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7月11日訊】美國聯邦地區法官10日判決指出,蘋果公司(Apple)在被控操縱電子書價格的訟案中,違反反托辣斯法。法官表示,蘋果與出版商共謀「限制交易」,以拉抬電子書價格。
據中央社報導,在紐約負責審理本案的聯邦地區法官柯特(DeniseCote)於判決書中指出,「蘋果應該為助長和鼓勵(出版商)集體非法限制交易負責。」
柯特駁回蘋果提出的所有主張,這些主張宣稱蘋果進軍電子書市場是為了促進競爭。
本案聚焦於2009年底至2010年初的6週期間,當時蘋果趕在推出平版電腦iPad前,與出版商協商合約事宜,蘋果提出獲利更豐的新商業模式。
柯特說,當時出版商對亞馬遜公司(Amazon)就暢銷書數位版本僅定價9.99美元作法深感不滿,但卻無法有效改變情勢,直到蘋果協助組成這個集團後才改觀。
在美國政府提起的民事訴訟中,被告的5家出版商已達成和解,僅剩蘋果在本案中單獨受審。
在判決出爐後,蘋果表示,它將會提起上訴。蘋果發言人發表聲明說:「蘋果並未共謀操縱電子書價格,我們將會持續對抗這些不實指控。」
美國司法部則稱許聯邦法官這項判決。