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見:「人民社會」粉飾中共「黨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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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8月18日訊】 強詞奪理露馬腳的「中國標簽」

御用國情學者胡鞍鋼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人民社會為何優於公民社會》,以莫名其妙的「人民社會」挑戰公民社會,只是未見有什麼文章來呼應他,比起先前的楊曉青們,氣勢遜色了許多。也許,「五月逆流」之後,迫於輿論壓力,即使推動新的逆流,也不得不謹慎些了。

儘管胡鞍鋼名氣不小,但是,「人民社會」強詞奪理地「優於公民社會」,還是不能不露出馬腳來。

胡鞍鋼此文,與「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或「中國夢」之類有所不同,似乎學術氣息多於官方權勢。但是,該文開篇即強調,「人民社會是中國的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看上去又同樣是有聖光罩著,權威得不得了。

「人民社會」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據說,它「本質上是社會主義社會」,其「根本特徵是和諧社會」,那麼,它其實不過是所謂「社會主義社會」或「和諧社會」的另一說法,或曰「中國標簽」。還記得,中共理論中的「專政」也是這般情形。建政之初,中共的專政稱為「人民民主專政」,後來建成了它的「社會主義」,漸漸改稱「無產階級專政」,「文革」時發展到極端,號稱「全面專政」。到了「文革」失敗,不得不改革開放,就擺出回到「人民民主專政」的模樣,卻又注明「實質為無產階級專政」,作這種文字遊戲,只是要讓它猙獰的專政在表面上較為好看而已。

玩弄概念迴避現實挑戰公民社會

胡鞍鋼以「人民社會」粉飾中共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依據是毛澤東關於人民是創造世界歷史之動力的論斷。然而,毛澤東的論斷乃泛泛而論人類社會,若以此為據,則不僅社會主義為「人民社會」,資本主義以及封建社會、奴隸社會,也都可以稱為「人民社會」。

胡鞍鋼挑戰的是公民社會,挖空心思論證「人民社會為何優於公民社會」。他列出「人民社會」的基本原則,卻迴避給出公民社會的基本原則,其手法,是將公民社會等同於在他眼裡相當低級的市民社會。他大談「『公』相對『私』而言,『人民』相對『市民』而言」,小心避開「人民」相對「公民」而言又當如何,以便推出「中國特色」理論的基本觀念──「正是有了整體性的公利和公益,才有了每個人的私利、私益」。這是自從中國共產黨掌握了政權,就一直大肆宣揚的基本觀念,其經典格言,即「大河有水小河滿,大河無水小河乾」。

要命的是,自然規律恰恰相反,江河湖海都是源自涓涓細流,源自溪水小河。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裡描述未來社會,是「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人類社會的延續性,即體現於此。

電影《閃閃的紅星》裡,紅色少年潘冬子有句名言,「媽媽是黨的人,我是黨的孩子」。當時中共喉舌評論說,西方文藝作品有名言「我是我自己的」,張揚個性,體現資產階級思想,而潘冬子的話,體現更為先進的「共產主義思想」。殊不知,中國社會沒有經過充分的個性解放過程,以致壓抑個性而以黨性至上,其實已落後於時代。

馬克思的學說乃基於社會發展的過程分析,社會主義不反對個性,相反,它以個性解放為前提,而社會主義本身,就是在資本主義之中孕育而生。胡鞍鋼不敢觸碰現實社會的過程分析,只能以玩弄概念來投機取巧,而這樣就冒著極大的風險──據他說,「本質上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民社會」,乃「根源於中國傳統文化,又創新於當代」。

「國情專家」胡鞍鋼的低級錯誤

不要小看了胡鞍鋼的這個說法。他這樣說,就意味著所謂「人民社會」,是在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尚不成熟之際,基於中國傳統專制文化而創新的「黨專政」社會。中國共產黨念念不忘的所謂「中國特色」,所謂「兩個絕不」或「五不搞」之類,實際就是這個意思。

而這個意思由「國情專家」這樣說出來,自然是妙不可言──所謂「社會主義」,所謂「人民社會」,即使不能說它們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根本與近代工商業社會中出現的生產社會化趨勢,與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無關。早就有人說「馬克思主義不合中國國情」,現在中共的「國情專家」出來證明,果真是如此!

在西方社會,市場經濟成熟得較早,與之相應,出現了市民社會,而經過民權運動曲折發展,公民社會才逐漸成型。注重公平、公正以及公益,是其社會發展的自然趨勢,而公有,則表現為「私有」軀殼下面因實際社會化趨勢而出現實際的變化,而不是以先驗的「公有」原則扭曲現實。胡鞍鋼不知道,市民也是公民,而具有明確公民意識的市民,更為注重富於社會性的人權,這樣,公民社會發展起來,正與「私有」軀殼下的實際社會化相應。

習近平到西柏坡去,讚揚毛澤東當年的「兩個務必」,似乎那「謙虛、謹慎、戒驕、戒躁」真的是中共的傳統,其實,那是個大笑話。所謂「社會主義社會」或「人民社會」,正是毛澤東不謙虛、不謹慎,驕傲而狂躁地生造出的一個怪物。他以為軍事和政治的勝利就意味著也造就了未來社會的經濟的必然性,於是興致勃勃地動員民眾,堆砌他的「天堂」,結果弄巧成拙,在中國把社會主義的名聲搞得一團糟。

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人民有其具體的身份,那麼,從抽象上升到具體,可以說,現階段的人民,就是市民或公民。而倘若真有一個人民社會,那就是市民社會,就是公民社會。胡鞍鋼虛構一個「人民社會」,藉以貶低公民社會,給中共的「社會主義」貼上個新標簽,也同樣弄巧成拙,因為,相對於市民社會或公民社會,那「人民社會」無論多麼好聽,也只不過是塗在專政社會身上的又一層油彩,如此而已。

文章來源:《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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