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5日訊】大陸官場貪腐嚴重,貪官捲款外逃或海外置業現象愈趨普遍。此前早有報導指,大陸外逃官員數目高達18000餘人,攜帶款項至少達8000億元人民幣。面對貪官攜款逃亡潮,中共當局幾乎是束手無策。
高調反腐再掀逃亡潮
中共官員因經濟犯罪外逃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近年來外逃的腐敗分子及其轉移至境外的資金究竟有多少,至今還沒有一組公認的數字,只能根據各方報導勾畫出大體狀況。
香港《東方日報》文章觀察,據大陸官方早前的資料統計顯示,改革開放近30年間,大陸外逃貪官數量約4000人,攜走資金多達5百億美元,人均至少捲走近1億元人民幣。
而中國央行——人民銀行早在2011年就破例地在官網刊發了題為《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的報告。撰寫該報告的時間是2008年6月,當天央行公開之前,一直對外保密。
報告推測說,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外逃黨政幹部,公安、司法幹部和國家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以及駐外中資機構外逃、失踪人員數目高達16000至18000人,攜帶款項達8000億元人民幣。
事實上,中共十八大後,中央新班子高調聲言反貪腐,亦令大陸再掀貪官逃亡潮,有傳媒引述國家民航總局消息指,去年全年僅從北京機場海關出逃的處級以上官員已達354人,合共攜帶走逾3千億元人民幣。
2008年因貪污被判無期徒刑的山西省國有企業大典商貿總經理宋建平以向瑞士企業出口焦炭,並把貨款留在當地的方式,向國外轉移了1798萬美元的資金。
貪官向境外轉移資產最多可達1.5萬億
但是,中國國內普遍認為,實際轉移到海外的腐敗資金遠遠超過人民銀行的估測值。 《第一財經日報》2011年曾援引最高法院前院長肖揚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貪報告》中的數據報導說,僅1988年至2002年,資金外逃額就達到了1.5萬億元人民幣。
中共官方媒體本身曝光的腐敗分子外逃或將資金轉移境外的典型個案不勝枚舉。這些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於北美、澳大利亞、東南亞地區。
港澳是外逃腐敗分子必經之處
報導指,中國央行此次公開的中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方式可謂“多種多樣”。
從通過某些代理機構(主要是地下錢莊)利用一些專門跑腿的“水客”以“螞蟻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邊境口岸來回走私現金的方式到利用開曼群島等避稅地的皮包公司交易等,形式千奇百怪。進入新世紀以來,則盛行利用經常項目下的交易形式或投資形式轉移資產的方式,也有很多是索性通過海外賬戶直接或借道境外特定關係人收受賄賂。
當然,向境外轉移資產的背後是先把家人以海外留學等形式送出國,然後自己再逃竄境外。這就是腐敗分子們所採用的“慣例”。
這份報告還指出,一些無法直接逃亡西方國家的,則先在尚未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的非洲、南美國家落腳,再伺機辦理進入發達國家的相關證件。不管目的地是哪裡,香港和澳門是這些腐敗分子們的必經之處,起到“中轉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