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4日訊】薄案一審已於9月22日宣判無期而落幕,早先人們對於薄案的預測幾乎都沒有出入:即中共對薄熙來不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在這個前提下,判處薄熙來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緩都沒有什麼區別。實際上,即使這次判決薄熙來死刑立即執行,也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庭審薄熙來的全過程,沒有任何公理、道義可言。
就薄案的實質而言,中共掩蓋了薄熙來最大的罪行:即政變和反人類罪,尤其是薄熙來在1999年追隨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的罪行。薄熙來為迎合江澤民,在其主政大連期間,大肆擴建迫害法輪功的勞改營,並濫用令人髮指、聞所未聞的各種酷刑折磨、虐殺法輪功學員。江澤民咆哮:「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薄熙來則密令:「對法輪功給我往死裡狠狠地整!」在江澤民的直接授意下,薄熙來於遼寧首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人類前所未有的邪惡先河,並在大連成立屍體加工廠。薄熙來於全國最先構建了一套集公、檢、法、勞改營、軍隊和醫院共同參與的「酷刑虐殺、盜賣器官、販賣屍體」的一條龍殺人系統。中共掩蓋薄熙來滔天罪惡的所謂審判不僅不能彰顯正義,而且這種掩蓋罪惡的本身就是邪惡的幫兇,已淪為邪惡的一部分。
就薄案的程序而言,本次審判採用了所謂的微博直播。這種較先前任何一次審判都透明的做法一度「贏」得了不少好評,包括一些學者和律師。甚至有人覺得這是一次司法的進步。看起來,中共這次採用了司法審判的方式來結束薄熙來的政治生命,好像挺把法律當回事,而事實上,此次審薄跟法律卻沒有任何關係,法律的「二奶」、 「小三」的地位沒有任何改善。雖然在法庭上,法院、檢察院、辯護律師、被告人像模像樣的表演,但此案的一切罪名、罪行、量刑跟法庭上的四個角色毫無關係。控、辯、審三方對此案的走向、結果無論庭內、庭外都沒有任何影響力。所謂的公開,除了展示中共某些人的特權,更大的作用就在於對公眾的欺騙和洗腦。且不說這種公開的半遮半掩、任由導演刪減的拙劣做法,就算庭審全部公開,那也只是中共對中共太子黨薄熙來一人的恩寵。這種公開,既不是對「公開審判」的法律原則的踐行,更不會對此後任何案件的審理具有任何先例參考價值。它唯一的作用就是繼續欺騙、愚弄公眾,好像中共真的要從良了,懂法了。
中共的欺騙和愚弄,還真就有人上當,但更多的人還是越來越清醒了。當清醒的人們把目光從薄案移轉到文明的法庭之外,人們看到了兩高正高舉屠刀與公安、特務一起向網民殺來;人們看到了薛蠻子在央視上被遊街示眾;看到了潘石屹被採訪時的結結巴巴;看到了王功權在家裡被「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看到了16歲中學生被「造謠」刑拘……。種種倒行逆施的野蠻黑暗與濟南庭上的文明公開形成了巨大發差。在這種反差之中,中共審薄所營造的「法治」、「文明」、「進步」、「自信」的幻影漸漸散去,一種凌駕於法律、公理、道義之上的特權:中共肆意抓捕、隨意殺戮的野蠻特權正在凸顯。
中共的存在,中共的所為,一言以蔽之,曰:太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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