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16日訊】(新唐人記者劉璇綜合報導)在中國,一些基本概念,往往因為政治力量的介入,變得含溷不清。有港媒調侃,如果說印度是強姦大國,中國則是「強姦文化大國」。同樣是強姦,卻有不同的法律解釋,不同的司法判決,有罪無罪,重判輕判,視乎強姦者的身份而定。
近日,神州大地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京城「拼爹」惡少又捲入強姦案。香港《太陽報》發表文章稱,本來是一宗性質簡單的刑事案,官方調查卻屢遇阻力,辯護律師也換了好多個,期間傳出多種說法,先是說第一個上的不算「輪姦」;接著輪姦不叫輪姦,叫「輪流發生性關係」。好不容易案件進入公訴階段,又有人天才地提出「醉酒不算強姦」論。好了,有罪的不是人,而是酒;應受重判的不是強姦犯,而是賣酒的店舖乃至造酒的企業,酒的發明者杜康更是罪大惡極,應掘出來鞭屍。今後任何人想幹壞事前,不妨小酌一杯。
除了醉酒不算強姦,還有更絕的。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學校長強令她陪8位領導喝酒。酒醉后的她,被畢節阿市鄉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王忠貴強姦了。更讓人感到震驚的是:網傳周琴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警方竟然說:「戴避孕套不算強姦」。
而雲南紅河當局在調查一宗女網友被官員誘姦的案件時,定義為發生「超普通朋友關係」。一時間,「你超普了嗎」成為流行語。當然了,只有當權者才能「超普」,若是小市民,肯定吃不了兜著走。
在強姦案中,強姦未成年人是最惡劣的,理應罪加一等,而在中國,如果涉案者是權貴,法律規定不叫強姦,叫「嫖宿」,相當於嫖娼,不是刑事罪。
文章說,權貴愈來愈變態,說到底就是當局鼓勵的結果。光是一個「強姦」就能玩出那麼多花樣,不能不令人佩服中國法律之撲朔迷離。權貴玩具,窮人刑具,此之謂中國特色的法律。
中國社會道德敗壞的根子是中共
《希望之聲》發表署名郭國汀的評論文章稱,上樑不正,下樑必歪,在中共當權者煽動縱容下,流氓惡警赤膊上陣,悍然踐踏天理人倫,從文革中的殺戮婦孺、輪姦女囚、逼迫女反革命與公牛交配;到惡警履履公然強姦、性污辱法輪功學員,將女性學員集體剝光,強行投入男性牢中;至毆打記者、教授、人權律師與人權活動家;甚至暗殺人權律師高智晟,追殺民主鬥士郭永豐,酷刑暴打眾多人權律師;濫施文字獄,大量迫害良心人士,無不突顯中共流氓日益猖獗的流氓本性。
如今中共流氓犯罪利益集團,進一步把共產黨黑社會化,軍隊黨有化,警察強盜化,官員流氓化,社會淫亂化,銀行口袋化,教師醫生紅包化,法官權貴受賄化,律師行賄化,人大代表花瓶化,自然環境污染化,生態環境毀滅化,中華民族真的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印度聖雄甘地曾經指出,有七種情況可以使人類毀滅,其中首要的一條就是:「沒有道德觀念的政治」。郭國汀認為,中共流氓政權不但沒有任何政治道德,而且其道德敗壞,超過古今中外任何最下流、最殘暴、最無恥的暴政。
時事評論員藍述向《新唐人》表示:大陸強姦幼女案的處罰因人而異背後主要的原因就是:建立在無神論基礎之上的共產主義文化破產之後,它所帶來的整個社會的文化和道德腐敗,另外一個就是,凌駕于司法之上的中共,它在政治徹底腐敗之後,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這個腐敗所造成的中國社會全面的道德下滑和文化敗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