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陽專職為弱群代理維權訴訟 被迫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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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8月5日訊】李向陽,筆名何仁,男,1962年9月19日生,漢族,中文專科學歷,山東省沂水縣人,現住臨沂市蘭山區。

1985年前,上學(其間,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輟學三年,后復學)。

1985——1998年,沂水縣崔家峪鎮初級中學語文教師,學生成績曾取得全縣學年通考第一名。其間,1992年下半年到1993年完成46萬字長篇小說《我醉了狗醉了》,後來發到起點中文網,現可查;自學法律於1994年參加檢察院招考被錄取,接到預備通知交接了學校工作,卻沒得到去檢察院上班的正式通知。

考取檢察院被頂替后,引發對社會的思考,指導當地農民維權,與政府的行政超額徵收抗爭。

1998年——1999年,被剝奪教學工作,打掃全校廁所。原因是上級領導認為,課堂上向學生宣傳民主、法制理念及挑動農民鬧事。這期間,為農民做訴訟代理人訴政府行政超額徵收,被政府工作人員、警察、政府僱用的黑社會流氓暗殺、毆打、恐嚇。較為典型的事件,一是製造車禍謀殺(依據事實的詳實論證足以認定是暗殺)致我下頜骨粉碎性骨折,二是政府指使人把我打得頭皮開裂法醫鑒定為輕傷。

這期間政府方面為了徹底搞垮我,把我的家園拆毀。

1999年完成《沂水縣農民問題考察報告——變革還是被革命》。

1999年未,被第一次關押,罪名是「挑動農民反政府、撰寫反黨反社會主義黑材料」,被關押到設在臨沂市社會福利收容所內的黑監獄中,關押時間為14天。

2000年2月到10月,提交辭職報告遠走甘肅,在朋友辦的企業分廠任廠長。政府方面採取反覆騷擾家中老人等手段,逼我重回學校,繼續打掃學校廁所。

2000年未——2001年6月,打掃學校廁所。這期間農民代為打掃廁所,我為弱勢群體做訴訟代理人起訴政府超額徵收及拆遷等。

2001年6月底到10月初,第二次被關進設在臨沂市社會福利院的黑監獄,罪名是「挑動帶領全縣涉及19鄉鎮、上萬人民反黨反政府,致使政府工作出現前所未有的危機」。我被送監途中,押送人員一路殘酷毆打致我昏死,臉上、身上至今留有傷疤,腰椎從此留下永遠不愈之傷。

2011年11月至2006年未,在辭職還是得不到批准的情況下自行離崗去北京,在個人承包的報刊附刊從事采編工作。其間,政府派人到我供職單位讓辭退,為此在五年內換六家媒體打工。其間,借職務之便為農民工討薪、幫市民保房保地,屢屢被警告。

2007年至今,專職為弱勢群體代理維權訴訟。其間,屢屢被法官毆打、被政府官員及所僱用黑社會恐嚇、被強勢財團恐嚇。較為典型的事件有:上市公司淄博市的山東聯合化工在上市過程中侵害職工利益,我為400餘職工做訴訟代理人,聯合化工保衛科長帶人在我父母家門上釘上斧子貼上恐嚇信;因為法官枉法裁判事實明確,我為當事人提起抗訴被法官毆打,加重了腰傷;2011年未,在對手機恐短訊不理睬的情況下,縣公安局長命令把我的工資按月劃到公安局帳戶,直到現在。

我所做的較為典型的案例:

1、沂水縣黃山鋪鎮蠻庄村村民集體訴訟,訴政府行政超額徵收案。(該案勝訴,帶動了周邊十一個村同時委託我提起訴訟,引起全縣農民的維權行動)

2、訴大慶市某工程公司,給去俄羅斯務工的100餘農民工討薪案。(該案在農民工中輻射影響很大,使很多農民工產生依法維權意識)

3、沂水龍澤麗都小區部分業主集體維權案。(該案首開沂水縣及周邊縣小區業主維權訴訟)

4、沂水縣崔家峪鎮東荊山頭村七十余戶村民應訴,對抗把應分土地變承包地的非法行為。(該案原告名義上是村委,實則為鎮政府。案子最終以村委撒訴結案,由此使政府放棄了全鎮的該項非法收費)

5、金鄉縣被精神病的銀行職員張某維權案。(利用被精神病與精神病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之事實,陷銀行於「兩難」,得到被辭職后復職的結果,讓眾多「被辭職」職工看到希望)

6、沂水縣諸鎮魏某計劃生育維權案(該案行政調解處理,開沂水縣計劃生育受害人得到賠償之先)

7、四省67商家壽光蔬菜電子交易市場交易維權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揭開了「變相期貨」這一非法經營內幕,成為政府打擊這一非法經營活動的導火索)

8、計程車司機郝某對臨沂市交通運輸管理局行政亂罰款複議案。(該案警醒了倍受亂罰款之苦的計程車司機,展開抵制亂罰款的維權行動)

9、沂水縣被辭退法警訴沂水縣人民法院勞動合同糾紛案。(該案開臨沂市的法院為被告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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