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局治安总队黑幕

【新唐人2013年8月31日讯】目前,因众多公务员带头嫖娼等原因,导致了上海各类色情场所泛滥,其中有部分娱乐休闲服务场所还打着“养生”、“按摩”等幌子,从事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存在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的情况。

其实,上海警方一直对外宣传:欢迎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黄”违法犯罪线索,对于群众举报的“涉黄”线索,警方将逐条核查,一查到底。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但可笑的是,这种“有奖举报”的政策非但没有有效制止社会上的各类色情场所的滋生和蔓延,还成为了一些公安内部不法人员的“摇钱树”。

例如:福州路185号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内的民警黄森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黄森虽然只是个“科级干部”,但手上权利并不小。他掌管着治安总队向社会招聘“特勤人员”的工作。

所谓的“特勤人员”人员主要由社会上的“两劳释放人员”,无赖,地痞流氓,外来闲散人员等组成。治安总队给些小恩小惠,这些人就会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打工”。

“特勤人员”人员日常的工作内容主要有:根据“局领导”的指示虚构事实,诽谤,诬告他人,殴打他人,盗窃他人财物,寻衅滋事。

为了怕上级部门调查,“特勤人员”的工资都是以现金形式支付,且是“单线联系”。这就给黄森等不法分子嗅到了“商机”

于是,自2005年开始,黄森就开始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在现金支票上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及单位法人印鉴,从该局的多个银行账户中非法提取现金。以支付“特勤人员”工资为理由,私吞公款200余万元。为了掩盖自己非法提现的犯罪事实,聂某用伪造的银行对账单及登记虚假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指使多人,虚假开局多份所谓的“收据”等方式瞒天过海。
为了供自己享乐和扩大交际圈,方便今后的升职。黄森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威胁许多色情场所的老板,强迫这些老板让店里的小姐为黄森和黄森带来的朋友进行免费服务,免费嫖娼。

上海市普陀区顺义路114号“养生堂”就是其中的一家店。

当然,店老板也不是“省油的灯”,为了弥补黄森及其朋友来免费嫖娼而造成的损失,。店老板就命令店内小姐在接待其他客人时宰客,乱收费。
该店正常的嫖娼收费是300元一次,在遇到单身前来,看上去“很老实”或“有点傻”的客人时,在嫖娼活动结束后就会要求客人额外要支付500-1000元不等的“小费”。

如果客人不愿支付,店老板就会叫来隔壁饭店内打工的几个外来青年充当“打手”,殴打客人,并强行抢夺客人钱包。用于支付“小费”和“打手劳务费”。

曾有客人感到不服,拨打110报案,因黄森等人在暗中保护的关系,110指挥中心竟然说:此类纠纷,110不受理。并让报案人自行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反映。

客人只能自行前往附近的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已“证据不足”为由不受理。并开导道:这种事谁也说不清楚的,我们劝你还是不要搞了,早点回去,以后这里不要来就是了。

客人不服,说第二天要去市公安局反映和举报。

谁知,客人刚走出派出所,就被一群来历不明的男青年暴打一顿!!躺倒在地,不省人事。后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

后来在黄森的“协调下”,店老板只赔了800元做“医药费”,此事就此不了了之。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