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18日訊】 大凡中國皇權專制王朝在氣數已盡,末日將至時,均有「維穩」的經歷,只是名稱不同罷了,如漢末黃巾軍,朝廷無力拒之遂詔告地方豪強擁兵「維穩」,當然這不過是自掘墳墓飲鴆止渴而已,許多有識之士對此均意識到,如當時的劉備就慨嘆「從此天下無寧日」!靠暴力革命起家的中共,毛澤東獨裁的影響雖日漸式微,但其不斷折騰的鬥爭哲學已深入其骨髓,鬥完了國民黨,沒外敵了,它就自己鬥,似乎只有不斷地鬥下去,不斷地製造敵人,才能延年保壽。
下面就具體談一談中共因維穩而建立維穩體制是怎樣製造敵人和不穩定的。
一、因自己的心魔而製造敵人
就拿法輪功事件來說吧, 1999年在鎮壓法輪功之前法輪功者既無反共之意也沒給社會添亂,有時還很體諒政府的難處,那時就有很多訪民上訪,法輪功學員都勸導他們說,現在比起毛澤東時代要好多了,問題的解決要有一個過程。傳授該功法的師父還多次得到過國家體育總局的授獎。或許有些法輪功修煉者因信仰的不同,在認識某個具體問題上會有些偏執或不同於常人,但這也只是信仰問題,與邪教不搭界。若不是因為1999年4月25日萬餘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集體上訪比有組織者還要整潔有序,嚇壞了江澤民。引起了江澤民宗教(如元未的明教、乾隆時的白蓮教、太平天國的拜上帝教等)情結作祟!出於保政權的需要,認為這樣一個不受共產黨控制的龐大群體終有一天會取代共產政權。當時中共政治局就有人警告過江澤民不要太抬舉了這些氣功團體,但江自信三個月內就能解決法輪功問題。結果,十餘年了,在國內法輪功學員不是減少而是在增加,在國外法輪功已傳播到了100多個國家,中共官員一出國門,走到哪,法輪功學員的抗議就跟到哪。法輪功這個修煉群體雖然信奉有神論,或許做不了共產黨的朋友,但也絕不會是共產黨的敵人。她今天成了中共最大的維穩對象,難道不是中共這個維穩體制的臆想防衛製造出來的嗎?
如果中共把我們這些異議人士當成敵人的話,那麼法輪功就是江澤民送給我們這些民運人士最好的禮物。中共本無掘墓者卻自製了個掘墓人。中共好用戰爭來凝聚人心、轉移矛盾和危機,於是常裝出一副很民族主義的樣子,今天叫嚷要與這個國家不惜一戰,明天叫囂要與那個國家玉石俱焚。其實這個視自己政權高於國家利益的政黨,它跟誰也不敢戰!因為,這個靠抗日起家的政治集團,在其治下的土地上到處都是它敵人的今天,國民黨的昨天就是它今天的夢魘。如果未來真有一戰的話,那麼戰爭早就開始了,中共在跟自己的心魔在戰。不是嗎?你說人家是邪教,可邪教是全人類的公害,總不能說在中共治下的大陸是邪教,到了同文同種的香港、台灣及海外就不是邪教吧。在香港、台灣及海外不到處都有法輪功修煉者嗎?他們不也同大陸一樣在宣傳法輪功嗎?同樣的行為既沒有破壞當地正常的社會秩序,也沒有給當地政府添亂。可中共卻庸人自擾,杞人憂天式將不是它的敵人當成它的敵人,使「敵人」的影子像夢魘般地纏住它的靈魂,讓它不得安睡,直到耗盡它最後的心血。
二、因腐敗而製造敵人和不穩定
中共對社會的管控能力勝過中國歷史上所有的皇權專制王朝,甚至還勝過德國納粹。它的黨組織滲透到社會的每一角落,監控著人們的一切,它管天管地,可就是管不好自己。反腐成了它的口頭禪和收買人心的幌子,可這種制度性腐敗它就是反不了,它就是管不住自己人。比如有些民事案件,純粹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事,雙方對中共和其政權首先並無惡意,案件也不涉「敏感」問題。如果通過法官客觀中立的裁決是能定爭止紛的,有理走遍天下都不怕嘛!可是這個制度下的法官,法律不過是他們手中牟利和徇情的工具,法院不介入此案倒好,那是雙方個人之間的私事,一旦一個不公的判決出來,勢必就會引起另一方當事人(特別是弱勢的一方)對這個政權的不滿和憤恨。就拿2010年6月8 日,黑龍江伊春上訪戶於貴雙將伊春市帶嶺區信訪辦官員魏廣春刺死後服毒自殺案來說吧:於因妻子被注射疑似假藥而死亡,就將春林藥店訴諸法院。該店老闆揚言「有能耐你就告我,我用10萬或20萬元能擺平。」。結果於一起訴,一、二審果真都敗訴,由此矛盾就發生了變化,於貴雙由開始與該店的民事糾紛演變為對當地司法機關的不滿。於不服, 2007年6月24日起先後五進京上訪。由於上訪影響了地方官員的政績和升遷的機會,於是於貴雙就成了當地黨政官員的敵人和維穩對象,為了不讓他上訪就於 2007年將於貴雙送去勞教兩年,於貴雙從勞教所出來後身無一物,還落下了一身病。為了不讓於貴雙再給政府「抹黑」 就安排於住進區裡的養老院,吃住全部由民政局解決,直至最後發生二條命案的悲劇。於貴雙這個「敵人和維穩對象」,難道不是中共這種維穩體制活生生地製造出來的嗎?!
三、為所謂的「和諧」而製造敵人和不穩定
中共在經歷了文革的殘酷內鬥之後,元氣大傷,改革開放之後又成了先富起來的新階級。用毛式的鬥爭哲學治國,必將傷及自己,中共也想找點主要麻醉劑來使老百姓安貧樂道,讓其盡情享受「先富」的快感。可是,馬克思所說的這個宗教麻醉劑它又不敢用,怕不受其控制的宗教奪了它的權。於是就只好抽象地提出什麼「和諧社會」,可怎樣和諧,什麼才是和諧,並無具體的標準,似乎不管是否公平、正義,只要是不吵、不鬧、不爭論就和諧就天下太平。你要依法維權,黨根據和諧政治的需要,就要將你被和諧掉。因為這個黨永遠是正確的,就算是它錯了,也只能是內部糾偏,對蒙冤者從輕處罰點,這時它還希望蒙冤者患點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感其皇恩浩蕩嘞!它是絕對不可能向蒙冤者認錯的——不管你是體制內還是體制外的人。
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良田鎮派出所原副所長陳軍育就中共這個維穩體制「和諧」出來的典型代表。2001年3月27日他因抓嫖得罪上級領導,遭司法報復,當局又苦於找不出定罪的證據,就以陳軍育關多久判多久來「和諧」此案,條件是陳放棄上訴,不料陳軍育拿到判其「九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書後仍堅持要上訴,送達該判決書的法官竟然威脅說:「你不知好歹,上訴就要加你三個月」, 果不其然,第二天陳軍育又在看守所裡收到了同一家法院(白雲區法院)出具的另一份文號、內容、日期都跟第一份判決書完全相同刑事判決書,只是刑期由『九個月』改成了『一年』。 陳軍育出獄之後將這二份離奇判決公諸社會,引起輿論嘩然。輿論的關注,當初確實給陳軍育帶來了一些好處,廣州市政法委為了遮醜和縮小影響就主動找陳軍育希望用金錢來解決此案,當陳軍育不接受只用金錢來「和諧」此案後,自2006年起陳軍育就成了廣州市的「敏感」人物和維穩對象,一天24小時要受國保的監控。特別是「敏感」期間,每天24小時有兩個便衣國保跟蹤。
四、中共把法律當維護其統治工具,這個工具在維護其統治的同時,卻在不斷地為其製造敵人和掘墓人
任何社會都存在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在一個正常的國家裡,許多問題通過中立的法院是完全可以解決的,如前些年美國總統候選人布什與戈爾的總統選舉之爭最終就是通過司法途徑來化解這場政治危機。然而在中共治下的中國法院卻起不到這種功能,何故?記得我2011年因茉莉花事件被拘,一國保與我辯論法律時說「法律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工具,為了共產黨政權,我們想用這個工具來怎樣治你都行。」,這話確實道出中共依法治國的真諦!本來一些強拆強徵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完全可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因事件本身就是因官商勾結等腐敗造成,與地方政府和官員有千絲萬縷的聯繫——這本身也危及中共政權,按理說中共為維護其政權本應站在老百姓一邊,但只要當權者將它與中共政權綁架在一起,不但該群體性事件的訴求得不到合理的解決,而且參加者還要被司法嚴厲打壓——慣用手段是:「團結99.99%的人」(李鵬「六•四」戒嚴語),打擊極少數極少數來分化瓦解人民群眾。在這些群體性事件中抓幾個活動分子,以莫須有的罪名重判,確實震懾了部分群眾,似乎這些群眾被它團結了,但中共這種與民爭利的格局不改變,這只是表面的平靜!當司法成為其看家護院的惡犬之日,就是人們心中堅信「一千個律師不值一個楊佳」之時,當玩弄司法者唱起凱歌欣賞戰果時,它就離人民群眾的蛛網不遠了!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