25%左右,連利潤率最低的安居工程,也有15%左右的利潤,大大高於一般產業的利潤水平。
在中國當代資本原始積累史上,中國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個體經營熱(承包農田熱)--開辦公司熱(價格雙軌制的產物)--股份制改造熱(股票熱)--圈地熱(房地產熱)。但是在積累財富的神話中,最「燦爛輝煌」、最金光閃閃、最迷人的「神話」卻是「圈地運動」。因為在前幾次「熱」中,中國最多產生了一些百萬或幾百萬富翁,而只有在「圈地」的「神話」中,才輕而易舉地產生了一些千萬、億萬富翁。
必須指出的是,如果說「個體經營熱」和「承包農田熱」體現的是以生產率為分配法則,那麼在「公司熱」中權力開始市場化,手握權力者介入經濟活動並利用價格雙軌制大發橫財,從這時起,分配法則就已經嚴重變形,被扭曲成了以權力為本位,憑人情關係和投機進行分配。這一被嚴重扭曲的分配法則此後在「股份制改造熱」和「圈地熱」中, 更是公開化地起著作用。所以後來的這幾大「熱」中雖然以世界罕見的速度造就了一批大富翁,但卻嚴重地阻礙了中國的生產率上升,滋長了人們的投機心理,劣化了社會道德,對中國社會和經濟發展為害極大。
八、「圈地」中的尋租活動對經濟改革的影響
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所進行的土地改革,其動機都不外乎兩點:首先是對經濟和社會平等的渴望(社會意義);根本上則是對土地效益的迫切需要(經濟意義)。從最終目標來看,每項土地改革都應該創造一種人和土地的關係。如果將本世紀50年代的「土地改革」和90年代的「圈地運動」作一比較,就會發現在控制土地資源的問題上,兩次土地改革的深層動機其實都是出於上述兩點。只不過前一種控制和使用土地的方式在經過幾十年的實踐以後,並未達到原來所設想的目標。形像一點說,這兩次改革正好走完了一次「否定之否定」 的歷史過程,但二者的方向完全是逆向的,如果將這一過程與中共歷史結合起來看,富有啟迪意義。剖析這場以不平等權力分配為特點的「圈地運動」,就足以了解當代中國經濟改革的一些本質特徵。
始於1978年的經濟改革,一直試圖繞開「所有權」這個足以從根本上動搖人們對於「社會主義制度」信念的問題──因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本質特徵一直被理解為「生產資料公有」──但由於改革每深入一步,都要受到這一問題的困擾,政府和「奏摺派」經濟學家就發明了許多富有「中國特色」的詞彙和方式,使社會資源非國有化。其用心之良苦,只有對中國意識形態領域鬥爭歷史的殘酷性有充份的了解,才能深切理解中國的經濟學家們為什麼要在「名」與「實」方面煞費苦心。但是在社會紀律非常松馳和隨意的情況下,這一系列在「所有權」邊緣所作的改革,都被一些掌握經濟、社會和政治權力的「內部人」利用來開展尋租活動,以牟取私利。事實很清楚:在新舊體制轉軌的縫隙中,大量可資利用的機會都供權勢者們任意享用,他們和工商業界人士相互利用,瓜分社會資源。官場和工商企業界勾結的結果,是自上而下的各級權力組織陷入了一種日甚一日的腐敗之中。更讓人無法樂觀的是,近年來意在清除腐敗的「整頓金融秩序」等宏觀調控措施,無一不為腐敗提供更大的刺激和更多的機會。這方面的例證已成為中國人的「生活常識」:如緊縮銀根,減少貸款就為銀行信貸部門人員索要更高回扣提供了機會;對證券商設定的行業進入行政壁壘,為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提供了大量收受「好處費」的機會;嚴格執行上市公司審批制度為各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提供了不少發財良機。人人都知道,要想改變政府部門「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方法只有一個:進行行賄等「二線工作」。
最值得深思的是一些經濟學家在這次「圈地運動」中所起的推波助瀾作用。就在北海狂炒土地之時,一位著名的經濟學家在南方一省城發表講話:「『投機』……表明一種盈利機會,誰能發現盈利機會並抓緊利用這個盈利機會,誰就能上去。……目前,中國的投機不是太多,而是不夠。」(註40)此論一出,許多腐敗行為立刻獲得了「理論依據」,「圈地熱」更是失去理性。要求為正在泛濫的土地投機火上加油這類「深化改革」的呼聲,從南方沿海響徹到北方內陸,人為地構造了土地投機環境,導致房地產業畸型發展。這一事例表明了一點:中國大陸現階段,和經濟結盟的不僅只是權力,還有一些理論家和學者。前者結盟的惡劣後果因比較公開,公眾都比較明白;而後者卻比較隱蔽,往往打著「理論探討」和「學術研究」的旗號,因此更能混淆視聽,其影響面更大,其後果也更惡劣。
因研究不發達國家經濟問題而聲名卓著的瑞典經濟學家、197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岡納•繆爾達爾(Gunar Myrdal,1898--1987年)在對東南亞國家的經濟、社會和制度現象的內在依賴性進行了長期的研究以後,認為所有不發達國家的政府都屬於「軟政權」(Soft State)。這種社會缺乏立法和具體法律的遵守與實施,各級公務人員普遍不遵從政府交給他們的規章與指令,並且常常和那些他們本應管束其行為的有權勢的人們與集團串通一氣。腐敗只不過是「軟政權」的一種表現形式而已。他強調,研究東南亞國家的經濟問題而「不將腐敗作為嚴重問題來對待的理由是不恰當的、顯然淺薄的或乾脆是錯誤的」,必須把腐敗的重要事實包括在對不發達國家發展問題的分析之中。(註41)
在中國十多年的改革歷程中,每一「放權讓利」舉措的政策目標和實踐後果之間的距離,已不容人們再忽視權力市場化的作用。經濟學者和社會科學研究者的任務倒不在於研究一個一個的具體案例,而在於確定當代中國腐敗的性質和程度,以及腐敗現象對政府部門、企業界與經濟生活的各個層面的侵蝕程度和發展趨勢。
「圈地運動」留下的種種後遺症使我們不得不想起E.S.薩瓦斯(Savas)的一句名言:「『政府』這個詞的詞根來自希臘文,意思是『操舵』。政府的職責是掌舵而不是划槳。直接提供服務就是划槳,可政府並不擅長划槳。」
可以說,「圈地運動」是政府直接划槳又一不成功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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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6:《中華工商時報》1996年6月10日。
註27:《粵港信息日報》1995年1月11日。
註28:《中國市場經濟報》1995年4月19日。
註29:《北京青年報•青年周末》1996年9月27日:「為何炸掉花園別墅」。
註30:《粵港信息日報》1996 年7月7日。
註31:《北京青年報》1997年5月23日:「土地資產從哪裡流失」。
註32:新華網2001年12月16日。
註33:《世界日報》2001年8月1日D5版:「人均住房面積僅10平方米」。
註34:「北京又掀『圈地運動』浪潮」,《中國改革報•城市周刊》2001年11月15日。
註35:《中國經濟時報》1999年8月10日第8版。
註36:中新社北京2001年6月10日電,轉引自《世界日報》2001年6月11日A7版。
註37:《三聯生活周刊》2003年3月24日,第14頁,數字欄。
註38:蘇琦、王晨波:「上海地產——堅硬的泡沫!」,《《中國新聞周刊》,載於「房地產門戶-搜房」
,http://www.soufun.com2005年03月31日。
註39:王晨波:「上海泡沫:全球製造,上海的樓市屬於外國人」,《《中國新聞周刊》,載於「房地產門戶
-搜房」,http://www.soufun.com 2005年03月31日。
註40:「北海批租土地中的醜聞揭秘」,《改革》雜誌1997年第2期。
註41:〈瑞典〉岡納•繆爾達爾:《世界貧困的挑戰--世界反貧困大綱》(The Challenge of World Poverty: A World Anti-Poverty Program in Outline.New York: Pantheon.1970.)
(待續)
(作者授權發表 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