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12日訊】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律師楊金柱星期三在新浪博客發表關於其博客和微博被點擊、瀏覽或轉發的免責聲明,並向中國「兩高」負責人備案,以求自我保護。
聲明說,兩高近日出台關於網路誹謗的法律解釋,規定誹謗信息被點擊、瀏覽達到五千次或轉發五百次以上的即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楊金柱說,他的新浪博客經常被點擊、瀏覽超過5千次或轉發超過5百次,更由於在目前中國特色下不知道什麼內容構成對他人的侮辱和誹謗,故隨時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楊金柱遂舉出他擬撰寫的兩條微博為例。第一條微博是,鄧亞萍說人民日報60年沒有說過假話。楊金柱舉證表明身為政府官員的鄧亞平公開造謠,應追究法律責任。第二條微博是,外交部發言人說中國是「法治國家」。楊金柱舉證表示這是在公開造謠,損害了國家形象。楊金柱問兩高負責人,如果以上兩條他擬撰寫的微博被轉發超過5百次、或被點擊超過5千次,他是否對鄧亞萍和外交部發言人構成侮辱罪或誹謗罪,而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