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李劍綜合報導)廣東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日前經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宣判,羅蔭國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因其不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7月23日傍晚,中山檢察院官方微博「正義中山」發帖稱,經審查,1993年至2011年,被告人羅蔭國單獨或夥同其妻子鄒繼芳收受64名黨政領導幹部、企業商人賄送財物。另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額合計過億。
羅蔭國系列腐敗案爆發於2009年,羅蔭國落馬前後,民間就已盛傳,羅名下有67套房產,其家中16個億財產來歷不明,而且有情婦100多位。這起被中共稱為「典型的案件」,涉案官員達303名。
羅蔭國於2007年4月開始任茂名市委書記,2011年2月11日被省檢察院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
被調查期間,辦案人員在其住所及辦公室,搜出逾1,000萬元現金,此外還有逾100幅名貴字畫、10隻勞力士手錶,同時發現一批在外國拍攝、與不同女子的合照,又查出58條、沾有女性分泌物的內褲。
媒體透露,曾與羅蔭國有染的女性可能超過百人,包括他的秘書、下屬。輿論更估計他可能涉及傳銷方式玩女人,其秘書、下屬或會介紹「下線」,將其他下屬、朋友等轉介給他。但消息未獲官方證實。
除涉及亂搞男女關係,當地消息又指出羅蔭國的子女早已移居澳門、澳洲等地,早已在當地置業。
據報導,儘管羅蔭國腐敗淫亂嚴重,被查時卻很不服氣,稱「要說我是貪官,官場的人都是貪官。真讓我交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把茂名官場翻個底朝天!」羅蔭國歸案后,很快供出數百位官員。
2012年4月,廣東省紀委曾通報稱,該案涉案303名幹部,包括: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倪俊雄,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長陳亞春等。其中,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
羅蔭國,1954年出生,廣東高州市人,曾任高州市委書記,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2007年任茂名市委書記。2011年2月11日,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對外公布,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