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受害人發聲 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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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7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隋念綜合報導)繼李天一新聘代理律師7月10日表示要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後,該案受害人委託代理律師發表聲明,駁斥李天一律師說法。網友再度關注李天一從罪犯到“受害”的荒唐事,怒駡紅色歌唱家及其背後勢力。

李天一律師聲明後,李天一案被害人楊女士今日也特委託北京中首律師事務所田參軍律師發表聲明,稱“為李天一將做無罪辯護的行為令人震驚”。

聲明寫道:

本案經過公安機關的反復偵查和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李某某涉嫌強姦犯罪的事宴已經非常清楚。而且,在李某某前任律師面臨李某某母親過高要求—— “欲讓律師寫一公告,稱李某某未參與涉嫌強姦案”,退出該案代理的情況下,李某某的新聘律師仍無視滔滔民意和客觀事實,欲對其做無罪辯護,實在令人極其震驚!

聲明中還提到:

被害人楊女士已經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被李某某等人肆意毆打,侮辱,並輪番施暴,身體和心靈都受到極大摧殘。案發後,被害人楊女士又多次受到李某某恐嚇和威脅,極力阻止被害人將此事張揚出去。案發至今,被害人沒有收到李某某的監護人或者家庭最起碼的人道慰問與歉意。

聲明中指出,李某某的兩位新聘律師所發的律師聲明,片面陳進事實和引用法律,過於偏袒被告人李某某。另外李家上下都是公眾人物,隱私權利應受到限制,也就是說,媒體有代表社會對他們的私生活進行一定的監督和報導。

另外針對被告律師中提到的“未成年人”權利問題,受害人聲明中稱其引用也是片面的。因為,國家制定《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為了通過多種途徑,全面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

在該部法律中,不僅規定了社會應當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更規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和第十條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而本案李某某的父母是否盡到此項義務呢?

中國知名律師袁裕來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達了自己的看法,認為在現有公開信息的基礎上看,陳樞要為李天一做無罪辯護,這樣做有違律師職業倫理:“我們在現有媒體公開報導等資訊的基礎上,假設李天一和其他4個人輪奸證據是充分的話,作為律師發表‘無罪辯護’言論是有違職業倫理的,之前有位律師請辭,據說也是李天一母親要求太高,我覺得他的作法是對的,律師面對當事人有一定的獨立性,不能全屈從當事人意志,要參照法律事實來依法辯護,不能當事人家屬要怎樣辯護就怎樣辯護。”

針對李天一律師在新的聲明中把罪過都歸到警察、酒吧和媒體的身上,網友稱“奇葩”;也有網友質疑李天一辯護律師的資格;很多人怒駡該律師,權貴及政府,稱此所謂“無罪辯護”就是指鹿為馬的辯護,如果能成功,就是“忘黨”的那一天。

湯嘉琛:這是一份堪稱“奇葩”的聲明。通讀全文,貫穿始末的核心意思是——李天一不僅無罪,而且還是“受害者”。……按他們的邏輯,李天一等人之所以會在酒店輪奸女性,首先要怪酒吧給李天一等人賣了酒,其次要怪酒店讓李天一順利開了房,所以他才是“受害者”。“李天一案”在經歷長時間的偵查之後已被提起公訴,從公安部門目前披露的資訊來看,事件經過和核心事實已基本沒有爭議。作為專業的法律執業者,辯護律師替當事人說話無可厚非,但即使如此,也不可能讓李天一從一個“施害者”變成一個“受害者”。

羅昌平:海澱區檢察院原檢察官王冉改做律師,高調為涉嫌輪奸犯罪的李天一做無罪辯護。《檢察官法》規定,檢察官離任後,“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最高檢也規定:檢察人員改行後兩年內不能代理或辯護案件。王冉是否應該回避?

藍色夢想不了情:在海澱區檢察院做過書記員的王冉居然還能在原地擔任律師?

蛋疼的鳥糞:北京市京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陳樞、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冉,兩隻政府走狗而已,想借此出名上位,以後只要官員子女有了姦情,自然少不了這二位狼狽。

生鐵鏵:此辯護策略對利潤最大化的律師來講,何嘗不可?無罪辯護,幾乎就是指鹿為馬辯護。

不高興大人咩:如果想用這件事證明你律師的水準和素質的話,是人渣更是蠢貨。天理昭昭,小心報復在你老婆女兒身上。

詩畫西政:這兩個混人律師,聲明除了給受害人再次傷害外,還數落警方、媒體、酒吧、公眾,向全國人民宣戰,不知道收了夢鴿多少錢?!

江南葉孤帆: 李雙江唱了一輩子的紅歌也玩了一輩子的女人,臨老卻因為兒子搞輪奸被拉出來曬,李家真的應了子承父業的傳統。在這個老子英雄兒混蛋的年代,網友們就不要再苛求這李家父子了,他們是有軍銜的寵物,是黨和政府的面子。在打了丫頭醜了小姐的維穩思維下,拭目以待結果了!

黃飛鴻01:我就是不信,活人能說死?死人能說活?

花好月圓鮮花網:就看李天一連續幾次上到微博熱搜榜,就能看到他最後的結局,又或者他應該受人愛護的老藝術家父親能堵住這十幾億人的悠悠之口。

LOL-Style:好煩呐,此案還沒解決?不要把大家當做2B來蒙蔽,稱呼從李天一變成李某某,是為了保護未成年?還是為了掩飾什麼?(不要打著保護未成年的幌子)另外,是 不是未成年我一直持懷疑態度,把黑的說成白的,把成年說成未成年,天一乃當代傳世佳例!悲哀的預測李天一案結果就是他媽夢鴿想達到的結果:無罪!

香帥大哥_itm:這個律師要是能打贏這場官司,那麼中國也就加快了亡黨的步伐!那個日子就指日可待了!窮人當家做主的日子快要到來了!

子不語2010:公共廁所扔石頭,激起民糞了。

阿尚258705: 我以為李天一被槍斃了呢,都他媽的四個月了,還沒審完,不就是個強姦案嗎,至於嗎,這麼拖拖拉拉的,你個犯罪嫌疑人還談什麼名譽,人家姑娘一輩子的幸福都 被你們這群畜生毀了,你還有臉談名譽,狗屁律師,你是吃人奶長大的嗎,收了多少紅包,查你的銀行帳戶,拉出來一起槍斃,你妹啊,你大姨媽的!

別故作嬌媚了:我只想說,如果法律只是對付我們這些無權無勢的普通人的,那中國 ,可以在世界地圖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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