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14日訊】(新唐人記者梁東綜合報導)因網友舉報並最終被拉下馬的「房叔」蔡彬,因收受他人財物275萬,與9月12日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然而,之前被舉報的22套房產均被認為與罪名無關。其主審法官表示,這22套房產大都是2000年左右所購買的,作為一名處級幹部,他當時的工資收入是有能力購買這些房產的。此番言論不僅讓輿論嘩然,更是讓網友極其憤慨。
「房叔」一夜爆紅網絡
2012年,時任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的蔡彬,被網友曝光全家擁有20多套房產,包括住宅、商店、廠房和停車位,分別由他本人、妻子和兒子持有。一時間蔡彬「走紅」全國,並被網友冠以「房叔」的稱號。兩天後,紀委證實,蔡彬家庭房產數量與網帖所列基本一致,價值至少4000萬元,但僅申報了兩套。「房叔」案隨後進入司法程序。
今年7月26日,蔡彬被控受賄275萬元犯受賄罪,在廣州海珠區法院受審。但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檢方指控的全部共五宗犯罪事實中,「房叔」並沒有收受他人賄送的房產,其受賄與房產亦無直接關聯。
最終,法院在9月12日的宣判為:「判決被告人蔡彬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6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275萬元,上繳國庫。」
其主審法官在之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網友揭露的這22套房產大部份都是1999年到2003年所購買的,作為一名處級幹部,他當時的工資收入也是有能力購買這些房產的,當年天河北的房價是四千到五千元一平方米,南沙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也就9萬元左右。
輿論質疑 網友大怒
然而,事實是否真是如此呢?蔡彬只是一名正處級幹部,他妻子曾任番禺區工商聯辦公室主任、秘書長,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資,他們究竟是否有財力購買20多套房產?類似級別的公務員大有人在,收入與之相持平的非公務員也不乏其人,為甚麼只有一個蔡彬能擁有20多套房產?
在接受本臺記者採訪時,原《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說:「(中共)它不是公正的審判,雖然看起來走了司法渠道,它還是一種政治表演。」
廣東維權律師唐荊陵也對此表示:「其實它是不合法,至少是財產來源不明罪,按照他的收入,他很難有這麼多的財產,但是在中國,對於官員的貪腐,它本質上不是對付貪腐,都是拿來政治鬥爭,或者回應輿論的壓力。」唐荊陵認為,中共這種反腐方式,只會縱容更多貪官把贓款變成了所謂的合法收入,引發更大的民怨。
網友也紛紛對此言論嗤之以鼻。
鄭隆生: 沒想到廣州海珠區法院法官在受訪「房叔」案時,敢以「『房叔』是處級幹部工資買得起22套房」的謠言直面媒體,是自行踐踏公正的法律。官謠可怕之處在於使政府喪失公信力。一個處級幹部若按工資和獎金計算,就算他舉全家之力,也沒能力購置10套房產。「房叔」案背後可能隱藏着老虎。
滄桑: 我不知道「處級幹部」工資多少?一套房按10萬計算,22套是多少?我有點算不過來了!對!他家全是「處級幹部」吧?那麼照這麼算,全國所有「處級幹部」是否有類似的問題?老百姓以後不用讀書了!因為讀了,你也不會算帳!讓你干甚麼就干甚麼!讓你交費就交費!讓你搬走就搬走!因為你沒有「級別」!
楊克信: 法官:你可以侮辱人的智商,卻不可以忽悠那時的房價!
秋風掃落葉: 根據天朝法刑法383條明文規定:凡受賄金額達10萬以上者:即可判處死刑。我一直在想制定這部法律的人是不是在造謠啊?需不需要請他們去喝茶呢?
王宇: 處級幹部僅僅靠工資買得起22套房?那市級呢?省級呢?廳級?國家級?中央級?共產黨的優越性啊!果然很優越!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中,你們這些所謂的人民公仆卻。。。
愛因思念: 表叔與表無關,房叔房姐房嬸與房無關,嫖娼與嫖無關,中油窩案是個案…所有「襠」案與制度無關,特色萬歲法治萬歲。
絮見風: 主人水深火熱仆人富得流油,這就是社會主義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