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03日訊】【移民直通車】律師談美國移民之路 第六集
主持人:「觀眾朋友們 你們好, 歡迎收看移民直通車, 我是凱倫。
美國的移民改革是很多人關注的話題,至今還沒有全面的改革方案被通過,不過近期還是有一些法律上的變動,有助於想要移民來美國的民眾。我們今天再次邀請費文律師樓的Donald Madeo律師來為我們介紹 一項新的臨時豁免規則。」
文迪大律師:「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法律變動。大家都在期盼移民改革。這個I-601A臨時豁免從今年三月開始生效,會幫助很多想拿到美國公民的人。」
主持人:「有哪些人能夠利用這個I-601A臨時豁免呢?」
文迪大律師:「這是專門為一些不能在美國調整身份,而必須回到他本國的美國大使館辦理申請手續的民眾所設計的。」
主持人: 為甚麼有些人不能在美國調整身份呢?」
文迪大律師:「這跟他們最初抵達美國的方式有關。例如他們當初是偷渡也就是沒經過檢察而從陸地邊界入境,或是從乘船從海上邊界入境,例如一名船員。移民局會把他們視為不可入境者(Inadmissible),並且不能在美國申請綠卡。這一類的人也包括通過K-1未婚夫妻簽證入境,但入境後沒有與申請的美國公民結婚,那他/她以後就不能再用與其他人的婚姻關係申請綠卡。」
主持人:「不能在美國調整身份會有甚麼問題呢?」
文迪大律師:「因為在1997年相關的移民法條有了變動,嚴重處罰非法入境之後再離開美國的人,就是非法入境美國超過一年以後離開美國的人,十年之內禁止再入境美國。過去他們一直可以申請這個禁令的豁免,不過必須要當事人回他本國參加面試後才能申請。所以很多人需要等上好幾個月才知道豁免申請的結果,而且等到最後,申請很可能會被移民局拒絕。這樣他們就等於必須跟在美國的親人分開十年。」
主持人:「那跟現在這個臨時豁免有甚麼不同呢?」
文迪大律師:「最簡單的說法就是我們現在能在美國辦手續。在當事人還沒出境前就申請能夠回到美國的保證,也就是說一旦通過臨時豁免,你只需要回你的本國,到那裏的美國領館參加面試之後,就可以快速的以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回到美國。
主持人:「那當事人回國之後要大約需要等多久才能回到美國呢?」
文迪大律師:「目前只需要幾個星期就可以了。」
主持人:「哇!真的是蠻快速的。那麼哪些人可以利用這個臨時豁免呢?」
文迪大律師:「並不是每一位依親的綠卡申請者都能得到臨時豁免。這是專門為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設置的,包括公民的配偶和未滿21週歲的子女。」
主持人:「那申請者需要提出甚麼證明嗎?」
文迪大律師:「申請者必須證明如果他們不能回到美國。那他們在美國的直系親屬,就是配偶或父母將處於極其艱難的處境。 」
主持人:「這個臨時豁免生效到現在已經有幾個月了,實際案例上是怎麼應用的呢?」
文迪大律師:「目前的反饋都很好。移民局在衡量極其艱難的處境時非常公平,尤其是在衡量要把當事人跟家人分離,而且還要回到一個已經人生地不熟的國家。不過這個臨時豁免的申請過程還是有許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需要有個有經驗的律師協助。」
主持人:「好,非常感謝您為我們介紹這個I-601臨時豁免,相信對一些想要在美國調整身份的人來說是好消息。觀眾朋友們,您若想知道自己或家人是否符臨時豁免規則申請條件,可聯繫費文律師樓,進一步的詢問詳情。」
費文律師樓
Youman, Madeo & Fasano, LLP
212-791-7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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