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給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分局顧堅的申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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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7月11日訊】南通紅楓麗萊公司總廠7月1日強拆后,今天生產機械被拆遷隊切割成廢鐵賣掉,報案后經公安110查證核實以買到廢品收購部。現財產大量損失,特提出如下申請。

南通紅楓麗萊公司尋求財產保護申請

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分局顧堅局長:

張俊國的企業在南通市通州區張芝山鎮通海村六組,企業名稱;紅楓麗萊木業有限公司,申訴人所在的地方已被犯罪嫌疑人故意毀壞廠房及財產,連續發生多起毀壞公司廠房及財產的重大犯罪事件,經反覆報警,基層派出所警察怠於依法履行保障人身財產權的法定職責。

鑒於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戰警察權和公民人身財產權底線,為防止公司廠房財產慘遭故意毀壞,人身遭受不法侵害,敬請公安機關依照《人民警察法》第二條《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程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和第二十二條;《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侵權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的精神,對公司廠房和財產進行保護,依法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公安機關執法細責操作規則》來保護公民財產,打擊犯罪。

基於法律正當防衛的原則,申請人準備組建公民自衛護廠隊。依法實施正當防衛。因此,申請人向南通市公安局局長秦建平、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分局局長顧堅、張芝山派出所徐志棟所長提出申請。以解決張芝山派出所在突發事件中,無力保障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公民人身財產權所帶來的公共安全危機。

致以誠摯的謝意!

申請人:南通紅楓麗萊木業有限公司

法 人:張俊國 15996695918

2013年7月8日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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