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 中國基層政府的「維穩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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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7月11日訊】 儘管「維穩」在中國已成為一根粗大的新興產業鏈,為不少政府官員及其親屬提供了利益分配機會,但由於基層政府身處政府權力與民間衝突的第一線,無論從經費投入還是基層官吏的承受力,對無止無休的維穩都已疲於應付。多種跡象表明,基層官員普遍產生維穩疲勞,基層政府則陷入財政疲勞。



基層官員的「維穩疲勞」

數年前我曾總結過,中國的經濟發展與社會反抗類型呈同構現象,中國經濟的增長依賴房地產與石油重化工業、礦產等資源性行業,社會抗爭也就集中在這幾大領域: 第一類是土地維權,在城市裡是住房拆遷,在農村裡則是徵用土地;第二類是環境維權,因為重化工業等資源性行業造成的環境污染嚴重威脅民眾的生存;第三類當中,既與基層幹部的貪污腐敗相關,也涉及司法不公。

中國政府為了「將矛盾消滅於萌芽狀態」,構建了基層維穩運行機制,並實行一票否決制,這就導致鄉鎮基層政府無可避免地成為政府權力與民間衝突的直接連接點。鄉鎮官吏既面臨上級政府的直接壓力,又面對民間最直接的反抗,身處雙重壓力的擠壓之下,時有基層官員大吐苦水之事見諸媒體。2010年,鄉鎮官吏稱自己「1/3的時間忙招商引資,1/3的時間跑專項資金,1/3的時間忙計劃生育、維穩等」,隨著社會矛盾激化,維穩日益成為工作重心。

今年7月1日在網上發佈辭職感言的四川瀘州市石寶鎮副鎮長趙光華,稱辭職原因很大一部分來自於維穩壓力。據趙光華回憶,基層政府的工作是「每年花兩個月搞資料應付檢查,平均4個月維穩,兩個月是無聊的開會、整風、搞運動、學習,最多餘下4個月給你幹正事,而且還不保障會不會有突發情況出現。」所謂突發情況,當然是指規模大小不一的騷亂與事件等。2012年,趙光華工作上大半精力用來盯上訪戶,但最終他仍因5人上訪被行政警告處分。2013年上半年,他多次到外地城市維穩,監視重點人群流動,有些維穩與趙的價值觀衝突甚大,因此,他發出疑問:「維穩是真的維持穩定保持地方經濟平穩發展,還是為了保帽子?」趙光華辭職後沒幾天,福建龍岩市新羅區大池鎮一位年僅25歲的副鎮長鄭某自殺,遺書稱因工作壓力大。由於維穩是基層工作的主要部分,可以推想其工作壓力至少部分與維穩有關。

由於「一票否決」制,負責維穩的基層官員與維穩對象有時會形成奇特的利益共生關係。比如湖南永州唐慧案因備受輿論關注,基層政府維穩時不得不採用「柔性維穩」手段,在唐慧外出時派人「陪同」,一般為2人,最多一次陪同者高達9人。從鎮黨委書記到派出所所長都與唐慧一家來往密切,逢年過節會到唐家拜訪和送紅包聯絡感情。基層官員之所以如此努力,是因為他們的烏紗帽是否穩當,與唐慧是否越級上訪有直接關係,歷任書記都曾對唐慧說過:「你要是去北京了,我可能會被處分,被降職」。

這種「維穩」,無論是對維穩對象還是對參與維穩的基層官吏,都是一個將人折磨得精疲力盡的過程。



基層政府的「財政疲勞」

從2009年開始,中國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由「發展是第一要務」變成「發展是第一要務,維穩是第一責任」,專司維穩的政府機構也成為常設機構。從中央到地方都設有維穩辦,不少地方政府的公務員考試試卷中有如何應付群體性事件這類試題,與此同時是維穩費用的快速增長。

中共不承認有維穩費用之說,只承認有「公共安全支出」。所謂「公共安全支出」近五年直線上升,2009年為5140億元,2010年為5486.06億元,2011年為6244.21億元,2012年超過7000億元。2013年,官方沒有再公佈全國公共安全預算數,只公佈了中央本級支出的公共安全預算數,為1289 .89億元,其中武裝警察預算達到1006 .34億元,並指出自2009年以來,其中中央本級公共安全支出預算5年增長76% 。

按照謝岳的研究,中國官方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在「維穩」經費開支中,中央與地方之間大概維持三七開的比例,中央承擔30%,地方承擔70%。這對經濟落後地區來說是相當沉重的負擔。謝岳指出,經濟落後地區投入的維穩經費雖然絕對數少,但佔財政支出比例卻很大,很多省份因維穩而負債經營。一些研究者查核各地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結果發現,幾乎從2009年開始,許多地區的公共安全支出均超出社會保障與就業、教育、環保、科技創新、保障性住房支出,許多地方財政因維穩支出而疲勞不堪。

以湖南永州富家橋鎮為例,該鎮幾年前的情況介紹稱年財政收入215.4萬元,但近6年為唐慧支出的維穩經費高達80萬元,平均每年13萬,這無疑是一筆沉重的支出。

因此,基層官吏都深感這種維穩模式苦不堪言,盼望能夠早日結束。但他們沒想到或者是想到也沒敢說出來的是:只要中國經濟發展模式不改,這種維穩就沒有結束之日。



經濟模式不改,維穩永無窮期

中國的社會反抗類型由中國的經濟增長模式特點所決定,某一時期經濟的增長依賴哪幾個領域,社會反抗就集中在哪幾個領域。2009年以前,房地產是經濟發展龍頭,徵地、拆遷就是社會反抗集中發生領域。隨著房地產業高度泡沫化且難以為繼,高污染的石油重化工業及礦產等資源性行業在地方經濟中的地位日益提升,環境維權事件就日漸增加。統計顯示,近年來,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正在以年均29%的速度在遞增,而且有從農村轉移到城市的趨勢,比如針對PX項目的抗爭,就發生在廈門、大連、寧波、昆明等幾個大城市。這種情況下的維穩,實質是維護地方政府搾取資源、污染環境等危害公眾利益的惡行,勢必激起社會反抗。

縱觀國際社會,處理公共利益有三種方式,一是用正義或理性原則來考量公共利益;二是個人之間或集團之間在法律規則搭建的平台上博弈;三是將公共利益等同於公眾的具體利益,如毛時代及中國改革開放早期。現階段中國處理公共利益顯然不是前兩種方式,甚至也不是後一種。正如我數年前指出的那樣,中國政府早就墮變為一個自我服務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團,其所宣稱的「公共利益」不僅不等同於公眾利益,甚至是危害公眾利益,比如奪走農民的耕地、污染中國的生態環境等均對公眾利益造成極大的危害。

可以說,只要中國政府未能找到更好的經濟發展方式,仍然繼續以掠奪民眾生存資源為發展前提,政府宣稱的「公共利益」就會損害公眾利益,維穩就只可能是成為大量消耗公共資源、國家財力,並讓基層官員疲於奔命的過程,也是一個消蝕政府合法性的過程。

文章來源:《中國人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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