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12日訊】前中共中央委員、原國務院鐵道部劉部長志軍同志在法庭上哭訴「生是黨的人,死是黨的鬼」,用黨性保證無論「組織上」給他什麼樣的處理都不會向「組織上」討價還價之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白雲山同志代表「組織上」宣佈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劉志軍同志的免死令。
有中國大陸的網民故作神秘地「透露」說,為了防止對劉志軍下達的免死令被司法機關公之與眾之後會對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望形成「負能量」,中央政法委奉習總之命,一定要在受理法院中挑選政治上一級強的黨內同志充任劉案判官,而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的黨組副書記白雲山之所以最終獲此重任,除了他本身就是法院裡黨組織的領導人的原因,還因為他姓「白」,姓「白」的法官受理的案子也許會令老百姓相信背後不存在黑幕!
不辱使命的白大判官當庭宣讀判決書時與感激涕泠的劉志軍對眼相望,自己居然也被劉志軍傳染得一汪熱淚在眼眶裡打了好幾個轉轉。
同樣與劉志軍一樣激動的還有組織上給他委派的律師錢列陽。本來,人家劉前部長志軍同志一直是堅持從黨性出發,以「組織上怎麼處理都接受,決不與組織上討價還價」為由堅決不要律師為自己辯護的,但組織上卻反過去以黨性要求他接受組織上委派的律師。
這位堅稱自己決不接受「御用律師」封號的錢大律師表示無從知道為什麼自己並沒有事先申請組織上為什麼偏偏選中了自己,但有網友揶揄說事實上這位錢大律師除了自己本身是警察出身,當年初中畢業進入警校後不久即加入中共的老黨員的政治過硬條件之外,也和白大判官一樣沾了自己姓氏的光。
這位錢大律師青少年時代最喜歡的小說之一是《林海雪原》,其中描述的一個叫蝴蝶迷的女土匪說過的一句「闊小姐開窯子不圖錢圖個快活」令他印象頗深。自己日後從一個派出所的小片兒警轉換身份,自吹從業18年來,從一個騎著自行車,挎著BP機,滿大街發名片的小律師,成長為如今的北京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主任,一直都是用兩句座右銘激勵自己:「當警察不懼死,當律師不愛錢」。而組織上選中他為劉志軍擔任「辯護律師」,目的就是為了令全世界都相信劉志軍案審理和判決過程的正義:不但法官是「白」的,律師也不是用錢買來的。
接受記者採訪時,錢列陽大吹自己是如何提醒檢方和法庭「劉志軍是中國高鐵它爹」的重要事實,意圖說明劉志軍擔任鐵道部長時一邊濫權受賄一邊領導高鐵建設正是「戴罪立功」的表現。採訪過後記者寫道:如同周星馳在《喜劇之王》中的台詞「對不起,我是一個演員」類似,錢列陽的新浪博客名字叫「我是一個律師」。
錢列陽告訴記者:這個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要懂得法理和人情之間的平衡,「打擊犯罪並非法律的最終目的,要給人改過的機會」。
話說到此,如果見好就收的話,組織上肯定會令這位「不愛錢」的錢大律師收穫花多少錢都難以買得到的政治回報,諸如政協委員甚至黨的十九大代表之類,沒成想這位和「我是一個演員」類似的錢大律師也和當今聖上習總書記犯有同一個毛病,不喝高了不侃,一侃起來就攏不住舌頭,居然向記者透露了劉案宣判前一天法庭、檢察院、辯護律師團和案犯劉志軍在秦城監獄召開「庭前會議」,統一意見、統一口徑的事實,害得白大判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面對質疑不得不自己給自己當起了「辯護律師」。
錢大律師不經意暴露出的另外一個重要事實是,受中紀委和中央政法委之命對劉志軍執行公訴任務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的檢察官們居然在法庭上和「庭前會議」上為劉志軍說情,說他雖然犯罪數額較大,可是不但認罪態度好,而且還有「重大立功」表現,理當輕判。
錢列陽透露出來的另一個重要細節是,公訴方庭審過程中說明劉志軍「理當輕判」的理由之一是他有「檢舉揭發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現」,此話一出,令錢列陽錯愕不已,結果,理應沒理由都要找理由甚至編造理由為犯罪嫌疑人脫罪或爭取輕判的律師居然會在庭上當面反駁公訴方為犯罪嫌疑人開脫的理由「不成立」,因為錢列陽事先當面專門就此問題反覆詢問過劉志軍,劉氏都堅稱自己「從來沒有檢舉揭發過他人」……
如此一出鬧劇,居然被中共人民日報宣傳為「是司法文明發展進步的體現」。官方「法制網」上更肉麻的吹捧內容是:對劉志軍從「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到「不殺更能實現公平正義」,是中國邁向法治的又一次進步。
有道是,要問日理萬機的習近平總書記上位以來陸續作出的重大決策有多少,他的秘書們肯定得掰著手指頭數半天,而今年六月份裡分別就外交和內政的重大決策有兩項最為海內外強烈關注,外交方面是指示特區政府不得與美國政府合作,為美國叛徒斯諾登放行;內政方面是應曾經為中國鐵路建設的大幹快上作出過卓越貢獻的前鐵路部劉部長志軍同志的誠懇要求,為他下達免死令。
因為對外洩露美國國安局的監控計劃而名聲大噪的斯諾登曾威脅美國政府說,他已經將尚未對外公開的更重要的美國政府機密設計成一個互聯網上的待命系統,一旦他本人被美國政府實行肉體消滅,該系統就會自行啟動,將這所有機密在互聯網上大白天天下。此說無論是真是假不是我們要關心的問題,這裡要討論的是劉志軍私下裡換取習總書記「免死令」的交換條件是什麼?有理由相信就是我們上篇文章中所質疑的那四千九百萬買官款的收受方名單必須保密。口口聲聲無條件接受組織上的安排,判什麼都不上訴的劉志軍很可能是在被中紀委轉交北京檢察院之前即已經威脅過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如果判我「斬立決」,那麼我劉志軍被注射死刑之日,就是那四千九百萬用以購買副總理職務的行賄款的受賄人被在海內外互聯網上公開曝光之時。所以才有中國大陸的網友尖銳質疑:「劉志軍被判死緩是有人保護他還是因為他保護了別人?」
準確的回答是:只有保護劉志軍才能換取他同意保護別人!
有中國大陸的司法界人士為劉志軍同志計算出了從死緩到無期再到有資格獲得保外就醫資格的時間一共只需九年,與習總書記同庚的劉志軍屆時也才六十有九,看來此前他托專案組轉交給「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檢討書中關於「願為實現習總書記中國夢發揮餘熱」的許諾所言不虛。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