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政府打壓民選村主任張玉璽禍及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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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9月29日訊】習李新政各部委領導人大調整,腐敗官員紛紛落馬。萊州當局亦步亦趨、惟妙惟肖、緊跟照辦,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黨委書記方向東已被調走,另任市科技局長,也算是改頭換面與時俱進。新任鎮黨委書記開始下基層,和我這個向來不被萊州政府認可的民選村主任開始交談,並提出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案“先易後難,一步步解決”、“再讓法院執行一次,盡快把土地分給村民”“以後我還要和玉樹(大哥)玉橋(二哥)見面”,並說“給以幫扶,支持我的工作”,態度溫和,這是一個很好的姿態,任村​​主任以來這也算是一個奇蹟。

  先前村民說方書記雖能一手遮天,但他與萊州主要負責人都有絕對的關係,即便他有天大的膽也孤掌難鳴。雖調離有點突然,新任領導態度又轉變之快我並未受寵若驚,而總有一種隱約的感覺,是忽悠我還是新任領導的開場白,是否果真如此,事實是最好的回答。

  三青兩黃又到秋收秋種,這是一個收穫的季節,也是為下年播下希望的開始,民以食為天,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

  張福新霸占57.97畝,鄒金海霸占58.8畝,兩個被告,鎮政府為什麼只起訴了張福新一個人,並把多種罪名分離出去也不予立案,此案未結已到煙台中院。 2010年我們本打算通過司法程序收回土地,統一分給沒有土地的村民,從初級法院到省高級法院一路走來四年判回的一點土地不但沒有收回,反而又被張福新強佔了2.3畝,氣焰何等的囂張,期間2塊墓碑被砸毀,9家被放火。 2011年兩會期間為穩定村民勉強立案,3月21號萊州法院開庭,至今兩年沒有下文,在政府法院慫恿下地霸更是肆無忌憚。 2012年張福新又強佔了18畝土地,還有其他林地160多畝至今在他們手中,至今沒有執行,給村民造成幾千萬的損失苦不堪言。

  什麼叫以不變應萬變,萬變不離其宗,即便換一百個黨委書記來平里店鎮,完全也不是由他們說了算。石柱村委經歷了九折十八彎,從中院走到高院,且問被告張福新都是通過什麼途徑隨後和我們一同到高院立案,據說現代科技已給他們留下了痕跡,這是無法抹去的事實。村民說石柱村的土地長期解決不了,一切都是大老虎在幕後操縱的結果。

  今年兩會村主任被監禁,在這期間鄒金海在強佔的土地上大建廠房,村民舉報至今沒有在耕地上拆除,說明了什麼?

  村委會計、婦女主任、現金保管、治安委員、調解委員都是我的團隊,也可以說村委的僱員,解聘任命都是村委的權利,鎮政府無權干涉,何況政府和我打招呼讓我找婦女主任,為什麼出爾反爾,我找了政府不認可。且問50歲還老嗎,為村民工作又不是賣春需要年輕漂亮。計生方面的業務是屬於我們村委的工作,為什麼另給了他人,什麼意圖?且問你們政府認可的婦女主任工資由誰發放?在此我首先表明,掌管在鎮政府的石柱村經濟任何人不能從中動用一分一文,支配權屬於村委,我們村委認可的婦女主任雖然你們不把業務轉交給她,即便在家睡覺我照常給她發工資,這是道理也是權利。

  平里店黨委書記方向東大肆宣揚石柱村民別想得到一點利益,他說到做到,前兩年垃圾桶每個村都發放,在萊州市唯獨石柱村沒有,一點掩飾都沒有,實在太露骨了。我們村的幾十萬經濟都掌管在他們的手中,四年至今沒有交賬。承包費也下通知阻止交給村委,村委公章掌管在他們手里至今沒有歸還,把石柱村搞的一塌糊塗,更可惡的是從2012年起停止全村的低保,尤其20多名殘疾人的低保被停發,慘無人道令人髮指。

  我大哥今年71歲,文化大革命小侄三個月嫂子就被山東省蘇善田處長搶走離婚,小侄今年38歲,善後工作至今沒有落實到位,癲癇精神病嚴重,且問萊州政府你能推卸的了嗎?

  三妹58歲,年幼時跟著父母全家受政治迫害,從小被剝奪了求學的權利,落實政策已40多歲,這都是我們人生的悲劇,一切都是萊州政府造成的。十三大政府把我們兄仨全關押在煙台收容站,疑是政治迫害再次降臨,精神崩潰在公安部走失,動用了多方警力才找到。 86年中央兩辦,公安部三下萊州落實善後,當時並不嚴重只是孤僻多疑,行政開支安排在苗家供銷社,不到兩年全國基層供銷社撤銷職工下崗,我妹被除名。妹夫矽肺病已故三年,留下一個未成年的孩子,現在孤苦伶仃的和女兒在一起沒有半點收入,生活極度困難,房子多年失修,每當下雨娘倆受驚膽怕,在破爛不堪的房子裡東躲西藏不敢睡覺,這是人所共知的殘疾和貧窮,又是誰造成的呢?

萊州政府在我們兄弟姊妹身上的犯罪,必須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於一個不能自理​​的年幼孩子,停發低保至今一年九個月,確實慘無人道令人髮指。我們的貧困不是一般的貧困,在全國非常獨特包括很多故事和案件,其中也包括政府的瀆職和犯罪。

  你們以戶為單位發放低保,每月100多元,人們說買狗糧都不夠。然而對我們草民百姓,瀕臨生活絕境的我們是何等的重要,即便是狗命也有活下去的權利。我們都是中央落實的非農業城鎮戶口,2009年我大哥和我三妹以戶為單位發放了一年農村低保,2010年,2011年改為城市低保。

  兄弟姊妹雖都早已分家各居,但都不是正常的家庭,我們既有共同的遭遇,也各有自己的傷痕,政府造成的我們有苦難嚥。

  我今年65歲,妻子精神病,一沒土地;二沒工作,既沒有失業金也沒有退休金,享受低保這都是硬道理。低保政策已實行十幾年,政府讓我填了5年的低保表,卡也辦了至今沒給。我們家究竟應該幾個人享受低保,絕不能三個人看著一個人吃吧,就我這個年歲其實人家早已兒孫滿堂,在家享受天倫之樂,可我現在還在社會最底層掙扎,70多歲還在奔波掙錢給兒子買房娶媳婦,人所共知眼前房子這座大山在中國是愚公是無法搬動的。是誰造成了我的兩個兒子陰差陽錯這個時候來到了人間?我40歲結婚,難道萊州政府對這一直接責任你們能推卸的了嗎?

每到兩會和國家的重大政策活動,萊州焦家金礦對張玉璽進行關押,從2010年開始焦家金礦和政府合謀進行維權打壓,我們全家五人每月只發放​​給我500元左右,逼我辭職。

關於我村的低保問題我找過鎮長,鎮長說“你弟不簽字”。我說“村主任不簽字你們為什麼不處理他,截留殘疾人的低保是嚴重的違法,張玉璽他為什麼不簽字”,鎮長說“我們工作是指導性的不能干涉”,真是好一位不能干涉的指導性回答。什麼叫村民自治?哪些屬於政府指導的範疇,哪些不屬於政府指導的範疇,法律都有界定,當權者心裡是清楚的,以指導為名行掩蓋干涉之實,這是絕對不能允許的。

  先前兩年我村辦的低保也從未找村主任張玉璽簽過字,今年我村辦的低保村主任沒簽字你們不也發放了嗎,又該做如何解釋。在此我要問,張玉璽為什麼不簽字,你們手中的低保名單是否經過村主任議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你們辦的低保卻不通過村主任,卻辦我們家的低保讓村主任簽字,在此我要問意圖是什麼。

  我們的一切都是政府造成的,何況善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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