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9月13日訊】總統府副秘書長的羅智強12日公開請辭獲准,除不接任何職務,也不會投入基隆市長選舉。羅智強今天(13日)表示,要求自由時報對不實報導立即公開道歉,否則將為自己的名譽採取法律行動。
據中央社報導,由於自由時報以「臨別搞新聞,壓縮王版面」描述請辭動作,羅智強上午在臉書(facebook)貼文表示,「不要把不實報導當成媒體特權,請自由時報立即道歉」。
他說,今天自由時報報導,「羅(智強)還曾感嘆,老闆卸任後,他就無路可走了!」對於這一段不實報導,要求自由時報公開道歉。
羅智強認為,自由時報不實報導已非罕例,所以並不訝異,也已學會不要生氣;但捍衛名譽、伸張權利,是法治社會的公民責任,他要求自由時報今天立即道歉,否則他也只能為自己的名譽採取法律行動。
他指出,從未向任何人「感嘆」過,「老闆卸任後,他就無路可走!」自由時報既然點他的名栽贓抹黑,請負責任的提出證據,說明他「何日、何時、何地、向何人」說過「老闆卸任後,就無路可走!」的話。
羅智強表示,作為媒體,自由時報要做什麼樣的「政治評論」來醜化他,即便不接受、不認同,但尊重媒體的主觀評論,然而,主觀評論必須基於客觀事實,為了醜化他,不惜將他從沒說過的話,塞到他的嘴裡,這一點不但傷及他的名譽,自由時報也自傷媒體公信。
他說,民主社會,總統有任期,馬總統上任的第一天,就有卸任的那一天,對他而言,就是做好工作,平常心看待政治生涯裡的潮起潮落。
羅智強表示,中華民國是民主法治社會,老闆與職員、總統與幕僚,是契約關係,不是身分關係,更不是階級關係,自由時報還在套用那種誰依附誰、誰從屬誰,老闆下台,自己就沒路走的八股,傷不了別人,只是顯得這個報紙本身的陳腐與封建。
他指出,這已不是自由時報第一次以不實訊息汙衊他,過去也考慮過採取法律行動,但團隊夥伴認為他有公職在身,不宜對媒體興訟而作罷,加上考量和記者的互動多,終究建立了若干私誼,律師認為興訟的同時,很難不對報導的記者同時採取法律行動而作罷。
「這一次,即將離開公職的我,公職在身的疑慮既然減少,決定以行動捍衛自己的名譽」,羅智強表示,若自由時報不道歉,雖然不想讓記者朋友因此繫訟,也只能採取法律途徑,因為「若不讓不實報導的媒體付出應有的代價,他會認為傷害他人名譽是它的特權,將會變本加厲的去汙衊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