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8月28日訊】一
華放倒了「四人幫」,鄧放倒了趙紫陽和胡耀邦,江放倒了陳希同,「胡溫腥政」放倒了陳良宇,臨歇菜時拿下了薄熙來……戲台上每次的「揮淚斬馬謖」,皆不乏大批判似的激昂與燥熱,俱充滿了「波瀾壯闊」的戲劇色彩,都給坊間以遐思,但鼓吹喧闐之後,荒野蒼生得到的無不是幻滅。
戲台上的杯酒戈矛或「世紀審判」演了一出又一出,狐裘蒙戎的荒野不是變得井然有序了,相反天翻地覆了。於某種層面而言,經歷過不時「清洗」的獨裁叢林,隱約比「文革」時期還要來得更為可怖。「文革」時期的當權者,至少還不敢奢靡無度,公然對底層敲骨吸髓,並施以瘋狂壓迫。
二
當肉食者們為著虛無的「維穩」,就能放縱群體性腐敗,就能弄得「維穩」經費比國防開支還要高,就敢把荒野蒼生逼入生存絕境的泥潭,就能默許、縱容愈演愈烈的血腥掠奪時,煞有介事指控某個犯罪集團的成員腐敗,即系五十步笑百步,在戲台上所做出的同類型指控,多顯得蒼白乏力。
荒野上遍地是貪饞到極點的豺狼,傲立在荒丘之上的豺狼,較之跌落到谷底的豺狼,唇齒間同掛著人血,誰比誰乾淨多少呢?薄是中央政治局委員,但也只是個直轄市的首席黨官,無法為整個荒野的弱肉強食買單。將烘托「進步」的擔子壓在配角肩上,故事老套,用的是陳腐的戲腔和戲路。
三
阿黨比周的貪腐集團指控某成員犯有貪腐罪,往往不是因為該成員的多吃多佔惹惱了所依附的群體,而是因為別的什麼原因,所以當戲台上再次演出「反腐」的鬧劇時,就往往會顯得底氣不足,就難免魚龍曼延,就不免遮遮掩掩,怕見陽光,就容易脫離原有的劇本,以至終於把戲給演砸……
在夜色若墨的荒野,法律是什麼?法律是強權的附庸,法律是政壇悍匪手裡的麵糰或橡皮筋,法律是整人的工具,法律是人盡可夫的妓女,法律是揩擦後隨手就丟進馬桶的草紙……在殺人、整人、搶人尚且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專制魔窟,抓小放大式的所謂「反腐」,根本就經不起追問。
四
戲台上的「反腐」,把異族的生命尊嚴捧到峰巔,將同胞的生命尊嚴踩在腳底。生命尊嚴對於整個人類社會而言,該是等價的,憑什麼中國人的生命尊嚴就要比外國人的生命尊嚴來得更為廉價?殺害某個英國人是殺人,殺害某個同胞同樣是殺人,憑什麼法網就要為殺害同胞的惡魔網開一面?
殺人都能視若無睹啊,戲台上還有臉高唱「反腐」,並高唱「法治自信」!當「反腐」的木劍只是指向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多吃多佔時,坊間對這樣的「反腐」還能寄望什麼呢?多吃多佔是腐敗,佔著茅坑不拉屎,不作為甚至反向作為,公然和殺人犯同穿一條連襠褲,這居然就不叫腐敗?
五
幾乎是在戲台上高調演出「反腐」鬧劇的同時,平和表達要求官員公開財產之訴求的一群人被抓,實名舉報貪腐的記者也被抓,要求廟堂之上主持公道者還是得不到荒廟的待見,走投無路在聯合國喊冤的國人,竟被塗抹成只是在為尋求政治避難謀取籌碼……這唱的是哪出?這就叫「反腐」?
戲台上的「反腐」,裝神弄鬼演了幾十年,演出了什麼?演出了越反越腐,演出了國格淪喪,演出了戲劇性轉折……何其諷刺:法官庭內人模狗樣,庭外在聚眾嫖娼;「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在趨之若鶩地「為人民幣服務」;給人常扣「顛覆國家政權」屎盆子的迫害狂,在圖謀奪權……
六
薄熙來、王立軍「唱紅打黑」時,戲台也搭得挺高,可才間隔了多長時間啊,便實現了一次角色互換,便以被告人的身份驚現在了被告席上,確真成為自己曾依附的群體所審判的對象。專制舞台上的黑白無常、牛頭馬面,入戲後宛若沉陷於一簾噩夢,有多少局中人真能免於類似的角色互換?
在魚爛瓦解的荒野,無有效權力監督和制衡,無法治的真髓所在,無道德律的自我約束,慣於看人下菜的「反腐」大戲哪怕是演到地老天荒,也無阻橫流污瀆湮滅一切。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就連該有的基石都沒有,這敗絮其中的「反腐」戲台,又怎能不風雨飄搖,不在人心中再坍塌無存?
寫於2013年8月28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一條連襠褲的「偉光正」放任兇徒逍遙法外第2600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絡的表達權被黨國全面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故鄉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非法斷網901天!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互聯網,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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