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8日訊】【導讀】1997年,一本後來被稱爲是「改變世界對中國經濟改革評價」的書稿,在歷經一年多,輾轉中國九家出版社後,以《中國的陷阱》爲名在香港出版。次年在被刪去了數萬被認為是敏感的文字後,這本書以《現代化的陷阱》為名在中國大陸出版。此書一經出版立即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反響,上至官員下至工人爭相閱讀,使它成爲學術著作中罕見的暢銷書,並很快在中國大陸被列為禁書。何清漣女士在這部著作中對中國的經濟改革,以及改革後的社會狀況做了進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可以說這是一部中國的改革史,但與官方的歌頌版完全不同。2003年9月,《現代化的陷阱》的修訂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由美國博大出版社在海外出版,作者結合她到海外後所獲得的最新資料和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了全書近三分之一的內容。2005年何清漣女士為德國版再次對《中國現代化的陷阱》進行了修改。
1998年10月8日美國《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October 8, 1998)亦發表長篇評論China, The Great Leap Backward,推介了這本書。隨之美國《遠東經濟評論》、《新聞周刊》、《時代周刊》等二十余家報刊雜誌也予以報道。英國、法國、挪威、紐西蘭、瑞典、荷蘭等國的報刊雜誌電視台等也都採訪過本人,並對此書做過報道。該書當年被全國眾多報刊列為中國暢銷書榜首,亦被席殊書屋舉辦的一次由全國五十位著名學者擔任評委的民間學術評獎活動評為1998年度中國十大好書之一。該書在2000年中國的「長江《讀書》獎」讀者評選中被評選為最佳書而獲「讀者著作獎」。 2002年11月,《現代化的陷阱》日文版一書由日本草思社出版。
2003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即《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由香港博大出版社出版。TaiwanNews 出版社於2004年1月以《中國的陷阱》為名出版修訂版。2006年10月,《中國現代化的陷阱》(修訂版)德文版由德國漢堡研究所出版社(Hamburger Edition)出版。 這裡連載的是何清漣2005年為德國版出版而重新修訂的版本。
(接上期) 第一章 社會主義的免費午餐:股份制改造
二、社會主義的免費午餐――股份制改造
為什麼「股份制改造」的期望值與實踐後果相差如此之大,還會有如此之多的地方政府和企業熱衷於這種「改革」呢?說穿了其實很簡單,因為各地政府和企業的掌權者把「股份制改造」變成了一次對國有資產的大瓜分。
在股份制改造活動中之所以出現大規模的尋租活動,其根本原因在於: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體制過渡的過程中,在資源逐漸市場化的背景下,政府仍然保持對經濟生活的干預和管制,使權力能以市場化的形式全面參予分配。這些尋租活動由於沒有任何有效的制度進行約束,各種利益集團只要進行各種活動,就可以獲得巨大利益。這類尋租活動存在於價格雙軌制、股份制改造、房地產開發以及國有企業產權轉讓等一切經濟活動中,本章談到的股份制改造只是其中的典型例證。
本來,股份制是現代企業制度中一種成功的組織形式,中國選擇它作為產權改革的突破口也無可厚非。但關鍵在於游弋于權力經濟中的大大小小的掌權者們,成功地利用了這一次機會,在「改革」的旗幟下,戲劇性地將權力參予分配這一套「尋租」的老把戲玩出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和規模,使得「股份制改造」變成了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一次大規模的免費午餐。
參悟出用「股份制」這種形式蠶食國有資產,並非始於80年代末、90年代初開始的「股份制改造」運動。早在80年代初大批中外合資公司建立之時,就已經有了一批「先知先覺者」有效地利用了這一形式,開始為自己進行資本原始積累。最典型的形式就是在中外合資合作辦企業的過程中,中方負責人對國有資產不評估,或者低估,從而使中方資產所佔比例下降,國有資產權益受損。這樣做的好處是中方負責人可以暗中吃「乾股」,由外商每年從名下利潤中抽出一部份悄悄送給中方負責人。這種做法在沿海一帶已是公開的「秘密」,後來也被內地效法。據統計,截至1992年為止,在全國8,550多家參与中外合資的企業當中,有5,000多家企業未經評估就與外商合資,損失達460億元。(註16)
從80年代開始至今,通過股份制對國企改制再到股市圈錢,成為中國部分經濟精英「蠶蛹化蝶」的一種典型致富途徑,下面3個發生於不同時期的事例,可以勾勒出這一途徑的全貌。
1、初級階段的故事:「零資本」起家
第一個故事發生於深圳市金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這個故事雖不起眼,但在中國卻相當有普遍性。該公司成立於1986年12月,註冊資本為60萬元人民幣,其股本構成如下:國家股40%,由深圳市裝飾工程工業總公司(國營)持有,總經理兼法人代表為林某某。港資股為30%,由港商陳某某持有,陳是林某某的內侄。私人股佔30%,由林某某家族成員持有,實際投入8萬元,只佔註冊資金的13%多。
其中的國家股是如此折算:裝飾工程工業總公司以深圳市中心的南洋大廈房產150平方米入股,折算價為幾年前的預購價每平方米1,800元,而當時該處房產的最低市價已達每平方米5,000多元。與此同時,林某某又代表裝飾工程工業總公司將同一大廈的另外1,539平方米的房產以每平方米3,200元的價格賣給了金光公司。總註冊資本僅60萬元的金光公司僅在這一處房產中,不費吹灰之力就獲利117.8余元。這家公司經營一年多以後,因效益較差,國家股未獲分紅,私人股卻分紅11.5萬余元,除投資全部回收外,還賺3.5萬元。(註17)
林某某的手法是當代中國比較有代表性的一種常見手法,但其涉及金額相對少,獲利手段也太過拙劣,與1991年中國的爆炸性新聞「原野風波」相比,這種流失實在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
深圳原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確認的「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股份制上市公司」,該公司於1990年3月上市后,曾名噪一時,被捧為「股王」。「以150萬元起步,兩年間凈資產增長了60倍」的神話,在社會上廣泛流傳。但實際上這隻不過是官商結合互相利用,在政策空隙中展開「事前尋租」(註18)活動的一個典型例子,最初是使數千萬國有資產成功地轉移到私人手中,繼而是通過股票上市成功地在股市上圈到上億元資產。這個公司從國有資產占控制地位到最後只佔1.4%的不參予優先股的荒唐演變,不僅在中國,即便在世界範圍內都堪稱原始積累史上的神話。
原野公司成立於1987年7月,註冊資本為150萬元,五位發起人股東為:
新業服裝(國營),認繳股本45萬元,佔30%;
深海貿易(國營),認繳股本45萬元,佔30%;
香港開生(港商),認繳股本30萬元,佔20%;
彭建東,認繳股本15萬元,佔10%;
李某某,認繳股本15萬元,佔10%。
董事長由新業公司總經理沈女士出任。從表面上看,這是一家「公有制」占絕對優勢地位的股份公司,符合當時中國政府的政策。但實際上,彭是深海聯合貿易公司的承包人,李是彭的親妹夫。五位發起人中,實際出資的只有兩家國營企業,彭名下的15萬元,由深海聯合貿易公司代墊;而香港開生公司名下的30萬元股本和李某某名下的15萬元股本,均由新業公司代墊。亦即在這150萬元創業股本中,由深海投入60萬元,新業投入90萬元,港商及彭、李二人的股本均為虛擬投入。到1988年1月,香港開生公司退出原野,將其未曾實際投入的股權轉讓給由彭任董事長的香港潤濤實業有限公司。據後來查實,這次轉讓只是一紙協議,潤濤並未匯入分文資金。1988年2月,深海聯合貿易公司也退出原野,其股權轉讓給新業公司。至此,原野公司的股權結構變為這樣:
新業公司,佔90萬元;
香港潤濤,佔30萬元;
彭建東,佔15萬元;
李某某,佔15萬元。
到1988年5月18日,原野公司的股東簽署了一份很有意思的「增資」決議,將公司股本由原來的150萬元增加至420萬元。其中新業和個人所佔股權不變,香港潤濤則擬單方面增投270萬元,加上原有30萬元,共為300萬元。此後潤濤並沒有增投資金,卻以名義上的最大股東身分,從實際上已投入上百萬元(未包括1987年9月借給原野的105萬元流動資金)的新業公司手裡,套取了原野的控股權。直到這一年的8月20日,潤濤的300萬股本才由高柏時裝(深圳)有限公司代墊(據查,「高柏」也是新業公司的屬下企業,一個多月後,這筆資金又退回2/3給「高柏」),以便參加第一次資產評估的溢價分配。10月4日,經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事務所評估,認定資產升值金額達2,754萬元。10月18日,原野董事會決定對升值部份作變現處理,並進行分配,新業公司僅分得利潤40萬元,個人股東分得247萬元,而潤濤卻分得2,467萬元,除提出1,360萬元擴大賬面投資額之外,其餘1,107萬元記入應付潤濤公司帳內。這筆「應付款」,減去了300萬元入「實收資本」,餘下807萬元則通過各種渠道匯出境外。
1988年12月22日,經深府外復(1988)874號文批准,原野由股份制企業轉變為中外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2,000萬元,其股權結構為:
新業公司,90萬元(不參加優先股);
香港潤濤,1,660萬元;
李某某,90萬元;
李某,80萬元;
許某某,80萬元。
這裏設立5個股東,只是為了湊足政府規定的發起人必須有5名之數,彭建東任公司董事長。待政府批准后,1989年3月末,李某某、李某、許某某這3個個人股東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了彭建東的香港潤濤公司。在此期間,彭為自己辦妥了澳大利亞國籍,這一策略使得後來的股權糾紛成了一件涉外股權糾紛。1989年4月,為配合股票上市,原野公司董事會決定進行第二次資產評估。4月25日,經深圳市公信審計師事務所評估認定,原野公司房地產升值金額達人民幣4,553萬元,4月28日,原野董事會又一次做出決定,將升值部份提出4,550萬元作為潤濤對原野的增加投入資本,其餘3萬元作為資產評估費用。至此,潤濤的帳面投資已膨脹為6,460萬元,占原野總股本的98.6%,而投資最多的新業只佔1.4%的股份,而且只是對公司決策沒有發言權的不參加優先股!(註18)
這個天方夜談式的資本所權演變過程,其背後種種黑幕活動,自然是中國時下流行的權錢交易。這個借「股份制」之名,從零資本開始,通過和政府部門人員及國有企業掌權人、社會公證機構密切合作,巧取豪奪實現資本大轉移的無本萬利生意,從一個很重要的側面展示了中國當代資本原始積累的典型形態。「原野」公司的故事激勵了許多人步其後塵,有人戲稱「原野」是培訓中國現代企業家的基地。
經過1990年的股市狂潮以後,許多持「原始股」者成了百萬、千萬富翁的事實,激發了各地權勢者「股份制改造」的熱情,假「股份制改造」之名瓜分國有資產的原始積累活動被推向高潮。全國各地都有這類侵吞國有資產的活動發生,如山西就曾查處某公司經理張某和黨支書劉某某合謀,利用「股份制改造」之名,鯨吞分流250萬元國有資產的大案。(註20)有的地方更直接了當,乾脆在成立「股份公司」之時,就給一些政府部門官員送上「乾股」,以便從政府手中批廉價地和廉價物資。(註21)原山東省石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泰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徐洪波就曾利用認購股票這一形式為自己及泰安市市委書記、市府秘書長、公安局長等權勢集團謀取暴利。(註22)這種猖獗的尋租活動,使政府方面有所察覺,終於在1993年的「反腐敗鬥爭」中,將這種利用假公證、假審計、假評估等手段,在國營企業「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發行中,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無償佔有股權的行為列為「查辦經濟犯罪」的重點。(註23)
2、中國股市創造的神話:9億撬動136億
但到了90年代後期,隨著部分經濟精英在股市圈錢的「經驗」與「智慧」與時俱進,開始出現所謂「在國退民進中狂歡」的局面。在中國經濟學界對這種「圈錢」熟視無睹並積极參与的情況下,香港一位叫做郎咸平的經濟學家卻發現了股市圈錢的秘辛,他以顧雛軍的格林柯爾公司為解剖對象,詳細調查了該公司的財務情況,終於揭示出了一位在「國有企業退出競爭性領域」大潮背景下,一個長袖善舞精於運作的民營企業家顧雛軍通過收購兼并、資產重組、包裝上市等一系列配套運作,用9億人民幣「換」回來一些響噹噹的企業,資產總值共計136億。
在2001年至2004年不到3年的時間里,顧雛軍收購或控股了科龍、美菱、吉諾爾、齊洛瓦、西泠、亞星客車、襄樊軸承等公司。這些被格林柯爾收購的公司存在一些共同特點:首先,大部分目標公司是國有上市公司且收購交易定價較低。其次,收購對象多為經營困難但品牌較好的企業――收購上市公司可以節省到證監會審批的「交易成本」,這是中國企業兼并中人所共知的「公開秘密」。
為了保證對這些被收購公司的控制權,顧雛軍通過兩步重要的安排,第一步是從今後的業務考慮所做的安排。被收購的企業除了是上市公司之外,其產業上端都有一家由顧雛軍100%控股的私人公司,這樣的安排既可以分散風險,穩定股價;但最重要的是各產業間的交易往來不必完全公開,保證公司有足夠的活動空間。第二步則是人事的安排。顧雛軍總是在股權轉讓完成之前進駐目標公司,入主董事會,或成為董事長,或委託自己的副手成為目標公司的總裁。
在收購過程中,顧雛軍很少用現金交易。他的辦法是在入主收購公司之後,通過上市公司與原來控股的大股東之間做關聯交易,這些關聯交易的數額動輒數以億計,交易內容多為對原控股公司欠上市公司的債務的安排,公司的商標、土地使用權等往往作為抵償債務或者交換上市公司應收帳款的條件。
格林柯爾收購的公司大多業績連年下滑,有的甚至被特別處理或瀕臨退市,基本上已失去在二級市場上的融資功能。那麼,如何使這些休克的「魚」起死回生呢?不二法門就是讓這些公司贏利。而顧雛軍「贏利」的途徑不是通過提高核心競爭力和企業的運營效率,而是走偏門,即做紙上文章,玩數字遊戲。簡單說,贏利=收入-成本-費用-息稅。經顧雛軍收購的企業,就是在公式右邊的幾項上下功夫。由於紙面文章做得到家,這些公司往往在顧雛軍經營一年後,立即扭虧為盈,交出一份漂亮的財務報表。但這一切經過郎咸平調查后,發現幾乎全是做假。(註24)
但顧雛軍個人卻因為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財富神話,顧本人因此成為《福布斯》雜誌2001年中國富豪榜上的第20名。而郎咸平則因對顧雛軍以及其他一些上市公司的質疑而成為中國經濟學界主流批評攻擊的目標。(註25)顧雛軍任董事長的科龍電器曾是家電行業的領頭羊,科龍曾被評為2004「中國最具價值500品牌」,列家電業第二位,價值達346.66億元。因顧雛軍的「成功」,郎咸平更是備受奚落。
然而在紙面上提高公司效益這種把戲畢竟不能持久。2005年4月27日,一直被市場看好的科龍電器突然宣布2004年業績可能出現6,000萬元的虧損,顧雛軍製造的科龍「一年扭虧、連年盈利」的神話開始幻滅。4月28日,在深圳和香港兩地分別上市的家電企業科龍電器雙雙被宣布停牌。到停牌日為止,科龍的資產與2005年初相比,縮水了將近一半。(註26)
上述三個故事就是中國股市從誕生之前到如今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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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6:郭東風、劉兆彬文:《國有資產流失驚人產權改革刻不容緩》。
註17:深圳市監察局審計室報告:《林某某的主要問題》;深監審字(1990)131 號,《關於林某某同志所犯錯誤的處份決定》。
註18:所謂「事前尋租」是指利益集團付出努力和資源(包括權力和金錢)賄賂政府部門,促使政府制訂某種政策,形成某種對自己有利的資源分配格局。
註19:本節資料來源:
深圳市審計局:《審核結果通知書》,深審審核字(1991)4號,1991年4 月18日。
深圳原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對〈審核結果通知書〉深審審核字(1991)4號的申辯函》,1991年5月8日。深圳市原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公司股東投資等方面情況的8個專題材料》,1991年6月13日。
原野問題,從頭開始就讓人有撲朔迷離之感,後面黑幕重重,未見諸文字的各類傳說太多,而那些傳說也並非空穴來風。在彭建東與後來的深圳市市長厲有為發生巨大矛盾時,鄧小平侄女丁嵐在厲有為的支持下將此公司據為已有,並更名為世紀星源。
註20:新華社北京1995年6月1日電,見《羊城晚報》1995年6月2日。
註21:《法制日報》1996年1月24日。
註22:新華社北京1996年7月12日電。
註23:《深圳特區報》1993年7月9日。
註24:「郎咸平七問顧雛軍,曝光格林柯爾併購神話」,來源於《21世紀經濟報道》2004年8月16日,見http://business.sohu.com/20040816。
註25:「8月28日國內經濟學家集體回應郎咸平實錄」,見烏有之鄉,網址:http://www.wyzxwyzx.com。
註26:「科龍:能跨過又一道坎嗎?」,《世界商業評論》ICXO.COM( 日期:2005-07-01 17:53)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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